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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幼儿园不“抢跑”,也是一种保护

2022-11-24 17:15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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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不得使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开展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活动。

这一规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呵护童年,防止“教育内卷”蔓延到幼儿园。让每一个儿童都拥有相对宽松的成长环境,而不是过早地投入到竞争中去。

从幼儿园开始卷起来,这在以往并非罕见现象,所谓起跑线越划越靠前,起步姿势越跑越激烈,一些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甚至以教授小学内容作为自己的“卖点”。这显然会造成过早的学习压力,让家长和儿童疲惫不堪,把本该丰富多彩、自由舒展的童年提前掐断了。

当然,幼儿园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抢跑”,并不意味着彻底忽视“幼小衔接”这一关键时间点。

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可见,幼小衔接的关键在于协同配合,形成科学合理的机制,根据儿童心智特征阶段性地调整教育目标,而不是任由幼儿园填鸭式地知识灌输。

幼儿园阶段的低龄儿童,被称为“最柔软的群体”。他们的身体素质、心智状况、辨别能力等都处在嫩芽期,也格外需要社会各界的保护。尊重不同阶段儿童的发展规律,让儿童在不同的年龄段接受不同程度和难度的教育,也是一种保护。

面对“最柔软的群体”,我们需要给予最有力的保障。除了教学内容外,上海这次通过的《条例》,也从诸多方面筑牢了针对儿童群体的保护网。比如,“出入口、儿童活动场所、休息场所等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记录至少保存90天”。

以往,发生在幼儿园和托育机构里的侵害案件,监控视频都是重要的举证工具,但监控是否完备却情况不一。明确规定保存期限,也让监控视频的管理有据可依,避免家长和幼儿园在监控查阅上扯皮,同时也震慑侵害儿童身心的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

做好学前教育需要专业,也需要爱心、耐心,无论是他们的学习环境还是成长空间,都需要社会想方设法地优化。儿童受到全方位地呵护,会让父母更加安心从容,这也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

    责任编辑:王磊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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