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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遭家暴接诊医院未报警,检察机关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澎湃新闻记者 刘璐
2022-11-25 21:52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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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医院发现残障妇女遭暴力殴打未报警,检察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强制报告工作流程。

11月25日,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涉家庭暴力妇女强制报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案情显示,2020年6月24日,江苏省宝应县金某某亲属向宝应县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反映,称金某某(智力残疾四级)被丈夫郝某某殴打致伤。医疗机构就诊证明显示:金某某受暴力后全身多处瘀斑、肿胀,诊断病情为“多发性击打伤”。经初步了解,接诊医院发现残障妇女遭受暴力殴打而未报警。进一步调研发现,县域近87%的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

最高检介绍,2021年11月,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应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开展“消除对妇女家暴、维护妇女权益”专项行动,采用综合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查阅全县近三年涉妇女家暴样本1000余份,发现存在公安机关处理警情不到位、卫生部门监管不严等问题,排查出“金某某疑遭家暴”等3条重点线索。宝应县检察院研判后认为,应当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职。2021年11月11日, 宝应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进行磋商,促成其对相关施暴者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宝应县检察院进一步核查发现,金某某有智力残疾,就诊时医务人员已诊断其因暴力导致多发性击打伤,但医疗机构及人员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报告义务。检察机关认为,县域内多数医疗机构均不知悉对此类情形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宝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健委)负有监管职责却未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侵害了妇女合法权益。2022年2月24日,宝应县检察院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同年3月1日,宝应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涉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机构受家暴妇女接诊处置强制报告工作流程;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协作配合,完善联动保护工作机制。

县卫健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展开专项督查,对强制报告执行不力情况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人员。同时,出台了《医疗机构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妇女遭受家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流程》,并协同宝应县检察院、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搭建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进度通报、结果汇总的工作平台。

最高检阐述本案典型意义时称,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需要协同共治。本案中,检察机关加强与妇联协作配合,以个案线索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落实发现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妇女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的强制报告制度。针对地方反家暴治理机制“碎片化”现状,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多职能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凝聚各方合力、促进系统治理的独特制度价值。

    责任编辑:钟煜豪
    图片编辑:胡梦埼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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