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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发文表扬河北云南环境执法工作:查企督政双轨并行

生态环境部网站
2018-04-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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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监函[2018]143号

关于表扬河北省、云南省环境执法工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2017年以来,河北省、云南省紧紧围绕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精准施策,查企督政双轨并行,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执法成效显著。经研究,现对河北省、云南省环境执法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河北省、云南省各级环保部门再接再厉,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以严格执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学习借鉴两省先进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环境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河北省环境执法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2.云南省环境执法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河北省环境执法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河北省坚持科学治污,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秋冬季空气质量为五年来最好。各级环保部门创新执法方式,合力攻坚克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能力素质,有效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环境执法工作跃上了新台阶。河北省环境执法工作的典型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精心指导,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程给予鼓励支持和精心指导,先后36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重点行业企业聚集区进行暗查暗访。河北省环保厅厅长创新提出建立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环境执法指挥体系,直接指导制定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全程参与指挥调度,亲自进行战前动员,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

二、精准发力,合力攻坚,创新建立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指挥管理体系。创新建立了以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为龙头,市、县环境执法力量为基础的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环境执法指挥体系,以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机动式执法和暗查暗访的方式,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突破单纯依靠“对照环评找问题”的执法思路,从以往重点关注达标排放向污染物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并重转变。自2017年9月开始,累计抽调执法人员5000余人,组成140个省级执法检查组、488个市级执法检查组,聚焦大气污染问题,持续开展了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集中破解了一批重点环境问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强的执法保障。

三、完善机制,加强宣传,有效提升环境执法效能。通过完善多种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建立人员轮换相互监督制度、环境问题排名制度和交办督办制度,有效保障执法检查效果。加强执法宣传,开通“河北环境执法发布”公众号,设立“大气环境问题曝光台”,邀请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记者进行“伴随式”采访,直击执法现场,深入报道执法细节,定期公开重点环境违法问题,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让环境执法走入公众视线,努力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四、协调联动,密切沟通,有效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主动协调对接公、检、法部门,强化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在“2016—2017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200家,关停取缔2883家,立案处罚2064家;公安机关侦破环境犯罪案件5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2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3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79件852人,提起公诉398件689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8件30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件23人;法院系统共审结环境污染刑事一审案件143件,判处罪犯276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有力地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五、贴近实战,培养精兵,大力提升环境执法能力素质。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坚持“以岗位培训为基础、以精兵培训为突破、以实战演练为重点”的原则,提高环境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开展岗位培训,贴近实战设计课程,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破解“不会查”“不敢查”的实际问题。创新开展精兵培训,抽调执法人员进行脱产学习,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小班教学、面对面授课,着重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到环保技术单位进行全天候系统培训,采用多形式、多角度的“教学式”授课方式,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有效带动全省环境执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

附件2

云南省环境执法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各级环保部门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各类环保投诉、突发环境事件,执法力度前所未有,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云南省环境执法工作的典型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严惩重罚,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采取月通报季排名、现场督导督办、约谈等方式,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7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2542人次,检查企业34569家次,对2073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全省16个州(市)本级、129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共办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典型案件380件,实现“全覆盖”,行政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和典型案件数与2016年同比增长62.1%、98.8%、177.4%,与2015年相比增长114%、309%、217%,罚款金额是“十二五”期间五年的总和。

二、突出重点,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持以发现环境问题为导向,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排查、纳污坑塘环境排查整治、地下水环保执法、砖瓦行业环保执法、抚仙湖专项督查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中,检查全省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发现11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18个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推动遗留问题解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在开展抚仙湖专项督查排查行动中,组织对玉溪市涉及抚仙湖一级、二级保护区的6个街道办(镇)进行全面督查排查,发现抚仙湖保护与治理存在六类29个问题,先后向江川区、澄江县交办督办抚仙湖流域突出环境问题4件、责令手续不完备的在建项目停止建设1个、约谈退出缓慢的企事业单位1家。

三、强化风险管控,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环境风险源底数,全年共排查化工、冶金、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企业1797家次、检查尾矿库468座、排查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0余个,推动1909家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妥善处置“2·17”曲靖马龙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外泄污染等3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防止环境污染损害扩大。2017年,全省共接到和办结群众举报4333件,办结率为100%,针对群众投诉安宁草铺工业园区、富民县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的问题,先后约谈安宁市政府、富民县工业园区,交办督办违法案件21件,督促23家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四、强化实战练兵,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建成共计14820家企业的省、市、县三级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名录库,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等执法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为加强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各类环境执法培训,实现执法人员培训三年全覆盖。各级环保部门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为重点,以规范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为抓手,重点培养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方面的能力,提升全省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崔烜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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