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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

2022-12-15 20: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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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办督查日报

12月15日,市创建办对社区、小区、主次干道、公园等点位开展了日常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2022年年度各点位督查次数达6次及以上的点位均有标注):

一、总体情况

督查发现部分点位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横幅老旧破损、小广告未及时清理、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违规种菜等现象。

二、具体问题

(一)余江区

1.潢溪镇行政服务中心及周边(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多处散落垃圾、石块、积淤未及时清理;(2)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3)公益广告牌破损,路牌歪斜;(4)多处不文明晾晒;(5)违规饲养家禽;(6)路面水泥块未及时清理。

2.潢溪镇卫生院(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散落垃圾、石块、地面污渍未及时清理;(2)垃圾桶未套袋;(3)公益广告牌脏污,升降杆机箱盖板破损;(4)不文明晾晒;(5)路面水泥块未及时清理。

3.潢溪镇万山村广场(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散落垃圾、地面污渍、积淤、墙面双面胶未及时清理;(2)石桌、路沿石、井盖破损,地面螺钉未清理;(3)卫生间地面脏污。

4.春涛镇黄泥村及周边(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散落垃圾、沟渠垃圾、顶棚垃圾未及时清理;(2)多处绿化带黄土裸露;(3)垃圾桶随意放置;(4)宣传栏破损,宣传栏无内容;(5)多处违规饲养家禽。

(二)月湖区

1.双水坑社区(第16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杂物乱堆乱放;(2)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3)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4)飞线充电(已设置集中充电桩,且数量充足);(5)绿化带内垃圾未及时清理;(6)垃圾桶分类标识设置不规范;(7)出店经营。

2.山背社区(第24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社区志愿者未按要求着装;(2)第一责任人早巡时间间隔过长;(3)早巡台账图片一天一张,存在应付现象;(4)多处零散垃圾未及时清理;(5)杂物乱放;(6)不文明晾晒(未设置集中晾晒区);(7)垃圾投放点标牌破损。

3.东风巷社区(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社区志愿者未按要求着装;(2)多处零散垃圾未及时清理;(3)便民信息公示栏凌乱脏污;(4)公益广告卷边、粘胶;(5)砺智幼儿园店招广告破损;(6)绿化带内杂草丛生。

4.东三村(第14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垃圾桶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2)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4次);(3)不文明晾晒(5次);(4)机动车停车朝向不一致。

5.逸夫小学(第12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2)杂物乱堆乱放;(3)公益广告破损;(4)墙面小广告未及时清理(至少一周以上可视)。

6.体育馆北路(第14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地面大量垃圾未及时清理(7次);(2)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12次)。

7.奥林山水(第7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入口处杂物乱堆乱放(6次);(2)飞线充电(4次);(3)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5次);(4)垃圾桶外立面脏污、破损;(5)宣传栏歪斜;(6)绿化带内垃圾未及时清理;(7)公益广告破损;(8)僵尸车未清理(至少一周以上可视);(9)顶棚大量垃圾未及时清理。

(三)高新区

1.白露卫生院(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杂物乱堆乱放;(2)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未见志愿者。

2.幸福里小区(9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多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6次);(2)不文明晾晒(4次);(3)绿化带内违规种菜。

3.鹰西湿地公园(第16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7次);(2)公园门口处地砖破损。

(四)信江新区

1.夏埠社区(第14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社区志愿者未按要求着装;(2)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3)防疫工作棚内堆满建筑材料;(4)垃圾桶随意丢弃;(5)全民健身器材安装在私人庭院;(6)环卫责任公示牌画面脏污。

2.流洪社区(第19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绿化带行人路径;(2)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3次);(3)路面道板破损(3次);(4)机动车停车朝向不一致;(5)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13次);(6)杂物乱堆乱放(10次);(7)垃圾桶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

3.信江北大道(第15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绿化带内多处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7次);(2)机动车停车朝向不一致。

4.渔业新村(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绿化带内违规种菜;(2)杂物乱堆乱放;(3)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4)垃圾桶未分类设置。

5.滩上刘家安置区(第8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2)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3次);(3)遛狗未牵绳。

6.高铁北站(第12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散落垃圾、沟渠垃圾、积淤、墙面双面胶未及时清理;(2)公益广告牌破损;(3)卫生间LED显示屏不能正常使用。

(五)市城市管理局

1.滨江公园(第19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多处木质围栏破损;(2)共享单车随意丢弃;(3)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8次);(4)防空洞内垃圾未及时清理;(5)多处垃圾、烟蒂未及时清理;(6)垃圾桶随意放置。

2.支十路(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多处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2)树池缺株。

3.林荫东路(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2)出店经营;(3)下水道井盖缺失。

4.环城东路(第19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

5.四海路(第8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2)杂物乱堆乱放;(3)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6.中心广场(第11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公益广告设置不规范,宣传内容语序错误。

7.鹰潭公园(第17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10次);(2)遛狗未牵绳;(3)座椅侧翻;(4)多处垃圾未及时清理(15次);(5)垃圾桶未套袋;(6)宣传栏存在乱涂乱画现象。

(六)市文广新旅局

1.鹰潭市博物馆(第7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无障碍卫生间扶手设置不规范;(2)无障碍卫生间门狭窄;(3)卫生间地漏缺失。

2.鹰潭市图书馆(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未见志愿者。

3.鹰潭市美术馆(第8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未见志愿者;(2)景观小品字体脱落;(3)一处宣传栏标语脱胶、翘起。

4.三特书店(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杂物乱堆乱放;(2)公益广告破损。

5.动力网咖汽车站店(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存在非吸烟区吸烟现象。

6.市文化馆(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药品箱药品过期;(2)茶水间内杂物乱堆乱放。

(七)市教育局

1.第四中学(第15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多处杂物乱堆乱放;(2)垃圾桶摆放位置错误;(3)消防柜面板破损,消防设施缺失。

(八)市科协

1.市科技馆及周边(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机动车乱停乱放(未停在划线区域内);(2)机动车停车朝向不一致;(3)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4)景观小品设置不规范,宣传内容语序错误;(5)线缆杂乱;(6)一处警示牌破损。

(九)市体育局

1.体育公园(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垃圾桶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2)瓷砖脱落;(3)宣传栏破损;(4)广场大量烟蒂未及时清理;(5)水沟破损;(6)存在乱涂乱画现象;(7)无障碍通道标识破损。

(十)市交警支队

1.信江北大道与幸福路路口(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存在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2)非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要求佩戴头盔。

2.信江北大道与铜兴路路口(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存在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

(十一)铁路鹰潭车站

1.高铁北站(第10次)(整改时限:12月17日)

存在问题:(1)地面污渍、烟蒂、墙面双面胶未及时清理(9次);(2)顶棚、地板破损;(3)候车厅示意图脱落,售票处提示牌脏污,入口处玻璃立面脏污;(4)卫生间地漏盖缺失。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投入,举一反三系统整改。针对部分社区、小区、主次干道、公园、公共广场、公共设施等点位存在的各类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对上述点位创建工作加大投入,压实“三级责任人”责任和加大早巡督导力度,同时举一反三系统摸排整改类似问题,通过整改实现创建工作提升。

(二)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强力整改。从近期督查情况来看,城区多条主干道、交通路口非机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逆行和闯红灯等现象有所反弹。市交警支队针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问题整改,从严从实抓落实,对城区主干道、交通路口存在的逆行、闯红灯等违法突出问题和不礼让行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教育引导和依法处罚并重的办法,让广大市民真正树立起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原标题:《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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