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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防疫、就业、医保、托育、购车......明起,这些新规实施→

2022-12-31 13: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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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

一大波新规&新举措将正式实施,

涉及防疫、就业、医保、托育、购车……

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全国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将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2023年1月8日起,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分阶段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数量,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2023年1月8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咖啡机等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2023年7月1日起,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

工信部、国家网信办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2023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2022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费发〔2022〕92号)文件,文件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上海

《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就业歧视,将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处置,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各地区、各单位平安建设工作范围。

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

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出台

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分十章六十九条,从总则、规划与建设、设立与管理、保育与教育、从业人员、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支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从总体上看,这是一部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呼声,遵循本市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构架“一体发展”体例,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固化上海特色与经验,抓手实,特点明,亮点多的地方性法规。

源头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为有效整治建筑行业乱象,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多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快推行工程款担保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规范工程款支付、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

即将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在保持现有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重点聚焦市民群众、评估机构、服务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着力提升为老服务便利化、人性化水平。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市混动车免费绿牌政策

2022年底结束

根据最新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或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2023年1月起,在本市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也将按油车规则拍卖牌照。以10月本市个人车牌拍卖价为例,最低成交价9.15 万元,也就是说,同样买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2023年买上牌费用将比现在买多付约9 万元。

此外,2023年1月1号以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国家补贴也将结束。目前,按照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规定,2022年,纯电续航里程超过50公里的混合动力汽车就可以享受补贴,补贴金额约4800元。这部分补贴金额2023年起也将彻底退出。

编辑 / 陈露露

资料 / 央视新闻 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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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及防疫、就业、医保、托育、购车......明起,这些新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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