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62名农民工追讨91万元劳动报酬怎么办?——丽水市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发布

2023-01-18 11: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丽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品牌建设,于岁末年初在全市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助力“无欠薪”百日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22年丽水市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48件,涉及农民工1475人,提供法律咨询8296人次,举办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现将部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经典案例予以公布。

目录

1.法律援助助力高效快速化解讨薪群体信访案件——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雷某某等四十余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案

2.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责任——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宋某等4人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3.在同一援助案件中存在部分工人与企业成立劳动关系,部分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救济途径——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对80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4.公司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不同,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各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化解欠薪矛盾纠纷——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11位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

5.竹木公司拖欠工资九十余万元,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对6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6.以拖欠工资方式留住员工方式不可取——遂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集体讨薪提供法律援助案例

7.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农民工利益无小事——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叶某某等13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例一

法律援助助力高效快速化解讨薪群体信访案件——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雷某某等四十余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与裁判

雷某某等四十余位劳动者,原系浙江某环保公司员工,该环保公司自2021年10月起未再向公司员工发放工资。四十余位员工多次向劳动监督部门反映,并多次进行上访。

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22年4月25日受理该案后,指派浙江泽大(丽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泽钰为四十余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5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连续开庭八次。而后在劳动仲裁委组织下进行案件调解。自6月5日至6月30日。共组织集中调解5次,最终未达成调解以仲裁裁决结案仅1人。所有受援人经执行挽回损失近180万元。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亦迅速从大量保全案件及同员工劳动关系问题中脱困,有利于其整合资源,为其未来重新复工、开工打下良好的基础。

简评

本案主要难点有以下几点:

1.调解难度大。在援助中心受理之前已经过多部门的处理,多次调解未果;2.实际诉求难以统一。本案受援人数较多,人员内部情况复杂;3.沟通难度及沟通成本较高;4.时间紧迫且任务繁杂。因受援人数多,案件材料数量成数十倍增长,且本案最终能否为受援人尽快拿到钱,关键在于财产保全,每个环节的难度大幅提高。本案最终能取得圆满的承办效果,离不开承办律师在劳动法相关方面专业水平、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

案例二

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责任——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宋某等4人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与裁判

宋某等4人(其中有三人是外来务工人员,在青田从事做泥工工作)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包工头彭某的雇佣下,从事泥工、木工等不同的工种,双方未签订合同,后宋某等人按照包工头彭某的指示完成了工作任务,期间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并出具了相应的结算单据。后彭某未按时支付,宋某等4人于2022年4月29日向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通过询问得知其上面还有大包头,还有施工单位,向村委会、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案涉工程的施工单位,确定第一被告为小包工头彭某、第二被告为大包工头汪某、第三被告是施工单位。援助律师拟制民事诉状向青田县人民法院递交了立案申请。最终彭某同意支付拖欠工资,青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承担连带责任,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简评

经过多次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在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实践中常存在不清楚责任主体、多方推诿的情况。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工程后,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案例三

在同一援助案件中存在部分工人与企业成立劳动关系,部分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救济途径——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对80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与裁判

云和县某玩具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致使80多名工人的工资不能正常发放,2022年1月,工人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援助讨回工资,该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又涉及劳动关系成立的与不成立的情况,为典型群体性案件。指路人律所江礼火律师在收到援助中心指派后,根据工人提供的事实及法律角度分析关系为工人提供两种不同的救济途径,成立劳动关系的工人应依法向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关系不成立的工人通过诉讼途径向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均达成调解。

由于该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约定义务,江礼火律师又为未拿到工资及劳务费用的工人书写申请执行书,向法院执行局进行申请强制执行,经援助律师与法院人员共同努力,至2022年6月,工人工资已全部执行到位。

简评

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一方面由于人数较多,另一方面常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同时存在的情况,办理过程繁琐复杂,工作量大。承办律师在裁决后又帮助受援人申请执行,充分体现了用心服务农民工的宗旨。

案例四

公司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不同,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各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化解欠薪矛盾纠纷——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11位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

案情与裁判

2022年9月23日,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杨某等人咨询工资报酬法律问题,了解到缙云县某工贸有限公司欠他们11人共计186647元工资未支付。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他们开通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当日指派给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的吕倩倩、陶思卉律师办理该群体性案件。

指派后律师深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人民调解协议书未能履行的原因等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某的亲戚,以仅仅只是挂名注册而已对该公司的欠薪问题极不配合,而全部的协议、调解书、欠条均是池某出具,两位律师研究代理思路,与农民工沟通后最终选择了劳动仲裁程序。最终,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律师等人的努力下,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仲裁调解书。

简评

本案为公司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系不同人员的典型案例,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协调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告知公司法人代表欠薪的法律后果,联合办案,形成合力;承办律师能提前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调查取证,并站在大部分农民工都在外地工作的角度,以最便利的形式开展各项工作,与仲裁共同开启绿色通道,在一天时间内完成全部仲裁程序,真真切切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

竹木公司拖欠工资九十余万元,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对6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与裁判

周某某等62名农民工是庆元县某竹木工贸公司的员工,分别在该公司从事喷漆、组装、钻孔、机修等工作。因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债务相继到期,致使公司厂房被法院查封。62名工人被拖欠工资达九十余万元,经私下催讨未果,到庆元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庆元法援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快速受理、快速审批。由于本案涉及农民工数量较多,部分民工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法援中心根据案件处理机关的不同,分情况为农民工们指派了三名法援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在受援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多次沟通,最终促成了62名受援人与公司的和解,分别在劳动仲裁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为民工们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

简评

本案中由于公司拖欠工资周期较长且经营状况较差,致使受援人对调解结案充满顾虑,但是公司确实无力支付全部的工资,若坚持诉讼,恐会陷入冗长诉讼及难执行的困局之中。援助律师以受援人的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协调,与受援人不断释法、说理。最终通过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等不同途径为受援人顺利取得劳动报酬,同时也为公司周转提供了时间,取得了“双赢”的结果。

案例六

以拖欠工资方式留住员工方式不可取——遂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集体讨薪提供法律援助案例

案情与裁判

某颐养院护理人员因集体追讨劳动报酬来到遂昌县矛盾调处化解中心,援助工作人员审查完证据材料,立刻指派办理讨薪案件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介入开展维权。期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出现多次争执。后经过多次协商,更改调解方案,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协议约定颐养院尚欠8位护理人员的工资共计人民币95600,约定先支付拖欠工资的50%,即47800元,剩余的47800元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如颐养院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笔给付金钱义务,则8位护理人员可就剩余未到期部分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事情最终得以圆满解决,部分护理工答应会继续在颐养院工作,颐养院负责人也承诺之后的工资都会在每月20日前付清,不再无故拖欠工资,让大家安心工作。

简评

颐养院员工流动性较大,为了保证正常运营,管理人员采取了拖欠工资的方式,其初衷是为了留住这些员工,但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而用错了方法,经过这次调解,我们也深刻地上了一堂法治课,提高法律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七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农民工利益无小事——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叶某某等13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与裁判

2020年10月起,毛某某雇佣叶某某等人为其位于大东坝镇范围内的山场从事林木抚育工作,日工资为170元每天。抚育工作完成后,双方于2020年12月进行了结算,毛某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叶某某等人出具了相应欠条。后叶某某等人多次向毛某某催讨工资,但毛某某总是借故不予支付。截至2022年1月5日毛某某尚欠叶某某等人劳务工资共计17910元。

2022年1月5日,叶某某等13名农民工到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因案情相对简单,有双方的结算清单及毛某某所出具的欠条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当场指派专职法律援助律师为其代写起诉状并于当日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2月15日,松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叶某某等13名农民工的全部诉讼请求。

简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集体讨薪案,涉案人数多达13人且均为60岁以上老年人,虽然案涉标的很小,但也是山区群众的“血汗钱”。法律援助中心本着“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农民工利益无小事”的职业理念和高度负责精神,现场受理、现场指派、现场代书并移送起诉,整个过程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真正做到了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服务,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宗旨。

供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审核|洪易乐

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标题:《62名农民工追讨91万元劳动报酬怎么办?——丽水市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发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