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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知有君”:雍正的“为君”之道

秦行国(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
2023-03-29 11: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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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通过对传统的君臣大义、忠孝关系的再次审度,最后落脚到以忠为第一要义,建立自己的“为君”之道,加之急峻的政治手段,使得权力稳固地掌握在自己手上。其话语表达与政治行动紧密结合,相得益彰。

《雍正帝观书像》轴

君臣居五伦之首

雍正接着康熙的步伐,翻译、刊行了大量儒学经籍,于五年(1727)翻译刊行满、汉文《小学》《孝经》,继续刊行《钦定诗经传说汇纂》,七年(1729)校订《日讲春秋解义》,八年(1730)刊行《书经传说》《钦定书经传说汇纂》《钦定诗经传说汇纂》《钦定春秋传说汇纂》,九年(1731)刊行《驳吕留良四书讲义》,十一年(1733)翻译、刊行满文《诗经》。这些文献的刊印、流传,无非就是为了树立自己崇儒重道的形象,以纲纪天下,收拾人心。除了刊刻儒家经籍之外,雍正帝曾于雍正七年(1729)刊刻《大义觉迷录》,颁行天下,其中就有诸多讨论君臣大义的问题。在雍正看来,《春秋》大义乃君臣、父子之伦:

孔子成《春秋》,原为君臣、父子之大伦,扶植纲常,辨定名分。故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今曾静以乱臣贼子之心,托《春秋》以为说,与孔子经文判然相背,无怪乎明三百年无一人能解。不但元、明之人,即汉、唐、宋以来之儒,亦无人能解也。惟逆贼吕留良凶悖成性,悍然无忌,与曾静同一乱贼之性,同一乱贼之见,所以其解略同耳。曾静之恶逆大罪,肆诋朕躬,已为自古乱臣贼子所罕见。而吕留良譸张狂吠,获罪于圣祖,其罪万死莫赎,宜曾静之服膺倾倒,以为千古卓识。可问曾静,吕留良所说《春秋》大义,如何昭然大白于天下?吕留良是域中第一义人,还是域中第一叛逆之人?着他据实供来。

雍正帝驳斥曾静、吕留良的说法,并斥之为“乱臣贼子”,强调《春秋》的君臣大义。雍正帝进一步驳斥曾静、吕留良:

弥天重犯僻处山谷,离城甚远,左右邻里,无读书士子,良师益友就正,因应试州城,得见吕留良所本朝程墨,及大小题,房书诸评。见其论题理,根本传注,文法规矩先进大家,遂据僻性服膺,妄以为此人是本朝第一等人物,举凡一切言议,皆当以他为宗。其实当时并未曾晓得他的为人行事何如。而中国有论管仲九合一匡处,他人皆以为仁,只在不用兵车,而吕评大意,独谓仁在尊攘。弥天重犯遂类推一部《春秋》也只是尊周攘夷,却不知《论语》所云“攘”者止指楚国而言,谓僭王左衽,不知大伦,不习文教,而《春秋》所摈,亦指吴、楚僭王,非以其地远而摈之也。若以地而论,则陈良不得为豪杰,周子不得承道统,律以《春秋》之义,亦将摈之乎。

曾静认为“一部《春秋》也只是尊周攘夷”,吕留良在讨论管仲九合一匡之功时,“独谓仁在尊攘”,雍正一并加以反驳,他引用《论语》解释“攘”仅指的是楚国,“谓僭王左衽,不知大伦,不习文教”,“《春秋》所摈,亦指吴、楚僭王”,并不是在于地理之远近,他所要突出的依然是君臣大伦、尊王之义。雍正继续表示:

《诗》言“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者,以其僭王猾夏,不知君臣之大义,故声其罪而惩艾之,非以其为戎狄而外之也。若以戎狄而言,则孔子周游,不当至楚应昭王之聘。而秦穆之霸西戎,孔子删定之时,不应以其誓列于周书之后矣。

他引用《诗经》“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一句,借以说明夷狄“僭王猾夏,不知君臣之大义”,乃遭到声讨,意在维护君臣伦理。

雍正帝朱批中亦常常表示君臣之间要讲求“君臣一体”“君臣大义”。雍正元年(1723),他在给江西巡抚裴度的御批中表示“内外原系一体,君臣互相劝勉”,要“一心一德,彼此无隐”:

内外原系一体,君臣互相劝勉,凡有闻见,一心一德,彼此无隐,方与天下民生有益也。莫在朕谕上留心,可以判得天地神明者,但自放心,有何可谓?

同年在给福建巡抚黄国材的御批中亦有相同的表示:

君臣、中外原系一体,主要公正真实,上下一德同心,彼此披诚即是……君臣内外互相直陈明训,斟着而举,方免疏处,若一切勉强尊奉,面是心非,非朕之愿也。总之,你可以若得天地鬼神,无惭几灵的事,只管放胆作。朕便真怪,何惧之有?有如欺隐、徇私、迎合、将就,即能令朕嘉悦,奈头上湛湛何?

雍正所念兹在兹的君臣一体、君臣大义,实则是强调君臣之别、君尊臣卑,雍正二年(1724),他在给河南开归河道御批中说:

既做河南官,他省与朝中未有除皇帝之外,另有主人上司也。君臣大义,千古名节时刻不可忘。

即是表明皇帝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要讲“君臣大义,千古名节”。雍正三年(1725),他在给四川、陕西总督年羹尧的御批中说:

你这光景,是顾你臣节,不管朕之君道行事,总是讥讽文章,口是心非口气,加朕以听谗言,怪功臣之名。朕亦只得顾朕君道,而不管得你臣节也。只得天下后世,朕先点一个是字了。

此处更为明确,君道是高于臣节的。雍正帝甚至将君臣之伦视为五伦之首:

夫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禽兽者,以有此伦常之理也。故五伦谓之人伦,是阙一则不可谓之人矣。君臣居五伦之首。天下有无君之人,而尚可谓之人乎?人而怀无君之心,而尚不谓之禽兽乎?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且天命之以为君,而乃怀逆天之意,焉有不遭天之诛殛者乎。朕思秉彝好德,人心所同。天下亿万臣民,共具天良,自切尊君亲上之念,无庸再为剖示宣谕。

他指出,天下无君之人不可谓人,怀无君之心谓禽兽,“天命之以为君,而乃怀逆天之意”,亦要遭到天之诛殛,并要求民众“尊君亲上”。

资孝作忠

雍正十分重视孝道,他认为“朕为君国之道,必崇孝理化民之本,务重尊亲”,“朕惟古昔帝王以孝治天下,诚以孝者,天之经、地之义、民之则也”,他还在科举中进一步确定《孝经》的地位,雍正元年(1723),即诏令《孝经》与《五经》并重,乡、会试两场论题仍沿用《孝经》。雍正帝在给《钦定孝经衍义》作序称:

《孝经》者,圣人所以彰明彝训,觉悟生民。溯天地之性,则知人为万物之灵;叙家国之伦,则知孝为百行之始。人能孝于其亲,处称惇实之士,出成忠顺之臣,下以此为立身之要,上以此为立教之原,故谓之至德要道。自昔圣帝哲王宰世经物,未有不以孝治为先务者也。恭惟圣祖仁皇帝缵述世祖章皇帝遗绪,诏命儒臣编辑《孝经衍义》一百卷,刊行海内,垂示永久。顾以篇帙繁多,虑读者未能周遍,朕乃命专译经文,以便诵习。夫《孝经》一书,词简义畅,可不烦注解而自明,诚使内外臣庶,父以教其子,师以教其徒,口讽其文,心知其理,身践其事,为士大夫者能资孝作忠,扬名显亲,为庶人者能谨身节用,竭力致养,家庭务敦于本行,闾里胥向于淳风。如此,则亲逊成化,和气薰蒸,跻比户可封之俗,是朕之所厚望也。

认为“知孝为百行之始”,“人能孝于其亲,处称惇实之士,出成忠顺之臣”,使士人能“资孝作忠,扬名显亲”,庶人能“谨身节用,竭力致养”,如此可见,雍正帝提倡“孝”,其最终的落脚点是在“忠”上,企图使臣民“资孝作忠”,成为“忠顺之臣”。在雍正五年(1717),亲自撰写《孝经集注》。

雍正于二年(1724),以康熙《圣谕十六条》为基础,编纂《圣谕广训》,宣谕天下,并要求科考士子必须默写,而各地每月宣讲两次,可谓用心良苦,其中说:

我圣祖仁皇帝,临御六十一年,法祖尊亲,孝思不匮。钦定孝经衍义一书,衍释经文,义理详贯,无非孝治天下之意。故圣谕十六条,首以孝弟开其端。朕丕承鸿业,追维往训,推广立教之思,先申孝弟之义,用是与尔兵民人等宣示之。夫孝者,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人不知孝父母,独不思父母爱子之心乎?方其未离怀抱,饥不能自哺,寒不能自衣,为父母者,审音声察形色,笑则为之喜,啼则为之忧,行动则跬步不离,疾痛则寐食俱废。以养以教,至于成人,复为授家室、谋生理,百计经营,心力俱瘁。父母之德实同昊天罔极,人子欲报亲恩于万一,自当内尽其心,外竭其力,谨身节用,以勤服劳,以隆孝养。毋博弈饮酒,毋好勇斗狠,毋好货财、私妻子。纵使仪文未备,而诚悫有余,推而广之,如曾子所谓:居处不庄非孝,事君不忠非孝,莅官不敬非孝,朋友不信非孝,战阵无勇非孝,皆孝子分内之事也。至若父有冢子,称曰家督;弟有伯兄,尊曰家长。凡日用出入,事无大小,众子弟皆当咨禀焉。饮食必让,语言必顺,步趋必徐行,坐立必居下,凡以明弟道也。夫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况同气之人乎?故不孝与不弟相因,事亲与事长并重。能为孝子,然后能为悌弟;能为孝子悌弟,然后在田野为循良之民,在行间为忠勇之士尔。兵民亦知为子当孝,为弟为悌,所患习焉不察,致自离于人伦之外。

雍正帝继续表达“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并引用曾子的话“居处不庄非孝,事君不忠非孝,莅官不敬非孝,朋友不信非孝,战阵无勇非孝”,这皆是孝心分内之事。对雍正帝而言,君臣乃五伦之首,孝乃百行之始,忠君亦是孝,如此一来,忠君乃重中之重,自然是天下第一大的事情。雍正从孝入手,试图资孝作忠,对忠的理解更进一层。

对朋党打压的政治行动

雍正对忠如此在意,这个忠自然是具有唯一性的,即是完全忠于自己。他的种种表述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亦变成了一种政治行动。雍正帝于雍正二年(1724),撰成《御制朋党论》,明确要求文武公卿“尔等须洗心涤虑,详玩熟体。如自信素不预朋党者,则当益加勤勉,如或不能自保,则当痛改前非”。在《御制朋党论》中,雍正指出,臣子要“惟知有君”,“乃有心怀二三,不能与君同好恶,以至于上下之情暌、而尊卑之分逆,则皆朋党之习为之害也”,明令臣子要忠心不二,守住上下、尊卑之分,警惕朋党之害。他还认为君子无朋,为朋党只是为了博取私利:

夫罔上行私,安得谓道!修之所谓道,亦小人之道耳!自有此论,而小人之为朋者,皆得假同道之名,以济其同利之实。朕以为君子无朋,惟小人则有之。

不惟如此,雍正还指出:

夫朋友亦五伦之一,朋党不可有而朋友之道不可无。然惟草茅伏处之时,恒资其讲习以相佽助。今即登朝莅官,则君臣为公义,而朋友为私情,人臣当以公灭私,岂得稍顾私情而违公义。

忠君的君臣之义为公,而朋友之情为私,臣子应当以公灭私。他还对朋党之行进行严厉警告,声称要以诛绝罪之,“今之好为朋党者,不过冀其攀援扶植、缓急可恃,而不知其无益也,徒自逆天悖义,以陷于诛绝之罪,亦甚可悯矣”。很快,雷厉风行的政治行动迅速展开,席卷海内。

钱名世本是康熙朝的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参与清廷大型图籍《佩文韵府》《渊鉴类函》等编纂工作。雍正二年(1724),年羹尧进京履职,钱名世以诗相赠,诗云“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在诗后还特意写了一段注文“公调兵取藏,宜勒一碑,附于先帝平藏碑之后”。钱名世极力颂扬年羹尧的平藏功业,认为应该为之立碑,附于康熙平藏碑之后。不久,年羹尧遭到雍正处置,钱名世赠诗遂成为口实,亦受牵连。雍正斥责钱名世赠诗“极其谄媚”,且将平藏之功归于年羹尧,欲为之立碑,“甚属悖逆”。那么,雍正为什么对一个人微言轻的儒生如此在意?他在雍正四年(1726)的谕旨中表露了不满:

(钱名世)颂扬奸恶,措词悖逆,自取罪戾,今既败露……但其所犯尚不至于死,伊既以文词谄媚奸恶,为名教所不容,朕即以文词为国法,示人臣之烱戒。将钱名世革去职衔,发回原籍,朕书“名教罪人”四字,令该地方官制造匾额,张挂钱名世所居之宅。

真正让雍正震怒的是,钱名世是以文词谄媚年羹尧,认为钱名世乃阿附年羹尧,这无疑是违背了雍正屡次强调的人臣以公义灭私情的训诫。不过,对钱名世的处置只是象征性的,不算严重,将其革职以后,发回原籍,并将御书“名教罪人”四字挂在其住所。雍正下令在京士子相继赋诗,以讥刺钱氏,最后将这些诗作辑成了《名教罪人》一书。雍正打击年羹尧,抽丝剥茧,牵出了与年羹尧有私交的钱名世,这亦是对朋党势力的集中打压。

与钱名世一样,查嗣庭也是康熙时期的进士,雍正元年(1723),由科隆多举荐为内阁学士,又由蔡珽荐举为礼部左侍郎,加经筵讲官。雍正四年(1726),查嗣庭受命为江西乡试正主考,随即为人告发试题问题,引起雍正高度注意。雍正在谕旨中细数查嗣庭的罪状,主要有三条。其一是攀附科隆多,“查嗣庭向来趋附隆科多,隆科多在肤前曾经荐举,是以肤命其在内廷行走,授为内阁学士”,“向来趋附隆科多”,“语言诈伪,兼有狼狈之相”。其二是江西乡试出题悖逆,查嗣庭以“君子不以言举人”命题,“显与国家取士之道大相悖谬”,《易经》次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中的“正”字与《诗经》四题中“百室盈止,妇子宁止”的“止”字,将雍正年号拆为“一止”,“意欲将前后联络,显然与汪景棋悖逆之语相同”。其三是讪谤康熙,“观查嗣庭日记,于雍正年间之事,无甚低毁,且有感恩戴德之语,而极意谤仙者,皆圣祖仁皇帝已行之事也”,“而妄肆悖逆猖狂之言,谁无君父,能不痛心能不切齿”。最后,雍正下令将查嗣庭戮尸枭示,其兄查慎行、嗣瑮,其子查沄等一例斩杀,查嗣庭母女妻妾皆给付功臣之家为奴。雍正对查嗣庭的处置,可谓是细致入微,责罚严苛,而真正触犯其敏感内心的还是朋党问题,查氏依附权臣科隆多,这对雍正构成巨大威胁。钱名世案、查嗣庭案看似是因违逆引起的大案,实则是对雍正时刻强调的“惟知有君”、忠心不二政治理念的挑战。

无论是将君臣之伦置于五伦之首,还是资孝作忠,雍正的良苦用心不过是为了维护天下臣民对个人的绝对忠心,也就说,全天下只忠于雍正个人,结党营私、攀龙附凤皆违背了这一原则,如此则朋党势力理应被剪除,哪怕用尽杀伐,这就是雍正独特的驭人之术。

    责任编辑:钟源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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