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社论】破除“唯结果论”:轻伤害案里有正义温度

2023-03-03 17:2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字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同时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轻伤害案件”是小案,但这些身边“小案”恰恰是群众感受社会主义法治水平的温度计:深夜吃烧烤的女孩被行凶者凶残殴打、恶意凌辱,但伤情鉴定只是“轻伤”乃至“轻微伤”,能不能从严处理?亲属、邻居之间因为琐事,发生了推搡冲突,构成了伤筋动骨的刑案,能不能依法从宽处理?被打之后还击,算不算“互殴”?

《意见》明确在办理轻伤害案件时,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首先,要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办案不能只看伤害后果,而忽视对案件起因、背景等整体情况的考察,不能只看鉴定结论而缺少实质审查。

《意见》对检察院、公安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调查和证据要求,要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特别是注重对案发背景、案发起因、当事人的关系、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伤害手段、部位、后果、当事人事后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比如,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这为公民对抗不法侵害、依法行使自卫权撑了腰、打了气。

其次,《意见》强调在轻伤害案件中要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宽”是为了人民,“严”也是为了人民,“宽”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严”是为了警奸治顽、保护良善。

轻伤害案件常因民间纠纷引发,如果简单地“捕”“诉”,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演变成重大恶性事件,但这不是说要和稀泥,而是从诉源治理的角度,推动案结事了,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由司法机关依法灵活运用刑事和解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元化解机制等,为被害人争取更多赔偿、更大权益,在得到被害人充分谅解的前提之下化解社会矛盾。这样的高质量办案更“吃功夫”,也体现出了检察机关为民担当、自我加压,主动回应了公众对更高水平法治的诉求。

同时《意见》也强调,对于虽然属于轻伤害案件,但犯罪嫌疑人涉黑涉恶的,有伤害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及医护人员等的,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当捕即捕、当诉则诉。

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破除“唯结果论”,让办案过程呈现丰富的正义维度,让“小案”体现正义的温度。

    责任编辑:沈彬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