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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议事厅|探索中国式科创走廊:长三角G60的四点模式

叶志鹏 刘名扬
2023-03-16 19:40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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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走廊是以交通要道联结多个科创节点城市所形成的地理邻近区域。科创资源的空间集聚和地理黏性特征,助推了科创走廊伴随区域的产业升级进程而形成与发展。享誉全球的科创走廊包括:美国波士顿128号公路、加州101公路(硅谷),英国M4公路,以及瑞士苏黎世-巴塞尔-楚格创新带等。

这些全球科创走廊充分展现了其在配置全球科创资源、催生前沿科技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也正因如此,世界大国均将科创走廊建设视为全球科创竞争的有力工具。在当前世界科技竞争日趋激烈、新一代颠覆性科技诞生前夜的背景下,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中国,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广深港澳科创走廊率先探索建设全球科创走廊。这些在改革开放40余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全球城市区域(Global City Region),成为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科创竞争的前沿阵地。

一个国家情境下的创新活动,根植于该国的地理特征、制度环境,乃至于历史文化。因此,中国科创走廊还承担着一项重要使命——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球科创走廊建设模式。

G60成效: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占比上升到1/10

长三角G60是我国率先探索的全球科创走廊,是唯一被纳入一系列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并出台专项建设方案的重大区域发展实践。从2016年松江自发酝酿,到2018年长三角九城共建,G60科创走廊经历了从地方尺度重构到区域尺度重构,再到“国家—区域”联结型尺度重构的三个主要发展阶段。

G60科创走廊创造性地将松江自发探索的议题,借助持续的空间尺度重构进入国家政策视野、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跨省域科创走廊建设模式。

G60科创走廊依据科技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建设理念,近年来,涌现出一系列具有首创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包括以融合多层级府际网络的“G60专责小组”为代表的央地互动制度创新,以实体化运作“G60联席办”及联席会议制度为代表的跨域协调制度创新,以及一系列旨在推动“产业+科创+金融”深度融合的跨域协同发展机制创新。

持续的跨域治理体制创新,助推G60科创走廊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截止2021年底,九城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均值达到3.25%。专利授权总量超过40万件,同比增长50%。PCT专利申请量7206件,同比增长63.9%。

借力跨域科创走廊发展平台,G60九城市的GDP总量占全国比重从1/16上升到1/15,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比重从1/15上升到1/12,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比重从1/12上升到1/10,科创板上市企业超全国总量1/5。

G60四大建设模式:以跨域治理模式创新为牵引

历经多年实践,以跨域治理体制与治理模式创新为牵引,G60科创走廊逐渐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创走廊建设新模式。

其一,跨省域、多层级、条块联动的政府治理体系。欧美国家科创走廊多以地方政府间自发松散联合为主,而G60科创走廊则发展出一种国家战略支持、中央部委和省级政府有为引导、地方政府间积极合作的多层级府际合作治理网络,有效地克服横向府际协调及合作动力缺失等难题。这一特征本质上根植于中国特色的央地互动与合作模式,有机整合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纵向府际动力机制,共同推动跨域科创合作。

其二,政府引导、多元治理主体共治的合作治理体系。不同于欧美科创走廊建设主流的企业或协会主导机制,G60科创走廊建设根植于中国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以多层级政府合作主导跨域规划编制、制度创新及政策供给,并以此引导行业协会、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高校、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围绕共同发展愿景,形成紧密型合作网络,共同参与跨域科创合作治理。

其三,以科创合作为引领、全要素对接的一体化模式。G60科创走廊未局限于单一科创要素的对接合作,而是以科创合作为引领,以区域一体化发展和统一大市场建设为目标,综合对接先进技术、科学设施、科创人才、金融工具、园区空间等各类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并在放管服、科技体制、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转化等多方面给予制度松绑和先行先试权限。这一综合性、全要素对接的跨域一体化发展模式,是破除“行政区经济”顽疾的积极探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

其四,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化职能互耦的复合发展模式。不同于一些国家“科创在地化,制造外包化”实践,G60科创走廊充分依托中国的大国地理优势和制造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将科技创新与先进制造有机聚合于科创走廊空间范围之内,通过发挥地理邻近优势,打造世界级科技型制造业中心,避免陷入“科技业发达,制造业空心”的陷阱,探索中国式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的空间模式。

G60的先行启示:重塑地方政府间合作关系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正在持续探索中国式科创走廊建设模式,现下,仍可归纳出若干经验供其它地区参考借鉴:

其一,高频次推动空间尺度重构。空间尺度重构是重构经济发展空间、优化发展权限空间配置效率的前提条件,有助于不断重塑区域发展平台的政策优势。G60科创走廊从“区域—地方”联结向“(全球)—国家—(区域)—地方”复合型联结转变,得益于持续的空间尺度重构,为全球科创走廊发展不断创设新的动力机制。

其二,重视中央赋权的重要作用。中央政府的赋权赋能,是科创走廊升级发展、探索跨域治理体制创新的依托。地方政府和科创走廊平台须借助“上下互动式”扩权策略,巧借跨域合作平台优势,积极与相关部委沟通协调,不断争取中央的空间排他性授权,以持续增强科创走廊的政策优势与平台凝聚力,从根本上激发跨域科创合作的内生动力与积极性。

其三,重塑地方政府间合作关系。中国的“行政区经济”体制是阻碍跨域合作的根本性障碍,这就需要不断创新跨域治理体制与模式,从跨域治理体系、财政体制以及人事安排的创新性探索,重塑地方政府间合作关系,为中国式科创走廊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其四,持续激发地方干部创业热情。无论是政府主导各类要素资源配置,抑或推动各层级的制度变迁与治理模式创新,均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与积极作为。这就需要充分重视并持续激发各级干部在科创走廊建设中的“创业”热情,从优化干部空间(纵横向)流动机制、府际交流与学习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为中国式全球科创走廊建设培育一批敢想敢干的优秀干部队伍。

(作者叶志鹏系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晨晖学者,刘名扬系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

[本文系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科创一体化的跨域治理模式与机制创新研究”(22692197100),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21PJC035)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跨学科创新团队项目(2022QKT005)的转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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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议事厅”专栏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中心和澎湃研究所共同发起。解读长三角一体化最新政策,提供一线调研报告,呈现务实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朱玫洁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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