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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公安披露“骂人通报”出台缘由:有情绪要表达,嫉恶如仇

微信公号“平安时报”
2018-08-06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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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主任冯一飞在8月5日接受平安时报记者采访时讲述的制作“骂人通报”的初衷:

我是昨天早上7:45左右接到网警大队大队长的报料,说前一个晚上有个事情发生,人已经带到派出所了。我当时想这个事情网传得这么厉害,肯定要出一个通报。我在8时左右到局里,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就写下了这个通报。

之所以这么写,我是出于两个考虑:一是自己看了视频之后特别气愤;二是考虑到我们是执法机关,但长期以来包括其他执法部门,群众对执法机关的感觉都是很生硬的,感觉执法机关所有通报类东西好像是一个自动化的违法犯罪分子处理的发布机器,人、坏蛋从这头进来,经过流程从那头出去,该打击的打击,该释放的释放,是非常机械化的操作,是不含一点人情味在里面的。我想这样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殴打一个60多岁爷爷辈的老人的事件,仅仅用项目的生产线来表述它,起码当时是不能满足我自个的想法和要求的。

我想告诉社会,公安除了打击违法犯罪之外,我们同时也是一个人,也是血肉之躯,也有自己的情绪,我们执法的时候首先当然要保证执法的公正,同时也有对是非善恶的判断。我们有情绪要表达,我想首先要把这份情绪告诉大家。我写这个通报,这份情绪不是我个人的,而是公安整个群体、团队都有这样一份情绪在里面,嫉恶如仇的。

“今天没有嬉笑,只余怒骂。任何人,任何人欺凌弱势群体,欺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都该被社会唾弃。”

这句话的出处,就是浙江桐乡公安局的官方通报。

新华社、人民网、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长安剑、中央广播电台、新京报、网易、澎湃、浙江在线……纷纷对此通报作了转载。

截止一小时前,新浪微博阅读量为295万,微信阅读量达到21万!

8月3日,桐乡一66岁环卫工在劝阻乱扔垃圾的烧烤店女店员时,被其丈夫掌掴至轻微脑震荡。当地警方在1天后,通过这么一条“有态度”的通报,宣布将肇事者拘留15天,罚款500元。

据“桐乡综合执法”公众号4日消息,3日,有网友曝光桐乡某烧烤店门口,一男子多次掌掴、脚踹一名环卫工人,打得后者连连后退。视频中可以听到,耳光声颇为响亮。

经调查,该环卫工名叫陈兴全,现年66岁,3日晚7时许正在市区兴安路附近进行夜间保洁。在清扫至兴安路老东兴烧烤店门口时,一名女店员将菜叶随地乱扔,陈兴全上前劝说,双方发生口角。

此时,烧烤店老板儿子、女店员丈夫从店内冲出,对陈兴全一阵掌掴脚踹。

正在附近巡查的环卫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赶至现场,报警并拨打120。救护车将陈兴全送至市中医院诊治,经医院鉴定,此次殴打行为造成陈兴全轻微脑震荡。

众所周知,“怒骂”“唾弃”等情绪化字眼在口语中比较常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在用词“讲究”的官方通报里的。

正如《新京报》5日所介绍,通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经常使用的公文文种,是用于传达重要情况的公务文书。正因其官方性,公众见到的通报,基本上都是程式化文本、官方化语气,是把描述性信息塞进公文范本的“框”里。

然而,桐乡公安局“桐乡金盾”公众号却在4日一改警方惯有的克制,发布了条“别具一格”的通报:

“今天没有嬉笑,只余怒骂。任何人,任何人欺凌弱势群体,欺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都该被社会唾弃。”

“我们不会说出你的名字,但不要以为自己是条‘金龙’就可以胡作非为;我们也不会告诉大家你是干什么的,但你要知道和桐乡本土商场同名的“老DX”烧烤这块招牌可能就会砸在你手里。”

之后,通报才步入正文,表示会依法对杨姓青年给予15天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由于这番场景着实罕见,浙江新闻直接用上了“这样的通报首次看到”的标题:

这篇“硬气”的通报一出,立刻得到了大量网友好评。

有人觉得,通报虽然用了看似“不规范”的表达方式,但却恰恰体现了“真性情”,是在更接地气地跟民众交流。“公安机关也是人”,“说人话,说正话”有何不可。

《新京报》也评道,桐乡公安“怒骂”肇事者,挺有人情味,只要这类通报秉持了法治分寸与人文力度,哪怕含有励善黜恶的“情绪”,也可以理解。

不过,在给予认可的同时,依然有人觉得处罚过轻。

另一方面,也有少部分网友坚持认为,警方通报的措辞还是应该正规一些。

(原标题为《 独家|桐乡公安警公办负责人首次披露霸气“骂人通报”出台缘由》)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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