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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笔下的雨湖法院导诉模式

2018-08-08 20: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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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笔下的雨湖法院导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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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上美文,请给予大学生们更多的鼓励

 导诉是法律程序的“热身运动”

 暑期导诉工作结束了,马上要步入新学期,开始新一轮的学习。当了十天的导诉员,回想起来无论是从知识漏洞、实践体验,还是情感心得,我都是有所收获的。其中我最大的感受是逐渐认识并熟悉“导诉”这个工作。说实话,在这儿之前我甚至不和道法院有这么一个岗位,上网搜索了一下我才有所了解。从对“导诉”完全陌生的状态到接触十天后,我才开始慢慢梳理我对它的理解。

我个人对“导诉”的定位是它是法律程序的“热身运动”。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就导诉与立案的紧密关系来讲,人们从遇到涉及法律的问题来到法院后,他们大多数人对法律程序是一点也不了解的,他们需要一种引导,告诉他们可以怎么做。当然,所有的问题都是属于法院可以解决的,我接触到的就有劳动合同争议就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局。一旦符合走法律途径的条件,当事人决定起诉时,导诉就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一些准备走司法途径的程序问题,并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些诉讼风险注意事项。从这方面来看,导诉从很大程度上为之后的立案工作带来了便利,也可以说是立案的“筛子”,分辨出一些能够立案的事例,从而为走法律程序做了些“热身运动”。

其次,从咨询者的情感方面来讲,我们知道现在诉讼服务逐渐智能化,能够快速准确地为咨询者解答问题,但是我认为导诉员优于智能机器的一点就是能够倾听咨询者的情感表迖。我们遇到很多咨询者都是带着苦累向我们诉说他的遭遇和不幸,且不论其真假,他们需要一个情绪的表迖出口,就算最后根本不是法律能够解决的问题,但是咨询者的情感能够得到宣泄,我觉得这也是导诉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其人文情怀的体现。

最后,从导诉自身的作用来讲,在跑步之前的热身运动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就像导诉,都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做法。的确,导诉在法院可以说是非常小的一个岗癖,但我认为做了热身运动的跑步,比没有做热身运动的跑步效果要好得多,这亦如导诉。

我感到非常幸运地有这么一个机会去体验法律人的实践生活,一段时间的导诉工作结束,但法律之路还导诉工作是我的一个窗户,我要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才能透过窗户看更远一点。

在法律边缘试探

在乒乓球比赛中,大家经常可以看到球的落点打在了球台子的边案上,使球改变了正常的运动方向,或是球在下落的时候碰到了球的台案,而直接落地没有反弹,用乒乓球术语来说这就是“擦边球”。通常情况下,运动员不会特意去打擦边球,因为球员不可能把球的准确落点计算出来,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误差,而有些人不仅爱在乒乓球桌上打“擦边球”,更热衷于打法律的“擦边球”。

今天接待的来访者,有一对年轻人愁容满面,原因是借的2万4千元的贷款,在还了1万6千元后,剩下的8千多元贷款的利息竟滚到了将近4万。更让人头大的是,贷方为让他们还本付息,向他们的亲戚好友散布他们在外借债不还的信息,对他们的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对他们进行恐吓,去公安局报案也无果。据当事人描述,这件事发生在2016年,那个对于贷款还不是那么视为洪水猛兽的年月里,贷方联合手机店推出“手机先用,钱分期付”的活动,然后给参加者打电话告诉他们说还款信用记录良好,将享受2万4的贷款额度。其实贷方真正目的不是卖出手机,而是贷款的巨额利息。

一步步了解下,发现贷方不仅深谙心理学,还是法律专家。分析如下:按月付款买手机的人一般是都具有超前消费的观念,在这些人里就算只有10%的人会接受2万4贷款额度,就算这10%里的大部分人又会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那些逾期还贷的人的利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于是一边雇些人对逾期还贷的人骚扰恐吓以达到收回超高利息的目的,一边推脱责任使借方无法终止不合理的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当事人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甚至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被告是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没问题,诉求是什么?停止骚扰的行为?可是贷款以及利息仍要还;请求终止合同?他们连正式的书面合同都没有,仅凭一个手机app上的数字明确他们所欠的贷。想告他甚至没有一个理由,骚扰恐吓、行为仍在未造成人身侵害派出所不会管,除了还钱是否有其他的路可走导不说是很“高明”了。

他们为什么逍遥法外,打着“擦边球”,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相关法律的规定跟不上时代的节奏,这些“专家”才得以在这些灰色地带牟取暴利,在憎恶他们的同时又不得不赞一声“人才”。与之类似的还有传销,我们国家虽然对传销采取严厉打击的行为,但随着时代发展,传销的形式不再单一,网络传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而手机电脑终端的操作使传销的行为进行更具有隐蔽性,这就使打击传销犯罪更加难以下手,也带给立法、司法方面更大的挑战。

但是我坚信,在法律的边缘试探,终有一天也会被法律制裁。

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雨湖区法院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为保证群众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为高校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提供法律实践锻炼的机会,自2015年11月开始,区法院与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联合成立了湖南省首家“法院+高校”合作共建的诉讼服务中心。三年多来,该诉讼服务中心采取院校共同管理、法官和学生高效配合的工作模式,共聘请导诉志愿者79名,接待前来咨询的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引导群众诉讼450余次。

历经三年多的探索,导诉服务“雨湖模式"在法院、院校、学生的共同努力下从成型、成长到成熟,为法律人才培养开拓了新模式,使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我相信,广大群众会为我们的拓路之举、为民之行热情打Call!

历经三年多,大家有话说

雨湖法院副院长王德云这样说

大学生导诉员的主要作用是解答群众疑问、提供诉讼服务,同时可在立案阶段对案件进行初步分流,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可以为当事人约见案件承办法官提供便利,方便其向法官反映诉求;对明显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根据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其他解决途径,节约来访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对于符合法院受理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依法起诉,并提供诉讼手册,指导其准备必需的立案材料。

来访当事人中,采纳志愿者意见的达到97%以上,当事人满意率达100%。志愿者的工作,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的同时,减轻了法院立案压力,促进立案效率和立案质量大幅提升,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导诉志愿者李启威这样说

我刚开始时面对当事人很紧张,法律事务也不熟悉,到后期,我逐渐沉着理性。这个活动锻炼了我们在校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给予我们一个直接接触法律事务的机会,从而更加有针对性的学习专业知识。

记得有一次,有个老奶奶带着孙儿来法院,要求执行其老伴胜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生效判决。由于老奶奶的口音太重,我让她不着急慢慢地说,还用纸和笔详细做好记录。半个小时后,我终于理清了老奶奶的诉求。于是帮助老奶奶完善申请执行手续,迅速将此案转到了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

一年的志愿者导诉工作结束了,感谢法院给我这个学以致用的平台,让我收获良多。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勇这样说

合作共建诉讼服务中心有助于加强法院和高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转变法学理论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培育社会所需要的接地气的法律人才,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法院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已尘埃落定,对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的需求会更大,导诉服务能够为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成为合格的法律人提供极大的助力。

雨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易己达这样说

院校共建、合作导诉是我院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而进行的工作创新。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导诉工作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供了平台,使在校生在融入社会的基础上理解法律、运用法律,从而夯实专业基础。同时,导诉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法律文书撰写、帮助查询案件,明确来访人在立案准备阶段需提交的材料,减少立案所需的时间,为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便利。通过导诉过滤掉部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也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提升法官的工作效率。

      

  对认真负责的同学们,我们可是有奖励的

    此处应有掌声

 也衷心的希望,“导诉”这个平台,能成为大学生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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