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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平】坚守底线,别让谣言蒙蔽了双眼

2018-08-16 17: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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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处处见,特别是重大事件中。这可不,近日商洛疫苗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各方力量全力调查核实处理,但仍有个别人在网络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制造恶劣影响。

公安机关发现,丹凤县曹某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特别是2018年8月8日晚10时许,曹某在网上发布商洛疫苗虚假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对曹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另查,吴某某、刘某某、任某某、张某四人,分别在微信群散布不实言论,经批评教育,四人都能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鉴于四人的悔过表现,商州公安分局决定对四人分别给予批评训诫。

网络可以无限,用网不能无边。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我们已经迎来了一个信息爆炸式的时代。在这个“互联网+”的世界里,只要指尖轻轻一点,信息就能够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开来。也正因为如此,网络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表演场”。他们利用网络发布、传播一些没有事实根据或者被歪曲的信息,不仅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甚至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曹某发布商洛疫苗虚假信息,就是一个例证。

网络虽然是虚拟的空间,但网络行为却不是法律的盲区。极少数居心不良造谣者罔顾事实真相,为博得眼球而编造骇人听闻的谣言,已经触犯了法律。当然,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这些造谣者无一例外地都会因为编造谣言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倒逼着广大网民要树立网络守法意识,要把法治思维作为思维的习惯,在网络上冲浪驰骋、发表言论,享受其便利和自由时,必须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而今互联网越来越走进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但使用互联网时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不明确的信息不转发。当然,信息大爆炸语境下,各种信息也是浩如烟海。在这种情况下,在面对那些假大空、博出位、吸引眼球的信息时,要想成为真正的“智者”,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科学知识学习,增强辨谣识假的能力,保持正确的判断力和辨别力。

红尘世界,因网而兴。遨游在缤纷多彩的网络世界里,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打击谣言有法可依。对网民来说,则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发现网络谣言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这必须成为网民的一项义务。希望网民都能以曹某等人为戒,坚守“七条底线”,让互联网成为真实之网,而不是“谣言之网”。

来源:陕西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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