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武德明非法拘禁案一审获刑两年半:授意吴学占等拘禁信访村民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 
2018-09-30 15:59
一号专案 >
字号

@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9月30日消息,2018年9月2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武德明非法拘禁案一审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武德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武德明同吴学占、郭树林、吴风磊、郭彦刚、杜建岗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误工费等损失1000元;被告人武德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医疗费255.66元。

法院审理查明,因冠县东古城镇古城北村村民王某某持续信访,2013年12月,时任东古城镇镇长的武德明安排吴学占(已判决)对其看管控制。同年12月9日21时许,在吴学占的指使下,杜某某(已死亡)伙同郭彦刚、郭树林、吴风磊、杜建岗(均已判决)身穿迷彩服、戴头套,驾车前往古城北村,翻墙进入王某某家中,用透明胶带将王某某捆绑,强行将其拘禁至冠县东外环一处废弃的办公室内,直至12月12日晚将其放回。其间,王某某受到了殴打和侮辱。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德明授意吴学占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武德明因被害人持续信访,安排吴学占对被害人看管控制,吴学占等人在武德明授意下,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武德明系该共同犯罪的主犯。根据被告人武德明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事人亲属及相关人员旁听了宣判。

(原题为《武德明非法拘禁案一审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黎凡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