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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物业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解聘物业
(本文原标题:《@山东业主!物业新规向你征求意见: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解聘原物业》)
逾期收房物业费由谁付?
闲置房屋物业费怎么打折?
电梯广告、场地租金等公共收益怎么花?
对小区内养狗等行为该管到什么程度?
怎样解聘物业?
相信每个业主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如今,这些小区物业纠纷“老大难”问题终于有望解决了!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合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2日。
重点如下合同征求意见稿试着将以前不少模糊地带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如逾期收房物业费谁付的问题,合同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交付之日起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物业买受人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公共服务费自开发商书面通知物业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由物业买受人交纳。
收益资金在扣除约定比例的管理服务费用后,剩余资金按约定比例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季度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账户,其余用于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
应当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发现装饰装修人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方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禁止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这么多与你息息相关的物业管理新规快转发到业主群让大家都了解一下吧~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齐鲁晚报
编辑:傅德慧 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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