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嘉兴万吨垃圾焚灰拟运四川处理,环保局:本地处理能力已饱和

澎湃新闻记者 李珣
2018-10-27 07:54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字号

日前,一则浙江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1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至四川省叙永县处理的消息引发关注。

“因为我们省内和周边找不到处理的地方,处理能力饱和了。”10月26日,浙江嘉兴环保局相关人士就此事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解释说,企业的申请是无奈之举。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需商经废物接受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核准转移。

前述嘉兴环保局人士表示,目前四川省环保厅尚未给予回复,相关申请仍在审核中。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转运的1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尚未转运。

当地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空间已饱和

嘉兴市环保局网站于10月23日发布了一则《关于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称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772-002-18)10000吨,至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

上述公示信息附有嘉兴市环保局向四川省环保厅征询意见的函件。该份函件称,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需商经废物接受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核准转移。

函件中写道,受浙江省环保厅委托,嘉兴市环保局特此函致征询四川省环保厅意见,是否同意上述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

对此,前述嘉兴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说,目前四川省环保厅尚未给予回复,相关申请仍在审核中。

对于为何要将万吨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费时费力送往两千多公里外的四川叙永处理,上述人士表示,位于嘉兴海宁的填埋场已经饱和并暂时关闭,只能去外地处理。

“实际上我们也不想,成本会高得多。我们也是提倡省内优先,省内找不到了就只能去外省了,这样还需要去和外省省级环保厅去协调。”嘉兴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说,具体成本增加多少其并不清楚,但固体废物处理能力饱和已是多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10月26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电话未能接通。

拟接受这批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的四川叙永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当地尚有一定的处理能力空余,但同时这种固体废物跨省转入的行为需要省环保厅审批,当前公司开展的此类跨省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并不多。

“省环保厅审批,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需要依法依规办理。我们还是以叙永周边的垃圾处理为主。”该工作人员表示。

据工商资料显示,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经营范围为垃圾焚烧处理发电。

嘉兴市环保局网站信息,今年8月23日,嘉兴市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还曾申请跨省转移垃圾焚烧飞灰(772-002-18)5000吨,至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

垃圾焚烧飞灰属危废,专家建议优先考虑综合利用

公开资料显示,焚烧垃圾飞灰是生活垃圾经焚烧后,由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收集得到的残余物,含有二恶英、重金属、苯系物等剧毒污染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列为危险废弃物。

事实上,伴随近年来我国各地上马垃圾焚烧项目,焚烧垃圾飞灰处理问题亦日益受到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监管政策强化飞灰监管的建议。

建议称,“垃圾围城”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环境问题,清华大学环境学教授刘建国曾表示“控制生活垃圾焚烧‘最后一公里’污染的重点应该转向飞灰处理,否则将为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这份建议案写道,据统计,2015年全国垃圾焚烧量为6811万吨,飞灰产生量已高达395万吨,占到全国危废产生量的1/10,建议环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了解飞灰处置现状及问题,对现有飞灰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优化及完善并尽快出台基于环境健康安全的飞灰处理政策、标准。

原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彭政此前也表示,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主要通过稳定化、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方式处理,在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方面,有关企业开发了“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和“飞灰烧结生产轻质骨料处置技术”,均可实现万吨飞灰年处理能力,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可优先考虑飞灰综合利用技术,以安全填埋为辅。

    责任编辑:陈兴王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