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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通报“官员酒后随地小便受阻大闹餐馆”:行拘并撤职

澎湃新闻记者 周琦
2018-11-06 10: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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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汉川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在当地餐馆与保安发生冲突。来源:汉川当地人士(02:52)
近日,湖北汉川一官员酒后随地小便,被餐馆保安劝阻后大闹餐馆。11月5日,主管单位为湖北省汉川市委宣传部的汉川新闻网发布通报称,汉川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在小巷小便,被餐馆保安发现后与保安发生争吵。该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传明被行政拘留七日,并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近日,一段穿紫色衬衣的中年男子在餐馆撒泼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紫衬衣男子喊另一名男子“王书记”,并辩称“我不上厕所,我看自己的不能看?”现场有旁人劝紫衬衣男子回家,并代表其赔礼道歉,但紫衬衣男子还是不断爆粗口威胁餐馆保安,还要求保安向自己道歉。

这段视频流传后,在孝感引起较大反响。有当地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紫衬衣男子是汉川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

11月5日,针对此事汉川新闻网发布了通报。

通报称,10月27日(周六)晚上,汉川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传明(事业编正股级),在城区某餐馆与朋友聚会饮酒,吃完饭后尿急,到旁边公共厕所小便,发现公共厕所维修封闭不能进入,准备在附近山后一路“重庆泥鳅庄”餐馆对面小巷小便,被餐馆保安发现,刘传明与保安发生争吵,其言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0月29日19时,刘传明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市公安机关对刘传明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通报称,10月30日,汉川市人社局党组对刘传明作出停职处理。11月5日,汉川市人社局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给予刘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给予刘传明行政撤职处分。

    责任编辑:李寿康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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