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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从“二桃杀三士”看士与君的关系

维舟
2018-12-31 11:02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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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晚期以降的思想家们逐渐都意识到了君主对国家正常运转的极端重要性——不是作为其个人本身的君主,而是作为国家体制构造中心的君主。尤锐在《展望永恒帝国》中明确指出:“早在春秋晚期,国家强盛与否和君主权威之间就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到了公元前5世纪,这种相关性对于很多政治观察者而言,都已经非常清晰了。北方两大强权晋国和齐国的衰落,都跟其国君被桀骜不驯的贵族边缘化有关。这种情况强烈警示着持续分散君权的风险。”这意味着为避免系统性失败,必须加强君主权威。

为了理解齐国政治体制所面临的挑战,我们不妨重温一下“二桃杀三士”这个著名的故事:据《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记载,齐景公时有三士侍齐王,居功自傲,晏子故意宣称国君赐勇士两枚桃子,只有功高者能得;田开疆和公孙接各报其功后摘桃,古冶子气愤不平,认为自己功劳更大,前两人让出桃子后,羞愧自杀,古冶子见状也因自己羞辱两人,继之自尽。晏子仅用两枚桃子,就去掉了三个威胁。

这个故事一直被后世视为权谋,或赞叹晏子之智,或惋惜三士受谗言,但晏子作为一代贤相,为何要设下这样的毒计呢?这只能回到齐国的历史情形和政治结构中才能得到理解。晏子的一生(约前580-前520年),正是齐国君权衰落、政局动荡的时期,在齐景公十六年(前532年)有四族(栾、高、陈、鲍)之乱。景公有意重造齐桓公的霸业,但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却是缺乏权威。国内独立性甚强的封建领主自行其是本身就会造成政局动荡,这在春秋中期事例极多,如宋国的南宫长万之乱(前682年),仅因宋闵公辱骂他曾为俘虏,就起兵杀害国君,引起宋国大乱。景公二十年(前528年)晏子二桃杀三士之举,从表面上看是除去威胁,从深层来看,却意味着试图锻造一种新的绝对主义。

这一点在齐国政治思想中也不乏先例,《管子·参患》强调:“君之所以尊卑,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又《管子·任法》:“夫君臣者,天地之位也;民者,众物之象也。各立其所职以待君令,群臣百姓安得各用其心而立私乎?故遵主令而行之,虽有伤败,无罚;非主令而行之,虽有功利,罪死。然故下之事上也,如响之应声也;臣之事主也,如影之从形也。故上令而下应,主行而臣从,此治之道也。”这些话都旨在强调国君掌控军事力量、贯彻政令的重要性,臣民的独立举动是不受欢迎的;然而尽管如此,在齐国根深蒂固的政治分权之下,管仲也不可能不与现实作一定的妥协。晏子作为敏锐的政治家,身处危机深重的年代,肯定意识到原有体制已不足以应对当下的挑战,而要保障政治秩序就必须扫除阻碍。

按春秋时代的旧制,军队的领导阶层是贵族,而基层兵卒是有参政权利的“国人”,春秋文献所谓的“士”大抵便指当兵的国人,《左传》中的“士”基本上是大夫们的非嫡长子们,组成世袭贵族中的最低阶层,主要充当贵族的家臣和管事。不过,他们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传统氏族共同体的遗习遗制,三士所表现出来的“自傲”正表明他们相对于国君的独立性,一如秦晋崤之战后,先轸可以愤怒地当面对国君吐口水来表达不满——这在后世显然会被视为“骄横”。晏子所秉持的,却是《管子·任法》中的思想:在以君主为核心的国家中,士仅仅是君主的工具,这是政治秩序的根本原理。晏子抱有一种旧贵族的传统观念,期望的理想社会秩序是静态不变的,因而他批评齐景公“县鄙之人,入从其政”,反对作为低层贵族的士向上流动;但另一面,他很现实地拔擢那些出身更寒微的有才干者,正如后世帝王用科举制撇开贵族,录用寒门士人。在设计杀三士之后,晋楚二国趁乱来袭,晏子乃向齐景公推荐出身低微的(妾生子)田穰苴,这也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转折:国君从允文允武的家宰中选拔独立性较弱、更依附于君王权力的新士人。

春秋时代的“士”原是封建制之下贵族阶级的底层,虽无大封邑,但也有食田或俸禄可以维持生活,这确保了他们在共同体之中的相对独立性。本来在西周时代,国君作为统治氏族的首领,并未将政治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因为这些是整个氏族集体继承的,因而国君的墓葬“和其他等级的贵族并不存在类别上的差异,他仅仅是氏族最高的代表”。按照这样的旧俗,士在国君面前的“自傲”并非什么罪过,恰是他的独立性和应有的权利,因为他们也和国君一样对共同体的政治统治有参政的权利,国君仅是“同僚中的第一人”(primus inter pares)而不是至高无上的君主,“他们宣称自己是忠于社稷(即同家),而不是忠于国君本人。因此春秋时代的大臣能够以社稷的名义藐视国君,甚至宣称有匡扶国君、乃至取代那些错误的国君的权力。”

在春秋中期以降,随着封建制度的崩坏,政权逐渐下移到少数拥有实力的中下层人物手中(所谓“政在大夫”和“陪臣执国命”),到春秋晚期,君主权力的衰落达到极点。然而,随后的一系列行政改革带来一种汉学家陆威仪(Mark Lewis)所称的“以君主为核心的国家”(the ruler-centered state),其特点是新的“士”不具有独立的权力资源,也没有系统挑战国君统治的能力,他们是填补贵族留下空缺的更顺从、更少威胁、更能服务于国君利益的人选。在这种情况下,诸侯国国内的政治稳定得到极大的增强。包括“士”在内的贵族不再是与国君平起平坐的同侪,而变成了屈从于他权力的臣民。

晏子“二桃杀三士”就是这一历史转折时期的一幕。按《晏子春秋》中的记载,晏子在设计杀三士之前就对齐景公说:“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率之伦,内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敌,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禄。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内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敌,此危国之器也,不若去之。”这正是以色列学者尤锐在《展望永恒帝国:战国时代的中国政治思想》一书中所说的新趋势:“越来越多的战国思想家开始认识到,不加约束的对士的推崇成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他们开始思考恢复稳定的办法,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恢复君主对其高傲臣下乃至对士阶层全体的权威”,“在许多这样的思想家所想象的理想社会中,士应该成为国家的驯服工具,而不是独立的参与者”。

就这一点而言,晏子其实是先行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正确的:通过削弱这些国人、贵族的特权和独立性,战国时代的各大国都没有再发生类似春秋晚期那样激烈的内乱,但代价则是贵族阶层逐渐分化为两个泾渭分明的群体,以国君为首的高层贵族的特权不断扩大,并且对低级士群体独立性的打击一再发生,最终使之完全屈从于君主制的统治秩序。即便如此,晏子在齐国仍未能以选贤任能废黜世袭采邑制度,进而终结五都制这样的分权安排,消除田氏等大族的特权,更别提彻底郡县化了,这表明齐国的宗族力量相比起秦国而言极为强大。

在这样的新时代,田开疆等“三士”所代表的是一种旧贵族精神,他们崇尚名誉的勇武观已被贬为蛮勇、血气之勇。在原先的春秋早中期,士阶层的教育虽文武合一,但相对还是更偏重于武事(“校”和“师”原本都带有军事含义)。《左传》记载鲁昭公元年(前541),郑国大夫徐吾犯之妹择夫,放弃英俊多财的子皙而选择孔武有力的子南,此事本身便很能说明当时贵族阶层的价值观。正如顾颉刚在《国史讲话·春秋》中着重指出的,当时“最典型的武士,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三士之所以因二桃而死,当然不是因为桃子本身,而是荣誉;但这却恰恰成了权谋家晏子能予以利用的弱点。在新观念之下,这三人死得愚蠢,但按他们自身旧有的价值观,为了荣誉却是死得其所的。

这也是那个时代思想变迁之一端:荣誉已渐渐不被尊为人生的目的,反倒变成了被利用来实现其它功利目的的手段。正如后世对礼法和道德的捍卫一样,对此时的士来说,没有荣誉、勇气、信义这样一些中心制度,不仅人丧失了立足的根基,而且整个贵族阶层的社会也将瓦解或彻底改观。讽刺的一点在于,这样的事之所以发生,就表明旧价值观已经改观乃至在瓦解之中。在春秋晚期,这样的事层出不穷,宋襄公(前650-前637在位)不肯击敌中流之仁已被视为笑柄,又如鲁成公十五年(前576年)楚国违背与晋国缔结不久的盟约,出兵北略,因为司马自反认为“只要对本国有利就可以干,管什么盟约!”到战国时代,现实政治中“尊礼重信”更无人在意,作战中讲究的是孙子所说的“兵不厌诈”,越来越不重视战士的荣耀,而将他们贬为听命的工具,无须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判断。“士”逐渐从武士变成了文士,而作战者则越来越依靠按纪律约束的下层自耕农。

尽管如此,晏子也无法彻底变革齐国,因为历史最终的发展是:除了景公时期的昙花一现之外,齐国国君的权威在他身后迅速走向衰落,大权最终落入大贵族田氏手中,齐国在制度上的分权也未能彻底改观。其结果,齐君的权力仍有限度,齐宣王(前319-前301年在位)时,颜斶仍能在齐王“忿然作色”时当面对他说“士贵耳,王者不贵”;曾数度前往齐国论政的孟子倡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恐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齐国这种特殊政治文化的影响所致吧。

    责任编辑:饶佳荣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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