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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运用好地方立法权,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18-11-13 17:24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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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上表示,要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郭声琨说,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打造基层群众用得上离不开的法治。
他提到,要总结江西等地就“医闹”、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立法的做法,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要善于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和群体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发挥好执法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在执法办案方面,郭声琨说,要将执法办案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深入查找案发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郭声琨同时要求要深入推进基层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推动执法司法活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郭声琨说,要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郭声琨还表示,要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推进执法司法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要推广内蒙古等地做法,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面实现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责任编辑: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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