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南通一教师猥亵多名小学女生获刑6年,被下教育“禁止令”

严君臣/现代快报
2018-11-20 18:24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现代快报11月20日消息,趁着工作便利,南通如皋一名男性教师伺机猥亵多名未满12周岁的女学生。

11月15日,经南通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依法对该男性教师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训练、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南通检察机关首例建议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判处法定最高期限从业禁止被法院采纳。

2018年6月,据南通如皋教育部门通报,有网友反映当地某小学教师的师德存在问题。当地教育部门获悉后,立即联合警方介入调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名男性教师教的是电脑课,班上多名女学生向家长反映曾遭受其猥亵。

据此前涉事学校家长报料,涉事男教师在上课时对班上的女学生“动手动脚”,有时候还会从背后搂搂抱抱。有些女生因为害怕不敢去上课,家长追问后才得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接到举报后,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并将该名教师停职。随后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男教师被依法判决六年有期徒刑,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训练、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

何为从业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本文原题为《猥亵多名未满12周岁女生,男教师被下教育“禁止令”》)

    责任编辑:周子静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