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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多少罚款,才能打疼喜来登、盒马们?

2018-11-21 18:2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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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豪华宾馆的“毛巾门”还没有结束,网红企业盒马鲜生也被曝出问题,有消费者发现,工作人员竟然更替了商品胡萝卜外包装上的日期标签!

风波闹大之后,盒马方面承认:“即使包装破损需要重新包,也应当保留原标签”,之后盒马CEO就事件致歉,上海总经理就地免职。目前,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以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拟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4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其实,按前述的上海地方法规,对盒马的处罚将是“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老实说,这样的处罚力度还是弱了一些。能不能真正打疼违规企业,让企业牢牢树立食品安全的红线意识?

标签破损后要补上,问题虽小,但是作为一家被“大数据赋权”的网红企业,本身应该想到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为什么之前没有想到,恐怕还是在于对消费者的权利认识不足,不认为这个小瑕疵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不过,相比之下,“毛巾门”的后续处罚,则更让人啼笑皆非,目前涉事的南昌喜来登酒店迎来了首张罚单,仅仅被罚2000元,罚单还不够打折之后的一天宾馆的房费?这真能让傲慢的五星宾馆长记性吗?

这么多涉及到消费者健康权利的问题被曝光之后,企业总是各种良好姿态,但也满满是职业的微笑和公关的套路,所以还得需要强有力的惩罚措施,倒逼全面的改善。

目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声:杯子都洗不净,有何资格挂“星级”?进而呼吁广大消费者主动行使监督权。其实,各级消费者协会也应该积极履职,《消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赋予了省级以上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

针对盒马改标签、豪华宾馆的卫生乱象,由消费者个体进行维权,起诉、投诉在成本上都是得不偿失的,这时候就应该发挥消费者协会集体维权的作用。而且,《侵权责任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是相关的案例一直没有落地。希望消协、司法机关能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作用,让违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之前,广州火锅店因卖拍黄瓜被罚1万元,杭州炒栗子小贩因说“最好吃”被罚20万元,曾经引发了舆论的质疑。其实,消费者心中自然有一杆秤,清楚哪些该重罚,哪些可以从宽。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屡教不改的忽视消费者健康的“小动作”,就该拿出处理的“大动作”,行政处罚、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舆论监督都要“拳拳到肉”。

让违规企业不开心,消费者才能开心。如果处罚力度太轻,违规企业就会“理性”地选择违法。

    责任编辑:沈彬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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