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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落实教育部通报精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陕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2018-12-0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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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陕西省教育厅召开厅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地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的通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教育部《通报》精神,促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通报》全文,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重点针对《通报》中指出的西安市初中教育“民强公弱”问题进行了研究,一致认为,决不能以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为名推卸政府责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办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合理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本文图片均来自“陕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会议指出,西安市初中教育“民强公弱”虽表现在部分学校,却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整个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反映出西安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疏于管理,治理“择校热”不力等问题。近年来,西安市推行的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综合素质测评”方式,客观上造成少数民办初中考试“掐尖”,严重违背了教育部相关规定。省教育厅积极指导和支持西安市教育局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改革,2018年采取民办初中电脑派位随机录取+面谈录取的招生方式,规范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管理。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教育部《通报》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要明确各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处理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关系。要继续加强对西安市的指导,对西安市初中教育“民强公弱”的问题进行专项督导,不断深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和管理,加大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使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政策家喻户晓,提升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改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对教育部《通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坚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严格问责机制,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力的市县政府进行约谈,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对于屡屡违规的从严从重处罚,切实维护义务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深刻反思下茬整改:

西安市六项措施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11月30日,教育部通报了包括西安市在内的3个地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要求各地切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针对通报中的问题,12月1日,西安市政府、市教育局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的通报精神,全面认领、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按照《通报》要求,从以下6个方面抓好整改,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基础教育的正确方向,强化市级政府的统筹责任,落实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合理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优化招生制度改革。在确保全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规范有序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三是持续保障学位供给。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步伐,2019年全市计划完成新建、扩建并投入使用171所中小学、幼儿园,预计可增加学位9.92万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入学需求。

四是努力提升教育质量。着力破解“择校热”问题,持续推进“名校+”工程,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的政策措施,迅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

五是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持续开展“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检查和专项治理,逐级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签订严禁违规招生承诺书,严格招生入学纪律,严查、严处各类违规问题,严厉查处打着民办“幼升小”“小升初”旗号或假借“名校”点考的名义组织培训、补课的各类招生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六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家长、社会宣传教育政策,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西安市市民服务热线“12345”),积极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媒体和社会监督。

按照教育部要求,西安市2019年民办初中招生,将坚持和进一步优化民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面谈”方式招生制度。

西安市将严格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出台的2019年招生入学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安排部署入学工作之前,坚决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招生,坚决禁止任何幼儿园为任何小学、任何小学为任何初中提前招生提供信息。

各区县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民办学校要做到: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形式的“自招签约”。

(四)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五)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

针对通报中的问题,12月3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大会。传达学习教育部对个别地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问题所做通报,就全面加强整改,进一步规范西安市民办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不断净化教育生态做出安排部署。姜建春就西安教育发展现状,在会议中强调,当前要持之以恒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抓整改。积极推动一批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或缓解;

二是凝心推改革。稳妥推进公办学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推进建校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名校+”办学模式,着力提升公办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是全力保学位。全市各区县、开发区要把新建快建学校作为头等大事,确保2019年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切实满足群众入学需求。

四是着力促均衡。要持续释放“名校+”工作效能,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覆盖。到2021年,全市将至少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

五是重拳优生态。坚决落实“招生不打招呼”承诺要求,严查严管在招生、补课、收费方面的违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原题为《聚焦丨陕西省教育厅:落实教育部通报精神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责任编辑:崔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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