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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岀路何在?

张思平
2018-12-11 20: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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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解融资难仍然是稳定民营经济的当务之急

201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尤其是金融去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政策偏差,银行对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出现了断贷、抽贷、压贷的现象,加上股市大幅度调整,大批民营上市公司面临着股权质押平仓的风险,民营经济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在民营经济发展面临“退场”还是继续发展的关键时刻,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重申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并提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习近平同志特别指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对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有关方面和地方要抓紧研究特殊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对民营企业家是极大的鼓舞,增强了企业家的信心。国务院各地党委政府随即层层召开座谈会,很快出台了有关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各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帮助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意见,甚至对银行提出“一二五”的贷款比例目标等等。

习近平同志讲话一个多月过去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了呢?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环境改善了没有?这是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的问题。根据深圳的情况,一个多月来,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和资金链的现状,大体上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在2018年上半年股市大幅度下调过程中,深圳300家上市公司有一半以上存在股权质押平仓风险,个别上市公司质押的股权部分已经被平仓。根据中央的要求和深圳的实际情况,深圳主要采取两种方式纾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一种是市政府通过国有资本平台,给上市公司注入资金,置换出民营上市公司质押的股权,提高了股权质押率,从而缓解股权质押平仓的风险;另一种是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直接收购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给民营企业注入资金,提高上市公司的信誉,缓解市场恐慌情绪,稳定社会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使上市公司股价从恐慌性抛售后的低点理性回归,也缓解了部分股权质押的风险。

(二)非上市的多数民营企业融资难状况仍不乐观

近期中央及各部委密集发声发文支持民营企业融资,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提出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各银行也表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相关贷款政策。但是在银行层层加强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政策和要求实际上还没有落实,存在着“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上半年以来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压贷的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有的银行以技术和专业等环节细节,还在拖延对民营企业的发放贷款。虽然有个别大企业与银行签订了所谓贷款支持“框架协议”和授信额度,但是跟落实框架协议,下拨银行贷款尚有距离。

(三)中小型民营企业还在艰难中度日

由于中小型民营企业数量多,经营不易,没有土地、房产等质押物,银行贷款的风险大。近一个多月以来,中央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要求,在银行体系内还没有传递延伸到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业务,因此大量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短缺情况还是老样子,有的因资金链断裂而无力支撑的小企业注销关门。

(四)民间融资渠道并未恢复

长期以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给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贷款时较为谨慎,导致大量民营企业不得不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民间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应该说民间融资是中小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对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金配置有积极的作用。但从今年以来,由于经济下行,资金紧张,大量P2P公司“爆雷”,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加大,使得民间融资渠道还没有得到恢复。深圳绝大部分的小贷公司实际上处在停摆、半停摆的状态。

综上所述,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一个多月来,虽然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初步得到控制,但整个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今年大批民营企业遇到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出现少数民营企业由于过分扩张或自身经营不善等造成银行断贷、抽贷、压贷,但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还是正常的,企业还是盈利或者是微利的,这些企业的资金困难或是由于银行在去杠杆中出现的偏差,或是由于股市大幅度调整等外部原因带来的。因此,当前对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应有应急之策,给予必要的财务救助,尽快解决恢复正常贷款,妥善解决上半年银行断贷、抽贷、压贷遗留下来的问题,这仍然是当前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当务之急。

元旦、春节期间,通常是企业资金流动性最紧张的时期,希望金融系统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作为近期特殊阶段、特殊形势下的特殊措施,切实尽快解决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的困难,以防元旦、春节期间有中小民营企业关闭破产。

对解决民营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切不可仅仅停留在开开座谈会,喊喊口号,发发文件上,而要通过努力让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治本之策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央讲了多年。为什么在去杠杆中,负债率高的国有企业,甚至“僵尸企业”没有发生断贷、抽贷、压贷呢?本来中央专门下文,要求降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为什么大都降到民营企业身上了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存在着刘鹤同志讲的“有些机构的业务人员认为,贷给民营企业政治上有风险,宁可不作为,也不能政治错误”,也存在着有银行系统不作为造成的等等。但我认为,民营企业融资难这个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且反复出现,不完全是银行本身认识问题,更不是个业务和技术问题,根本的原因,应该是体制、机制的原因造成的。

这些年来,随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风险意识日益增强,风险控制体系日趋完善。从银行本身的利益来看,贷给民营企业风险要大得多,贷给国有企业几乎没有风险,资金基本上是安全的。贷给民营企业风险大,贷给国有企业风险小或者没有风险的原因是什么?是民营企业活力不足、效率不高、信誉不好吗?是国有企业效率高、活力强、信誉好吗?当然不完全是。民营经济在全国GDP中占60%,而银行给民营企业的贷款只占30%,说明民营企业资金运用效率远远高于国有企业,为什么银行体系中会发生这么大规模的资金错配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深层次原因:

第一,国有企业具有民营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长期以来,政府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会显性或者隐性地实行差异化政策,国有企业在获取土地、矿权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尤其这几年在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指导思想下,国有企业通过享有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和特别支持,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在土地、物业等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质押物上,具有民营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成为国有企业贷款风险的重要防风险屏障。当一个国有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资金发生风险的时候,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成为消化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屏障。各级国资委对贷款风险大,资金运转困难,甚至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或是直接出资增加资本金,或是通过内部资金调度系统予以弥补,或是通过其他优势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内部系统重组,从而使得这些国企得以生存,使得银行的贷款风险得以保障,形成国有企业只能进不能退的机制。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一重要屏障下,对银行自身利益而言,对国有企业的贷款是有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怎么会不给国有企业贷款呢?怎么能降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呢?

第三,国有企业有政府的最后背书,政府实际上成为国有企业贷款的最后埋单人。本来不管是什么所有制,企业的生生死死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动态优化调整的过程。但是由于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政府既把国有企业作为用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平台和载体,又要对国有企业承担责任,尤其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考虑,一般不会让国有企业破产的,地方上没有哪一届政府愿意让一个国企在自己任期内关闭破产的,所以对有困难的国有企业,不断地使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输血、挽救,有的“僵尸企业”就是这么来的。有了政府这个背书和最后的埋单人,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基本上无风险可言,自然愿意把更多的贷款资源投放给国有企业。

由于上述原因,国有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资源以及银行的风险评估方面,与民营企业处于不平等地位,国企与民企的贷款风险差别并不能反映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内部效率、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对银行来讲,出于规避自身风险,追求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正常的借贷业务中,尤其是在金融系统去杠杆、防范风险中,自然会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压贷,把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置给国有企业。因此,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近期从解决当前民营企业特殊困难的角度,要银行按中央的要求,采取特别的方式,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这是必要的。但是从长期来看,从治本的角度来看,要真正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根本上还是要靠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真正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保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平等竞争地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发展民营企业在理论和政策上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民营经济从过去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近些年来中央出台了一些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条例等,但是在实施过程当中还没有完全落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为此要进一步打破“国有”与“民营”之间的所有制鸿沟,毫不动摇地发展民营经济,激发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真正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的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的基础。

第二,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形成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有生有死的动态调整机制。这些年来国有企业凭借着政府的资源和特殊政策,布局太广,战线太长,尤其是在竞争性领域,这些企业虚耗资源要素,加剧资产错配,大大挤占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空间。因此,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近期重点对处于严重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对处于竞争激烈领域的商业、物流、外贸、服务业、制造业等国有企业,除极少数已经做强做优做大的企业以外,绝大多数要抓紧退出。从长远来看,在竞争领域可以生存发展但不符合国有经济长远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以及经营风险大、国有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风险承受机制不能适应的领域的国有企业都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退出。通过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退出,形成有进有退的国有企业发展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未来国有企业应主要在关系到国家全局的重大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正常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领域,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使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各自发挥优势,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实基础。

第三,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的重要前提。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情况下,一方面国有企业成为政府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工具、平台、载体,扭曲了资源配置在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长远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造成国有企业对政府的长期依赖,使政府成为国有企业负债经营的最后埋单人。因此,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方向。把国有企业真正推向市场,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三、风险投资是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资金问题,从长期来看,主要不能靠银行贷款解决。这是因为,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源少、抗风险能力弱,银行贷款坏账风险大。同时,中小企业可抵押资产少,难以满足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在市场化条件下,银行是市场竞争主体,也要追求收益、规避风险,不能长期依靠行政手段,规定一定的比例,要求银行对风险更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大量贷款。习近平同志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扩大金融市场准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从深圳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来看,风险投资是中小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2017年,深圳国家级高科技企业有1.12万家,还有19万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中小科技企业,是全国领先的创新型城市。深圳高科技的发展和崛起,与大批的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私募基金等,为中小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是密不可分的,其中风险投资起了最重要的作用。为了给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圳几十年来一直鼓励和支持风险投资的发展,例如,深圳在1994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的“高新投”;1999年成立最大规模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的“创新投”以及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担保的“深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一大批成功的民营科技企业,在创立的初期都离不开风险资本的投入。在首届高交会上,腾讯创始人马化腾拿着改了66个版本、20多页的商业计划书,跑遍各个展馆,募集到第一笔风险投资——IDG和盈科数码投资的220万美元,为腾讯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目前,深圳拥有创投机构数量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国内20强创投企业中,近半数为深圳企业。深圳中小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连续11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当前,中小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遇到了特别的资金困难时期,同时这也是风险投资开展业务、开拓市场的有利时机。从深圳的情况来看,去年“资金找项目”的风投市场,已经转变为今年“项目找资金”的新的格局。新格局的形成,呼唤着大量的风险投资,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大力鼓励支持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并通过风险投资基金平台,缓解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从当前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来看,需要政府抓紧解决好基本问题:

一是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应该在鼓励发展中规范监管,而不宜以规范监管的名义,扼杀风险投资的发展。前几年一些风险投资基金在监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在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规范监管是必要的。但是有关部门和地区暂停了有关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风险基金的注册、变更等审核业务,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该调整政策,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恢复有关风险投资注册等的审核业务。在发展中规范,通过规范促进发展。

二是减少对风险投资行业市场准入的审批。这几年国务院在简政放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在减少行政审批方面力度加大,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完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并提出要取消审批中间层,防止“二政府”的出现。但是目前风险投资基金的成立,还需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备案审核等实际上是审批。这种做法有悖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应该予以尽快纠正。

(作者张思平为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本文是作者于2018年12月8日在“第十届全球PE北京论坛”上所发表的演讲整理稿,经作者本人审订)

    责任编辑:蔡军剑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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