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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读《赵正书》︱兵马俑与太史公书

辛德勇
2019-01-26 10:53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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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记最是司马迁之创新

司马迁写《史记》,虽然他自己说只是“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史记·太史公自序》),但实际上并不是简单地整理编排旧有的资料,将其串联成书,而是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历史著述的体裁。

在司马迁之前,历史著述的主要体裁,是编年体,这也就是像鲁国的《春秋》和为它作注的《左传》那样的形式,严格按照史事发生的时间顺序,将其加载书中。春秋时期其他各个诸侯国的史书,其“通名”虽然并不相同,例如,楚国称作“梼杌”,晋国称作“乘”,但体例都应和鲁国《春秋》相同,都是编年系事。西晋时期在所谓汲冢出土的魏国史书《竹书纪年》,也是和《春秋》同样的体裁。类似的诸侯史乘,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还有《史记·秦始皇本纪》篇末摘要附列的秦国史书《秦纪》等。还有像《汉书·艺文志》著录的《楚汉春秋》、《太古以来年记》、《汉著记》和《汉大年记》等,都应属于这类编年体史书。

其他如《世本》,主要记载帝王卿大夫的世系;《国语》,主要载录政治性对话;《国策》,汇编战国谋士游说之辞,等等。另外,透过近几十年来出土的简牍文献,我们还看到了早期史学著述的另外一些形式。譬如清华大学近年收藏的战国竹书《系年》以及《越公其事》等,就与后世的“纪事本末”体裁颇为相近。林林总总,各种各样的史书体裁好像都看到了,可就是没有看到所谓“纪传体”史书,也没有看到历史人物的传记。

结合传世文献和历年新出土的简文帛书,材料之多,足以让我们做出判断——司马迁开创了“纪传体”这一史书体裁,《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书。

所谓纪传体史书,其主要构成部分,除了诸帝的编年大事记“本纪”之外,最重要的乃是记载各方面代表性人物的“列传”。虽然另外或许还有记录典章制度的“书”或“志”以及用表格的形式罗列史事的“表”,但后世效法《史记》的史书,或有或无,并不是非有不可的构件,这也愈加显示出“本纪”和“列传”是这种史书的核心内容。

就其实质内容而言,《史记》等纪传体史书中的“本纪”,只是对《春秋》所代表的编年体史书的继承和发展,最能体现司马迁创意的内容,应该是人物列传。

日本京都大学的著名东洋史学家贝冢茂树先生,在1963年出版的《史记》一书中,就指出了司马迁撰著《史记》,在中国古代史学著述体例方面最具特色的贡献,就是独自创立了人物传记这一种历史记述的形式。贝冢茂树先生还对此做出了具体阐释。按照贝冢茂树先生的看法,司马迁这一创制,在世界古代史上,也是一项划时代的贡献,实在令人惊叹。如上所述,在这之后的五十多年期间,中国各地出土了大量早期简牍文献,其中包含很多种类的历史著述,但迄今为止,还没有见到比司马迁的《史记》年代更为久远的人物传记。这种情况,证明了贝冢茂树先生的看法是一项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正确结论,符合历史实际。

可是,在缺乏成文可以依据的情况下,一下子写出七十篇传记来,而且每一篇往往又包含不止一个人物,这实在是一件相当艰辛、也相当困难的事情。司马迁自言其撰著《太史公书》,往往是“整齐百家杂语”而成(《史记·太史公自序》),我想,人物传记方面,应该是他花费精力做这种工作最多最大的地方。

了解这一点,对我们认识《史记》之《李斯列传》和《蒙恬列传》的构成以及为什么会采录那些同样见诸《赵正书》内容,会有很大帮助。

翻阅包括《李斯列传》和《蒙恬列传》在内的《史记》人物传记,应该很容易发现,其中很多传记都载有较长的人物对话。与后世大多数纪传体正史相比,《史记》这一特点是比较突出的。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对于大多数入传的人物来说,可以采录的“纪事”性素材偏少,而“纪言”的材料较多。我这里讲的“纪言”性材料,主要是指简牍文献研究者所称“语类”著述,而这类著述出土之多,是非常引人注目的。窃以为中国古代史官虽有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制度,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记言”与“记事”并重,但若不是以特定的人物活动为中心,早期“记事”的内容必然既简且尠;相对而言,“记言”更受到人们的重视,记录的话语会较为繁多,也会因详明的“记言”而牵连述及与之相关的人事。当年左丘明既撰集《左传》,复又集录《国语》,在客观原因上,正应该是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我们就有理由推测,《史记》人物列传中较多、较长的人物对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材料来源所决定的。对比《李斯列传》、《蒙恬列传》这两篇传记中同《赵正书》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可以更加具体地说明这一点。

《李斯列传》、《蒙恬列传》与《赵正书》所共同依据的那份原始记载,究竟是怎样一种体裁,现在已很难清楚判断,不过很可能是一种“语类”著述。

这些对话,除了李斯和蒙恬两人之外,还涉及赵高和秦二世,特别是赵高,在相关事件中地位更加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将其采入哪一个人的传记之中,就取决于司马迁对《史记》一书的整体构想了。

赵高是对秦朝的终结起到关键作用的重要人物,似乎应该在《史记》当中有一个系统的记述。可是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司马迁没有为赵高立传,而是把他的活动分别散入《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和《蒙恬列传》等处。这很可能与司马迁自己也遭受腐刑并且沦为与赵高一样的宦官有关。读司马迁《报任安书》,即可清楚看到,他以身入蚕室为奇耻大辱,以至愤而言曰“事关于宦竖,莫不丧气”(《汉书·司马迁传》),从而也就能够理解,他是很不愿意凸显宦官之事的。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佑本《汉书》

我们检读《史记·蒙恬列传》,能够很明显地看出司马迁设置人物列传时在蒙恬与赵高之间的取舍。《蒙恬列传》篇幅较短,除了秦始皇去世之后二世和赵高对他的迫害之外,并没有多少其他的事迹可记。如果司马迁为赵高立传的话,《蒙恬列传》载录的这些史事,大多也可以写入赵高的传记。事实上就连赵高的“出身”,也被司马迁写到了《蒙恬列传》里边,而这样的内容,更是理所当然地应该直接归属于赵高的名下。

总之,把这些与《赵正书》同源的内容写在哪一个人物的传记当中,这完全出自司马迁的主观安排,这是一种前无所承的“创作”。1947年,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的我的老师黄永年先生,在《李斯上书谏逐客事考辨》一文中(此文收入先生《文史存稿》),就已特别指出这一点,谓司马迁撰著《史记》时,“于列传则兼采杂说而成之”。所谓通人卓识,诚非仅仅拘泥于某一史事之是非正误而已。

从兵马俑见《史记》纪事之虚实

然而这种在著述体裁上的“创作”,包括对具体内容的取舍安排,对其所依据的更原始的素材的裁剪挪移,绝不是现在一些人很喜欢谈论的所谓“历史书写”问题。这样的技术处理,并不意味着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载录的具体内容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成什么样子就写成什么样子。

写历史不是写小说,也不是写诗作赋。在司马迁所生活的中国古代,它更不是什么“后现代”的“建构”。在当时,一部合格的历史著述,首先是要充分尊重历史的实际,准确地记录历史的本来面目。这一点,我们看《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蒙恬列传》所剪取的李斯狱中上二世书与子婴谏二世语,看这些内容与传记上下文的契合程度,可谓密合无间(除了像“先王”这样还没有顾上仔细订正的原始素材中的技术性错误写法),就像把夏娃还原成亚当的肋骨而它原本就长在那里一样。这是基于司马迁对客观存在的历史实际的准确认知,体现的正是历史的真实。因为这就像法庭质证一样,肆意编造的谎言必然前疐后跋,左抵右牾,只有真话,才能四平八稳地落地。

今天,怎样看待前人记述的历史,是一个颇显复杂、同时也稍微有些混乱的问题。将其归之于无从验证的主观“建构”,至少是一部分“前卫”学者热衷谈论的话题。若是以这样的眼光来认识古人的著述,真实的历史,也就永远无从认知了。

幸好过去的历史不管过去了多久,毕竟还会有一小部分遗迹遗物留存下来。这些遗迹和遗物告诉我们,古代史籍中记载的那些人物,那些事迹,确曾真实地存在,并不像梦幻一样无从验证。

《史记》纪事的信实程度,近代以来的考古发现给予了很好的证明。

晚近以来的学者,重视考古发现,往往只关注新出土的材料向研究者提供了什么与传世文献不同的内容,只关注利用这些新出土材料能够修正或补充什么传世文献的讹误与疏略。对于每一项具体的研究来说,这样的着眼点固然直接而又切实,可以实实在在地解决很多问题。然而若是仅仅这样一对一地看问题,犹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新材料再好、再重要,从实质上看,毕竟只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换一个角度,人们若是对新材料中的旧史事给予相应的关注,同时对载录这些旧史事的传世典籍本身也给予充分关注,也许会极大地影响我们对历史面貌的整体认识。在这一方面,前辈大师王国维先生,以其深厚的学术素养和博大的学术眼界,很早就为我们做出杰出的典范。

1917年2月,王国维先生在罗振玉先生初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这篇文章。接着,他又写出《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对这一主题做出补充论证。在殷墟卜辞的研究历史上,这两篇文章切实认定了卜辞中先公先王的名号,以此为基础,卜辞的研究才有了一个贯穿的序列,这为其后的一系列研究,奠定了一个坚实而又普遍的基础,因此可以说是一项划时代的研究。

与传世典籍相比较,除了订补一些《史记》的文字讹误以外,王国维还在文中特别指出:“《世本》、《史记》之为实录,且得于今日证之”(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所谓“实录”,就是如实写录,有啥写啥,是啥写啥,其重点指向,显然是依据出土甲骨卜辞来印证《史记》记载的可靠性,证明《史记》纪事的真实性。

若是更进一步思忖王国维先生这两句话的语义,就又不能不联系到著名的“二重证据法”。稍后至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王国维先生在清华研究院讲授“古史新证”课程的时候,其总论中国上古史研究状况,述云: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王国维《古史新证》第一章)

在王国维先生身后,这一论述就被学界奉为其所独创的一种治学大法,时至今日,凡研治中国古代文史者,甫一入门发蒙,即无不知之。

对于学术界这种普遍状况,我是有不同看法的。如果仅仅就取地下出土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证释这一方式而言,作为一种治学的通用法则,实际古已有之,无论如何也说不上是王国维先生的创制。相关认识,已写入《<海昏侯刘贺>书里书外的事儿》一文(收入拙著《书外话》),读者自可参看。

在讨论《史记》纪事的可靠性这一问题时,重读王国维先生上述论述,更进一步斟酌,我对它又有了一些新的理解。

第一,王国维所谈的“二重证据法”,重点是以“地下之新材料”来“证”传世的“纸上之材料”。

第二,所谓“证”包含两重涵义。其中一重,是以这些新材料来“补正纸上之材”,也就是对传世典籍的记载做出补充或订正。其第二重涵义,是用这些出土资料“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

在这两重的相“证”的价值里面,其第一重之以新补旧,这是简单的技术层面问题,实际上是不同史料之间恒所固有的情况,并不是“地下之新材料”所独有的价值。所以,若谓真正具有独特意义的以所谓“地下之新材料”以印证传世“纸上之材料”的行为,就只剩下了证实古书的信实程度这一点了。

那么,王国维先生在比勘核实之后所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呢?要想很好地回答这一问题,就应该切实把握当时的具体语境,要把前面谈到的他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一文中所说的话同“古史新证”课堂上的讲法结合起来思考,才能做出比较允当的说明:一是“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而就其强调指出这一方法时实际针对的关于殷商历史的记载来说,便是“《世本》、《史记》之为实录,且得于今日证之”;二是对那些较殷商更早的上古早期传说时代来说,“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

像后面这类“百家不雅驯之言”,实际上是世界各国、各民族早期历史记录中都会有的情况,各国、各民族都经历过这么个阶段,殷商时期恰恰是中国古代的历史由文献记载有些不太确实、不够清晰的时代全面进入信史时代的转折时期,而王国维先生通过考证殷墟卜辞所证明的“《世本》、《史记》之为实录”,在很大程度上也就等于证明了《史记》记载的殷商以下的历史,基本上也都是可靠的“实录”。

从这一认识出发,我理解王国维先生所说的“二重证据法”,其准确的指向,应该是证实中国古代历史记载的信实性,总的来说,是不容轻易置疑的。这对于早期历史著述来说,当然主要是指《汉书·艺文志》在六艺略春秋类下附记的那一类严谨的史学著述,而且首先针对的就是被《汉书·艺文志》书作《太史公》的《史记》。

具体来说,所谓“二重证据”,其第一重证据,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指这些历史著述本身的“自证”,即就传统的认识而言,这些“纸上之材料”,其体裁的严谨性,已经具有相应的可信性和权威性,不宜恣意贬抑,故径可用这些传世史籍指证其人其事;而王国维所说的第二重证据,便是指那些“地下之新材料”,用这些新发现的古代遗迹遗物,来进一步印证传世史籍纪事的真实性(当然在相互比勘的过程中,新出土材料也会对传世史籍有所订补)。

王国维先生运用这种“二重证据法”展现给我们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史记》的纪事乃是“实录”史事,从而为千秋万世留存下中国第一部真实可信的通史。

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看《史记》关于秦朝史事的具体记载。

1974年发现的秦始皇陵兵马俑,被有些人誉为世界历史上的第八大奇迹。它吸引着全世界的游人来到这里参观,也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国学者的高度关注。绝大多数学者对它的关注,是看这些兵马俑坑出土的文物为秦代历史的研究提供了哪些新的资料。不过我的老师黄永年先生,却以一种更加开阔的眼光,由兵马坑中刚刚挖出的陶俑,看到了早已在世间流传两千多年的《太史公书》。

1982年10月,当在秦始皇陵兵马俑坑遗址建立的博物馆、亦即所谓“秦俑馆”开馆三周年的时候,该馆编印了一本《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文集篇末的《编后》声明,作为“馆际学术交流的内部材料,文中材料,未经作者同意,不得公开引用”。但现在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在这里所要谈论的文章,作者也已经去世很多年了,相信编辑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我引述这部文集的内容也能予以理解了。

这篇文章题为《考古发掘和历史研究》,篇幅很短,署名是我在专业上正式的导师史念海先生。可是审其内容、笔法,显然是由黄永年先生代笔的。尽管这篇文章的行文尽量模仿了史念海先生的习惯用法,语气也是贴近史念海先生当时的身份与地位,但模仿一个人的文章,就像仿造别人的签名一样,是很难写得和人家一模一样的,加之史念海先生和黄永年先生两人的治学特点及行文风格又都个性突出,作为受业问学日久的学生,我还是能够一眼看出这应该是出自黄永年先生的手笔。

现在我们做事儿很讲“规矩”,所以顺便在这里说一下旧时学者文人或是达官贵人请人代笔的老规矩。这种做法,至少在前清时就已经相当普遍,而且在编录文集时,一般会文归其主,即谁执笔写的,就收入谁的集子,在标题下面附注说明系“代某某”而撰就是了。民国时期以迄今日,依然如此(现在很多出版社热衷于给著名学者出全集,就未能充分注意并妥善处理这类文稿)。史念海先生学术地位很高,所以秦俑馆特地请他赐稿,但他手头研究事忙,年龄又比较大了,这种场面事又不能扫人面子,于是就请黄永年先生代写了这篇文稿。这也是“循规蹈矩”的老办法。我在博士学位毕业前后也替老师写过一两篇应酬文字,因而也就更容易看出这篇文章的来路。

一个好的学者,即使是写这种应酬文章,也不会满篇泛泛空话,总是会有些实在而又特别的内容。因为书读多了,读通了,见识随时而生,它就收在眼底,就堆在胸中,想不写出来都难。同时,笔下流露出的味道,自然同八股塾师式的学者不同,更同那些醉心于师心臆造自家议题的学问家完全不同。

那么,黄永年先生在这篇短文中讲了些什么让我很在意、而且需要在讨论《史记》纪事的可信性时特别提及的内容呢?

所谓秦“兵马俑”,是在秦始皇陵陪葬坑里出土的那一大批真形陶俑。尽管有很多想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和专业考古学家,都跃跃欲试,想深挖狠掘,早一天掏开秦始皇的墓室一看究竟。但文物一旦出土着风,往往不如在它原来埋的那个地方保存得好,所以要不是有盗墓贼先行探路,帮助考古学家打开一条通道,造成曝光透亮的事实,国家是根本不让挖的。

人死如灯灭。死了,埋了,埋了也就埋了,特别是那些位高人贵、财富巨多的人,陪着亡人葬下大量金银财宝,也就更怕别人知道了。因为穷困小民一旦惦记上,就说不清那些金银财宝是给死去的先人预备的,还是给活着的贼小子配置的了。所以,大多数帝王陵墓墓室内部的情况,后世的活人是不会知道的。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黄善夫书坊刻三家注本《史记》

可是,秦始皇这位千古一帝的陵墓,情况却显得有些特别,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对其安葬经过和墓室内部情形有如下一段很详细的描述:

(秦始皇三十七年)九月,葬始皇郦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藏皆知之,藏重即泄。大事毕,已藏,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藏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写得够详明了,但问题也就出在这个“详明”上:司马迁也没下到墓室里去看过,这么“详明”的情况,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更重要的是,像这样的记载,可信吗?能够用作我们今天研究秦朝历史的史料吗?

黄永年先生看待秦始皇陵兵马俑这一发现的历史研究价值,就是从这一角度切入的。他在文中谈到:

研究历史,对待历史文献还要注意“去伪存真”。就《史记》的《秦始皇本纪》而来说,在“初并天下”之前都是文字简要的编年体,和《史记·秦本纪》的记述体例相同。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撰写《史记》时是看到秦国的国史《秦纪》的(见《史记·六国表》)。《秦本纪》和《秦始皇本纪》的编年部分承用《秦纪》,和前此的鲁国的国史《春秋》、魏国的国史所谓《竹书纪年》的体例相同,是古代国史的传统写法,其史料价值当时是第一等的。但《秦始皇本纪》在“初并天下”以后的纪事却突然详细起来,譬如讲秦始皇陵,说“时候初即位,……树草木以象山”。这些显然不是《秦纪》的原文,而系司马谈或司马迁根据其他记载或传闻增添进去的。而秦汉之际的有些传闻并不完全靠得住,往往水分太多,故事性太强烈,有的甚至根本不是事实。……《史记》所记秦始皇帝陵的规模侈大会不会也出于想象编造呢?今所见秦始皇帝陵仅是一般的土阜,高达并不超过汉唐诸陵,更不能不引起人们对《史记》所说的怀疑。

单纯考察传世文献本身,像这样的疑虑,几乎是陷入了一种无从破解的困难境地,可是黄永年先生却以一种通博的眼光,在秦始皇陵的兵马俑身上,看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契机。

黄永年先生论述说:

现在,兵马俑坑的发现,就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在陵侧的殉葬明器坑都有如此惊人的规模,则陵本身规模之宏大自可从而推知。因此,《史记》关于秦始皇陵内部的记述不仅完全可以相信是史实,而且所描绘其如何壮丽恐怕远不及其面貌的什一。由此,对《史记·秦始皇本纪》“初并天下”以后的其他记载,如“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及“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 ,帷帐钟鼓美人充之”之类,也可推知并无夸大成分。这样,兵马俑坑的发掘,虽然没有找到文字的记载,好像比不上云梦睡虎地出土秦律等竹简之有价值,但从可以证实《秦始皇本纪》记载之可信来看,其价值不说超越至少是不亚于出土秦简的。这颇使我想起当年殷墟甲骨的发现,由于甲骨的发现,证实了《史记·殷本纪》世系之可信,和今天兵马俑坑证实《秦始皇本纪》之可信可说是先后辉映的学术界大收获。

这就是学养,这就是见识,由一个很具体的兵马俑坑,从总体上认识到了《史记·秦始皇本纪》的真实可信。其实在文史研究领域里要想做好每一项具体的研究,几乎都离不开这种融会贯通的眼光和学识。

殷商以下部分,《史记》是地地道道的信史

若是我们在王国维先生和黄永年先生上述论述的基础上,把他们通过所谓“二重证据法”得出的结论再向外推展开来,从总体上来评价一下《史记》纪事的信实程度呢?

仔细究诘,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三言两语很难说个明白,但若是简单地谈一下基本认识,我认为,《史记》的殷商以下部分,都是地地道道的信史,也就是信而有征、信而可征的历史纪事。我这样想,是觉得在王国维先生的眼里,《史记》记载的西周以后的历史,基本上是清楚可信的,或者说这一点应是他业已心仪其是而毋庸赘言的;由此上溯,殷商时期的历史,其可信性亦赖甲骨卜辞得以证明之。

至于《史记》对殷商以前那一段更早时期历史的记载,应该就是王国维先生“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这句话所针对的主要对象。从王国维先生这句话中,我们就能够看出《史记》早期纪事的复杂性——其中恐怕只有某些方面的记载出自历史的真实情况。然而这既不是司马迁刻意违逆客观事实在“书写”着什么,也不是他自出机杼在肆意“建构”着什么,所以才会真真假假,在“一面之事实”以外,免不了会有诸多不大靠谱以至很不靠谱的东西。

事实上,商代以前历史记载的不确切性,是由缺乏足够可靠的原始数据所造成的。如前所述,世界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早期历史记载,都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这种情况,这是人类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幼稚阶段,而不是进入什么“后现代”以后才发生事情。

自然的历史虽然是与时间相伴,无始而又无终,但人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物种,人类活动所形成的历史,也总是有个开头的地方。问题是在这一时期,人太幼稚了,留不下文字记录,也没有相应的历史意识,所以必然要有很长一段历史记载的空白期。由这初始的空白期,到像殷商时期这样的有可靠文字记录的信史时期,中间还有很长一个模糊不清的时段。在这一阶段,有文字记录的历史,从无到有;纪事的面貌,由含混逐渐转向明朗。

这是一个渐变的客观过程,而作为一部从古到今的通史,司马迁写《史记》,总要有个开头的地方,要有一个合适的切入点。作为一位严谨的史学家,司马迁本着努力追求史事的客观真实性的原则,做出了自己的斟酌判断。结果,我们都看到了:他是从黄帝时期写起。

司马迁是把黄帝的事迹列在《史记》第一篇《五帝本纪》的一开头。对自己撰著《史记》要从黄帝时期写起,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篇末阐释说: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用现在的大白话来概括,就是虽然有关黄帝的种种传说往往都不大地道,但要是好学深思,还是能够从中看出一些端绪。于是,司马迁就从这种种说法中尽量择取最为典雅可信的那一部分内容,将其列为本纪的开端。若是换一个说法,这也可以说是于“不雅驯”的原始记载中尽可能找出相对“雅驯”一些的内容,作为这部通史的起笔的地方——这只是没办法的办法而已。

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太史公司马迁是在尽其所能,努力写出一部符合客观实际的信史。

(注:本文小标题系编者所拟。)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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