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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反腐成绩单:32“虎”被公诉,出现六大新变化

2018-12-31 19: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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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标题:《2018反腐成绩单!除了32“虎”被公诉,还有这6大“新气象”》

2018年即将过去,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2月29日,“最高检权威发布”共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302条,共公诉218人包括公诉省部级以上干部32人。

不仅如此,截至12月29日(以下数据均截至此日),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5.5万余起,处理7.8万余人;已有23名中管干部“落马”;审判19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56人……回顾2018年反腐倡廉情况,显露出六大新气象,记者试图通过这份反腐“成绩单”,呈现驰而不息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新成绩

32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被诉

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审查调查栏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权威发布栏目信息发现,截至2018年12月29日,23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32名省部级以上干部被公诉,较2017年都有所增长。

公诉罪名多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多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7月和10月检察机关均公诉了27人,成为公诉最为密集的月份。另外,2月有8名省部级官员被公诉,创下2018年检察机关公诉贪腐官员数量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32名被公诉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中,有1只副国级“大老虎”,即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他是十八大以来第6名涉贪腐的副国级及以上“大老虎”,其从落马到进入司法程序历时140天,仅次于周永康(129天)。

而过堂的省部级高官较2017年的29人也稳步同步,2018年共开庭审理31名省部级以上高官,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等14人尚未宣判。首个获刑的省部级官员是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3天开庭审理,42天后宣判,从公诉到宣判时间最短,仅耗时45天。另外,从开庭到宣判时间最短的是孙政才,耗时26天;时间最长的是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耗时448天。

已获刑的19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刑期全部超过10年,其中孙政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等5人获无期徒刑。除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涉案罪名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外,其余获刑高官均涉及受贿罪。

从已获刑高官的受贿金额看,17人受贿超千万,仅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一人受贿金额“不足千万”。另有5人受贿过亿元,其中杨崇勇受贿金额最多,为2.06亿余元。

新趋势

“投案自首”成“风潮”

2018年,在纪检监察部门发布官员被查的通报中,“投案自首”已成为一个高频词。

7月31日,已经退休半年的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投案自首,自此“引领”了一波官员自首的“风潮”。艾文礼被查的消息公布后不到20天,另一位“老虎”选择投案自首,他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铁,当时他已退居二线7个月。

此后短短一个月时间,主动自首的官员已从省部级扩展到了县处级。8月4日,河北省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投案自首;8月7日,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超杰自动投案;8月9日,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刚振涛自动投案;8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红升自动投案……

问题官员们形成“自首风潮”,除了中央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还离不开“减轻处罚建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31条都明确规定,主动交代认罪认罚,可以减轻处分从宽处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监察法释义,也对自动投案的几种情形进行了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敦促自首公告”发布当日,外逃5年的江苏省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青、外逃24年的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化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资金结算科原科长倪小沪回国投案。据报道,《公告》发布以来,已有近百名外逃人员投案自首。

新表述

“德不配位”等七词

首现“双开”通报

2018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双开”通报,对官员违纪违法的“病征”描绘越来越精细。权权交易、德不配位、权力观异化、“两面人”、捞取政治资本、选择性执行和围猎等新表述,2018年首次出现在对中管干部的处分通报中。“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常现于通报,而“权权交易”首次出现是在对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的通报中,此行为特别体现在选人用人方面。与此相关的“权力观异化”问题,首次出现是在对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的通报中。关于“权力观”的表述,也常出现于《检察日报》廉政周刊的官员忏悔录中。

首个被直指“德不配位”的是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而因“道德”问题被“双开”的高官大有人在,如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季建业、王保安、陈树隆、蔡希有等人的通报中都提及了“道德败坏”“毫无道德底线”“道德沦丧”。

鲁炜的通报中,有两处新表述——“两面人”“搞选择性执行”。另外,首个被通报“捞取政治资本”的中管干部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此行为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49条中有明确规定,即“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围猎一般附属于行贿与受贿,2018年首次明确出现是在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被“双开”的消息中。惩办行贿与惩办受贿应并重,针对行贿犯罪,法律对此已有严格规定,如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及从宽处罚的条件;2018年3月颁布的监察法第22条也直指行贿犯罪。

新合作

国际反腐实现多个首次

12月28日,第56名“百名红通人员”王清伟回国投案自首,外逃13年的他是2018年第5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其归案在岁末时节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绩单添上新的一笔。

事实上,2018年国际反腐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多个首次。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归案。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第一起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的成功案例。不仅如此,许超凡案还开创了中美执法司法合作的多个“第一”,包括第一次依据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开展合作、第一次组织中方证人通过远程视频向美国法院作证等。

又如“敦促自首公告”发布当日,就有两名外逃人员回国投案;1天后,外逃长达18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牛琳回国投案;5天后,职务犯罪嫌疑人吴添才回国投案;10月31日,职务犯罪嫌疑人吴云从被发现出逃境外到成功劝其入境仅用了25小时……“喊话”效果明显,外逃人员归案迅速。

而且,2018年11月30日,成功办理了国家监委成立后引渡第一案——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被引渡回国。这也是我国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从姚锦旗被抓获到被引渡回国历时仅44天。目前我国已与71个国家签署了50项引渡条约和61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与此同时,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三次峰会,通过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宣言》,G20领导人就加强反腐败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将进一步探讨腐败与其他经济犯罪的联系以及应对方式,包括根据国际职责和有关国内法律体系就追逃追赃开展合作。

新制度

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

2018年,依旧有多部法律法规扎紧了制度笼子,而本年度反腐败最值得瞩目的是监察法的诞生及监察委的成立。

3月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全国各级监委全面成立并与纪委合署办公,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步进行,既执纪又执法,对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一查到底,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围绕着该法的实施,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密集颁布了多个配套性的规范文件。比如《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详细列举了国家监委管辖的六大类88个职务犯罪案件罪名;《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等制度,建立了与最高法、最高检就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等事项沟通协调机制。

与此同时,10月新修改的刑诉法,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法衔接的各项要求,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11月印发实施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对立案、交办案件和指定管辖以及结案等相关程序进行规范。

除了与监察法有关制度的有利实施,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及12月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这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实施,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为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撑。

新风气

加大查处力度去“存量”遏“增量”

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全面从严治党,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截至2018年11月30日,2018年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705起,处理788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810人,这一数量较往年同期有所增长,查处力度、问责力度仍不断加大。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最为突出,其次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这3类问题占到查处问题总数的58.6%,占比较2017年的61.5%有所下降,有力实现了去“存量”遏“增量”。

八项规定始于2012年12月,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作风之变。六年来,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刻不停歇,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2057起,处理3598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3649人。

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较为突出,查处数量均为4.5万余起。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作出处分规定,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供了纪律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2018年反腐成绩单是纪念,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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