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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把亡人交通事故当命案办,事故县市“三长”必须到现场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2019-01-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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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路险的恩施,交通安全一直是当地头等大事。记者15日了解到,恩施州公安局14日出台一项“史上最严”的举措,把亡人交通事故当命案来处置。

恩施公安交管部门介绍,出台此措施,是为精细精准、砸穿砸透深刻汲取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及能力。其中有多项要求十分细致,可以称为“史上最严”。比如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交通管理局领导、交警大队长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本数)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州公安局分管交通管理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和分管事故处理的支队领导及时到达现场。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本数)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州公安局局长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到达现场。

此外,事故发生后,警方要从人、车、路、管理等方面开展事故成因分析。包括驾驶人基本信息,是否有“三超一疲劳”行为,是否有酒驾、毒驾违法行为。事故车辆基本情况及近三年交通安全违法记录,近三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现场道路情况,走向、等级,有无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是否为隐患路段,有无隔离设施,路表情况,天气情况,有无影响行车视线或安全行驶的障碍物,与事故形成有无因果关联等。

行政机关及事业、企业单位车辆肇事的,倒查所在单位日常管理情况;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情况;有无电话家访、入户家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记录;有无签订农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安全行车承诺书等。重点车辆发生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严格执行“三彻查一移送”制度。对涉亡人事故驾驶人,有开车接打手机、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行为以及有交通肇事记录的,一律纳入重点驾驶人管理。

通知还要求,公安机关要精细精准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因道路安全隐患引发事故或加重事故损害后果的,拟出隐患清单及整改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抄告相关部门;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属地公安机关要设置警示标志。县市公安机关要按规定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上报亡人交通事故具体分析梳理情况,由州公安局制作《事故档案》,制作警示宣传新闻,典型案例利用公安海报进行宣传,同时依托相关媒体发布,最大限度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原标题: 恩施把亡人交通事故当命案办,死亡一人的事故县市“三长”必须到达现场)

    责任编辑:李寿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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