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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友订婚三年后分手起诉索要18万“彩礼”,法院:人情往来不属于彩礼范畴
周某与彭某分手后上诉请求对方返还18万元“彩礼”。邵阳新邵县人民法院认定实际彩礼为6万余元,节日赠礼及日常转账属自愿赠与不予返还。最终判彭某及父母返还周某3.6万元。
澎湃新闻编辑:张琳 实习生:刘培枫 素材来源:新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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