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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16省份营商环境调研③:浙江网办系统使用率低

中山大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2019-03-19 10: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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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8年7月19日至8月20日,中山大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赴全国16个省(省、自治区、直辖市)、84个市(地级市及副省级城市)、182个区的政务办事大厅,从工商营业执照、各类许可证、市场监管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四个维度,随机访谈前来工商办事窗口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在本次全国调研中,随机访谈成功率约为85%,收集到有效调查问卷合计4160份。

课题组在浙江省随机抽取了6个市,它们分别为杭州市、金华市、丽水市、湖州市、衢州市和舟山市,随机访谈成功的有效问卷是260份。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的进展

(一)注册营业执照的效率

1、在浙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时间从商改前的7.2天下降至2018年的2.9天,目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如图1所示,在2014年前(商事制度改革前),市场主体在浙江省登记注册,平均需要7.2天,比全国平均数(8.4天)少1.2天。商事制度改革后,在浙江省登记注册所需时间大幅下降。2017年,登记注册所需时间迅速下降至4.4天;2018年则下降至2.9天,成为全国注册登记所需天数较少的省份之一。

2018年,浙江省超过50%的市场主体在1天内完成登记注册。平均只需要2.9天,比全国平均所需的7天快了4.1天;与浙江改革前的7.2天相比,下降幅度达到60%。

图1 在浙江登记注册所需时间大幅下降。

2、在浙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从商改前的2.5个下降至2018年的1.8个,经历了波动反弹,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降幅不大。

如图2所示,2014年以前,在浙江登记注册一家市场主体平均需要与 2.5个办事窗口打交道,比全国平均所需的2.6个仅少了约0.1个窗口,处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商事制度改革后,在浙江省登记注册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有一定的下降:在2014年至2016年,需要交涉窗口数量下降至2.1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快速下降至1.5个,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在2018年上半年,却增加至1.8个,反而拉近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距离。

2018年,在浙江71%的市场主体实现一窗登记。平均需要跑1.8个窗口,低于全国平均,与全国最佳水平(1.1个窗口)尚有差距;与浙江改革前的2.5个相比,下降幅度为28%。

图2 在浙江登记注册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小幅下降。

(二)“多证合一”的情况

在浙江,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办理证件数从商改前的3.3个下降至2017年的1.9个。

图3 在浙江登记注册所需办理的证件数量总体下降。

如图3所示,2014年前,在浙江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办理证件数平均为3.3个,比全国平均数3.4个少0.1个证件,处于全国平均水平。商事制度改革后,在浙江省登记注册所需办理证件的数量呈减少趋势。2014年至2016年,减少至2.9个证件,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但可喜的是,2017年快速下降至1.9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8年,在浙江,超过36%的市场主体只需办理一个证件。虽然2018年平均需要办理2.3个证件,数量有所回升,但与改革前的3.3个相比,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政府上门检查——“严监管”的情况

在浙江,82%市场主体在过去一年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成立的时间越早被检查的可能性越高,与全国大致同步。

如图4所示,在浙江省,82%的市场主体在过去一年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80%市场主体反馈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

图4 在浙江82%的市场主体在过去一年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

在浙江省,市场主体成立的时间越早,被上门检查的可能性越高。2014年以前成立的市场主体中,82%的市场主体在去年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2014-2016年间成立的市场主体,89%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约7个百分点;2017年间成立的市场主体,93%有被上门检查的经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2018年间成立的市场主体,被检查的比例大幅减少,54%反馈说有被上门检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约2个百分点。

(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情况

1、在浙江,约49%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信用信息系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5 在浙江,约49%的市场主体查看国家信用信息系统。

信用监管的起点是市场主体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如图5所示,在浙江省,仅49%的市场主体选择到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上查看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这一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最高水平相差了约30个百分点。调查数据显示,在浙江,约18%的市场主体不知道或不使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5%的市场主体通过其他渠道查看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而剩下28%的市场主体基本不查看交易对象信用信息。

2、在浙江,约1/2的市场主体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约55%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办事系统,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6所示,在浙江省,只有50%的市场主体明确反馈说知道其所在地有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在全国,59%的市场主体明确反馈说知晓网上办事大厅;在国内最佳省份,82%的市场主体明确反馈知晓。从全国视野看,在浙江,知晓网上办事大厅的市场主体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将近十个百分点。

图6 在浙江,仅50%的市场主体反馈知道网上办事大厅。

在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市场主体中,浙江有25%的市场主体的常用网上办事系统个数为0,全国平均水平是28%,如图7所示。通过简单计算可知,这意味着,在浙江省,仅有37.5%(50%×75%)的市场主体会使用网上办事(系统),全国平均水平则是42%(59%×72%)。

图7 在浙江,知道有网上办事系统的市场主体中还有25%不使用。

此外,在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市场主体中,浙江有30%市场主体常用一个网上办事系统,少于全国平均;24%常用两个办事系统,高于全国平均。平均而言,浙江省市场主体常用的网上办事系统为2.1个,尚未实现“一网通办”。

(五)2018年,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8 2018年,44%的浙江市场主体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是中央政府2018年初所提出的商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承诺,更是市场主体的诉求。如图8所示,在2018年,44%的浙江市场主体办成一件事只需要跑一次,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14个百分点。

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的效果

(一)2018年,约36%的浙江市场主体认为营商环境有改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9所示,在浙江,36%的市场主体认为营商环境有所改善,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4个百分点;24%的市场主体认为没有改变,与全国平均水平相仿;40%的市场主体认为变差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表明,在2018年,从全国横向比较的角度看,浙江营商环境建设有着较为广阔的改善空间。

图9 2018年,36%的浙江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当地的营商环境有积极影响。

(二)2018年,59%的浙江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其经营有积极影响,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图10 2018年,59%的浙江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经营有积极影响。

如图10所示,在浙江,超过59%的市场主体认为商改对经营有积极影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比全国最佳水平低了21个百分点。37%的市场主体认为对经营没有影响,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3%的市场主体认为对经营有消极影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1个百分点。

(三)2018年,约84%的浙江市场主体认为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与政府打交道的时间,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63%的市场主体认为降低了与政府打交道的费用,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如图11所示,在浙江省,84%的市场主体认为,商改措施能够降低市场主体与政府打交道时间,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1个百分点,比全国最佳水平低9个百分点。

另外,63%的市场主体认为,商改措施能够降低市场主体与政府打交道费用,比全国最佳水平低20个百分点。这表明,浙江的商事制度改革在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图11 商改降低了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

(四)2018年,全国市场主体投票结果显示,浙江营商环境全国第四名。

图12 全国营商环境排名。

市场主体的认可是最直接的肯定。图12报告了市场主体对全国各地营商环境的主观评价。在全国16个省84个市,每一位受访者都给出了其所认为的“做生意环境相对较好的三个省市”。从图形上看,上海第一、广东第二,北京第三、浙江第四。浙江共获得555票,全国有约19%的非浙江市场主体认为浙江做生意的环境相对较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国市场主体对浙江商事制度改革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的肯定。

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

(一)目前,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对市场主体经营的积极影响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浙江的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浙江的营商环境,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浙江市场主体认为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其与政府打交道费用和时间成本的比例,与全国平均水平相仿;另一个是,在主观反馈上,浙江市场主体认为商事制度改革对其经营有积极影响的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似。

但是作为营商环境全国排名第四的省份,商改对市场主体经营的直接帮助不够大。具体反映在如下两点:1)认为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与政府打交道费用和时间的比例,比全国最佳的地区低10%; 2)认为商改对经营有积极影响的比重,比全国最佳的地区低20%。

除了已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难度较大之外,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对“非小微企业”经营的积极影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影响其对标上海等更高水准的短板。从市场主体规模看,就业人数大于10人以上市场主体反馈,认为浙江商事对其经营有积极影响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22个百分点。这表明,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对“非小微企业”经营的积极影响相对不大。

图13 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对“非小微企业”经营的积极影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注:比例越高,说明商改积极影响越大。

(二)2018年,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未达到“最多跑一次”。

图14 2018年,44%的浙江市场主体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如图14所示,在2018年,44%的浙江市场主体办成一件事只需要跑一次,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14个百分点,但与全国最佳水平仍有一定差距。35%的市场主体办成一件事需要跑两次。这意味着,浙江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上有成就也有不足。

图15 2018年,浙江各市实现“最多跑一次” 的比例不均衡。

浙江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上的不足是因为各市在这项改革上进展差距较为明显。如图15所示,2018年,在调研的6个市中,金华市的改革成效最好,54%的市场主体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远远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29%),而在杭州市和金华市,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市场主体占比仅为36%和37%,比金华市低了约17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进展。

(三)2018年,浙江市场主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趋势,浙江在2018年年初已率先推出数字政府建设。不过,从市场主体反馈看,浙江市场主体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使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的比例低。在浙江,50%的市场主体知道;全国平均水平是59%。二是使用网上办事系统的比例低。在浙江,37.5%的市场主体使用;全国平均水平是42%。三是网上信用信息系统使用率低。在浙江,49%的市场主体查看,而全国平均水平是65%。

浙江“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率低至少有三个原因:

一个是宣传不够,表现为各个年龄段市场主体知晓率普遍低。如图16所示,在浙江省小于30岁与30-40岁的办事人员中,不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比例为39%和57%,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在50岁以上的办事人员中,不知道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占比为75%,大大超过全国平均的51%。从分组统计结果来看,浙江省仅有40-50岁年龄段的受访者对网上办事大厅的知晓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表明,浙江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知晓率低是因为大部分年龄段的办事人员的知晓率都比较低。

图16 浙江各个年龄段中,不知道有网上办事大厅的比例都较高。

第二个原因是各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知晓度差异大。如图17所示,舟山市和衢州市的网上办事大厅知晓率分别仅为38%和27%,并且在知晓网上办事大厅舟的人群中,舟山市、衢州市、丽水市不使用系统的比例分别高达81%、86%、94%。而杭州市、湖州市的网上办事大厅知晓率与使用率相对来说则较高。

图17 浙江各市的系统知晓率与使用率差异大

第三个原因是系统使用不便。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浙江省的市场主体对网上办事大厅的抱怨颇多。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网上办事大厅“功能还是比较简单,只能提供一些基础的信息,办事什么的都不行”;“使用到最后,最终还是要跑到现场来”也是市场主体常反映的问题。

(四)目前,浙江市场主体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商事制度改革范围之外。

商事制度改革一直围绕着解决“办照难”、“办证难”、“退出难”等问题不断深化,不过,从市场主体反馈看,这些问题已经不再是市场主体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如图18所示,对于“在本地做生意目前遇到的主要困难是什么?”浙江市场主体提及开办企业难、办理许可证难、市场退出难的比重分别为2%、5%和2%,相关问题不再是市场主体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全国范围内,这三个困难被提及的比重分别为3%、7%和4%,同样不再是市场主体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图18 目前市场主体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在商事制度改革之外

浙江市场主体反馈目前最主要的三个困难分别是:市场竞争激烈、成本高和招工困难。这三个困难被提及的比重分别为26%、19%和14%。虽然这三个困难也是全国市场主体所普遍面临的主要困难,但是浙江的情况略微严重些。主要表现为,浙江市场主体提及市场竞争激烈、成本高和招工难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然,这些主要困难不是目前的商事制度改革所能够直接解决的。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些新困难是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取得巨大成效过程所伴随的必然现象。2018年第一季度浙江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07.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63.1万户,同比增长11.6%;从统计数据看,浙江省在册市场主体总量首次突破600万户,在册企业数首次突破200万户,每万人市场主体拥有量为1074户,位居全国榜首。市场主体的快速增加,既是商事制度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又为商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市场主体的增加,意味着,在产品市场上,市场供给可能是增加的,必然导致产品市场上竞争越来越激烈;在生产要素市场上,市场需求可能是增加的,必然导致招工越来越难,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升,企业成本不断上升。

因此,浙江市场主体目前所面临的新困难,根植于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市场主体增加。

(五)在浙江,约49%的市场主体使用网上信用信息系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19 在浙江,约49%的市场主体查看国家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图19,浙江省知道但不查看信用信息系统的情况较为严重。原因应该主要是,规模小的市场主体数量多且分散,对于信用信息重要性的认知参差不齐。譬如,如图20所示,相对于不查看率高于查看率的衢州市、舟山市来说,经济发达的杭州市信用信息系统查看率较高。由此可见,人们对信用信息系统的认知情况,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有一定关系。

图20 各地区市场主体对于信用信息重要性的认知参差不齐

浙江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浙江市场经济先行先发,具有民营经济活跃、县域经济发达、经济外向度高等特点。浙江经济充满活力的同时,也存在产业层次低、县域同质竞争等“低小散”的弊端,转型升级压力大。根据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结合社会经济新形势,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争取“一窗办理”和“多证联办”。从全国视野看,虽然浙江在市场主体证件办理时间上领先全国各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远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我们也能看到浙江商事制度改革中的不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需交涉的窗口数量和所需办理证件数均大于全国平均值。

“跑一次”抓住了市场主体办事的核心诉求,也是倒逼政府自身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从全国16省调研看,2018年大部分省区市正在积极推进这项改革。而浙江想进一步促进此项改革,也许需要在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和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上下功夫。通过“证照联办”和设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浙江也许能完成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每件事最多跑一次”的转变,实现“一事、一窗、一次”的改革效果。

二、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最多跑一次”,增创浙江商事制度改革的新优势。在大数据时代,智慧政务、信用监管是大势所趋。浙江顺应时代,积极推进一体化移动政务服务,努力实现“掌上办事”。这表明,浙江“数字政府”建设在“供给侧”上得到了较大的重视;不过,从“需求侧”的角度看,浙江市场主体的“互联网+政务”使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早在2002年提出的“信用浙江”建设亦遇到了开展的瓶颈。

“数字政府”建设需要“供给端”和“需求端”两端协同发力,助力形成浙江营商环境建设新优势。切实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宣传,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使用率和黏性,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成本,是当下亟须开展的工作。

同时,“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相辅相成,“大数据”促成建设的核心。灵活有效地运用大数据,有助于建立各项数据库,打通相关各部门之间的数据链,避免“信息孤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包括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不断完善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统一数据平台。

三、创新监管模式,打造以信用信息监管体系为核心的监管模式。21世纪以来,浙江在信用监管方面就有着扎实的基础。早在200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提出建设“信用浙江”时,浙江就启动了“百万企业信用工程”;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出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并出台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然而,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以来,仅49%的市场主体选择到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上查看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与全国最高水平相差了约30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浙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普及和完善。浙江省宜进一步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部门联合奖惩制度建设,对待企业采取不同力度和不同频度的差别化监管手段,并且建立一个监管机制,能在部门间实现监管的联通联动。

四、针对新问题,开拓浙江商事制度改革的新领域。随着商事制度等“放管服”改革,浙江市场主体数量突破了600万。增加的市场主体既是浙江商事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也对商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短期内增加的市场主体必然带来市场竞争激烈、招工难和成本高。这已经成为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市场主体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这些新困难,不同于“办照难”、“办证难”、“退出难”,更多根植于市场供求。政府应当在扶持创新型、潜力型小微企业,以及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升级上出一份力。同时,对接现代技术与金融手段、打造浙江品牌,亦是当前培养浙江企业核心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至于如何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健康持续发展,有待浙江各方群策群力,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统筹:徐现祥、马晶、金奕彤

调研:曾涵茹、宁玉婷、马晶、金奕彤、钟子健、王鑫、樊承耕、李淑宁

执笔:马玮健、贾帅帅、林建浩

资助:研究阐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18VSJ069)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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