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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宠物犬中毒刑案受害人:公诉机关已驳回刑事抗诉申请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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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17时,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公诉案受害者李女士告诉澎湃新闻,10名受害者刚刚接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他们的刑事抗诉申请已被驳回。此前,该案被告人张某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获刑四年,张某华当庭提出上诉。受害人则表示,除了将就民事部分判决上诉,还会请求公诉机关抗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判决书显示,张某华因对小区内犬只向其电动三轮车撒尿、电动三轮车被犬只划损等情况不满,于2022年9月13日20时,在小区内将灭鼠药(经鉴定含氟乙酸盐)同煮熟切碎的鸡脖子于容器内混合,投在了快递柜及附近,容器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里,造成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当天身亡,2只抢救生还,还导致2只流浪猫死亡。后来在案发地又找到棕色固体和肉块,都检出了氟乙酸盐。张某华2022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曾九次延长审限。判决书表示:“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每一名养犬人都应该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朱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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