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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一女子抢夺民警配枪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浙江天平”
2019-04-20 12:0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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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你敢抢警察的枪吗?

但是今年的3月2日,浙江丽水松阳一女子,在冲动之下,竟然将手伸向了民警的枪。

近日,松阳县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事件经过

“她在电话里骂我”

2019年3月2日,赵霞(化名)骑着电瓶车载着儿子到老师那培训,但车子没电了,怕耽误孩子上课的她赶忙打电话给前夫李伟(化名),叫他来送儿子。

然而,乖巧的儿子说:“妈妈,我和老师请假了,我们就不要找他送了。”于是,母子俩湿漉漉地回到家中。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可是,电话却响了起来。

“你有完没完,不要再给他打电话了。”李伟现任妻子王玲(化名)打来电话。

这让赵霞觉得自己特别憋屈,原本每天靠着吃安眠药的她,无法控制内心的情绪,瘫坐在地上痛哭,挂断电话后便自己一个人喝闷酒。

这时,前夫又气冲冲地赶来赵霞的出租房内,“你永远不要再来找我了,我烦透你了。”

听完这些,早已伤心欲绝的赵霞在喝了不少酒后,拿起铁棍,骑上电瓶车前往王玲的店里……

借酒壮胆的她持铁棍找前夫的老婆讨说法

借着酒劲,出发前,赵霞打了个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辱骂,现在就要去王玲店里闹事。

公安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先一步赶到现场。姗姗来迟的赵霞看到民警也在场,便掏出一瓶劲酒,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后狠狠将酒瓶摔在地上,并拿出事前准备好的一根铁棍往王玲店里走去。

民警发现后,随即上前阻拦赵霞,并夺下其手中的铁棍,在此过程中,赵霞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用脚踢踹民警。民警将赵霞带上警车后,赵霞仍然大喊大叫,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在警车内咬了协警左手手背一口。

 “我要把枪抢过来把自己打死!”

赵霞被强制传唤至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室内,当一位值班民警面向坐在椅子上的赵霞询问其事发经过的时候,赵霞说着说着,突然将手伸向民警的腰间抢夺配枪!

电光火石之间,民警马上下意识地一抬手,双手猛地将赵霞抢枪的那只手往上一抬,然后反身将她拉离了椅子,让她不能动弹。被这一幕吓了一大跳的其他警员赶紧冲过去帮忙将其制服,万幸配枪还在枪套里,并没有被赵霞拔出来。

“我真的是被气晕头了。”

被制服后冷静下来的赵霞说,在见到面前的民警腰间有枪后,她就想着拔枪自杀。甚至当时她被民警制服后,依然在叫喊着要打死自己。

最终,松阳法院判定赵霞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为了孩子,这辈子再也不会了,冲动就是魔鬼。”

 法庭上,赵霞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对于这次犯下的错误,赵霞当庭表示忏悔。

赵霞被判刑,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没毛病”,生而为人,受到法律约束,成年人更应该谨言慎行,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但是法官还是要说——

此案情看似简单,被告人赵霞不配合公安执法,抢夺民警配枪。但鉴于她并没有将枪夺到手,归案后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羁押期间深刻反省了自己,认罪悔罪。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被告人赵霞适用缓刑,对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影响,故对她作出以上刑罚。且赵霞和前夫离婚后,孩子由赵霞抚养,目前已上初中,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上个学期还被评为三好学生。作出以上判决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感情再挫折,生活再困难,也不是成为犯罪的理由。在此告诫那些感情受挫的男男女女,遇事首先要冷静,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这辈子无法弥补的伤害。

(原题为《法治丨松阳一女子因抢民警配枪受审,法庭上她说……》)

    责任编辑:陈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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