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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安联被禁止备案新产品3个月:因产品条款与监管规定不符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2019-05-09 11: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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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安联”)因“附加急性病身故疾病保险”产品责任设计存在与监管规定的疾病保险定义不符的问题,被责令整改。该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具体来看,太保安联该产品条款第2.4条保险责任约定“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七天内以该急性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故”,即以急性病发生且需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与监管规定的疾病保险定义“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要求不一致。

决定书显示,上述问题违反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关疾病保险定义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对于上述问题,银保监会依法向太保安联告知了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过,该公司没有在告知书要求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银保监会决定,对太保安联采取如下监管措施:

一、太保安联自接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同时自监管措施决定书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二、太保安联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切实履行产品开发管理的主体责任,对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太保安联应于2019年5月14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官网简介显示,太保安联隶属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两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太平洋保险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强强联手发起设立。公司致力于健康和关爱事业,为个人和团体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险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亿元。

    责任编辑:郑景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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