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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丨上市公司暴力抗法,证监会为何成为“弱势群体”?
上市公司对上门执法的证监会稽查人员人身言语攻击,逼得稽查人员报警自保,这是近日发生在上市公司深大通的荒唐一幕。
媒体报道,5月22日下午,在证监会稽查人员前往深大通送《立案调查通知书》时,公司相关人员拒绝接收,并对稽查人员进行言语攻击、恐吓、推搡并打落执法记录仪,两名女性稽查人员手背及手臂被抓伤,只得拨打110报警才得以保障人身安全。据了解,深大通此次暴力抗法并非没有前兆。早在去年六、七月份,证监会稽查人员前往深大通控股方办公地青岛开展监督检查。当时,深大通董秘、财务总监二人接待了稽查人员。但是在交流过程中,董秘借口外出,一直未归。财务总监在执法文书上签了字,却并非自己的名字,而是“深大通”三个字。
近几年来,证监会执法的力度空前加强,一批大案要案的查处,振奋了资本市场的人心。但是,谁曾想到,证监会亮眼的执法成绩单背后,也有着太多的辛酸。此前证监会曾披露,在执法中,一些涉案当事人消极抵触,规避调查的做法日益普遍。而此次,上市公司深大通不仅屡屡妨碍证监会执法,竟然还发展到连证监会稽查人员都敢打的地步。
攻击证监会稽查人员,这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在公然挑战法律权威,对于这一劣行,当依法严处。按照证券法规定: 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深大通对稽查人员进行言语威胁和人身攻击,显然不是区区治安处罚就能过关的,有必要启动刑事调查,追究其涉嫌妨害公务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将证监会执法视为儿戏,毫无敬畏之心,证监会执法一再遭遇困境,举步维艰,这一现象也折射出相关执法保障的不足。
证监会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遇到找人难、软对抗、不配合乃至暴力抗法的问题,仅仅靠证监会执法人员自身,是难以有效应对的。这就需要其他执法机关提供协同支持,强力护航。事实上,倘若如证券法所规定,凡是拒绝、阻碍证监会调查,一律进行治安处罚,那么类似深大通等上市公司,对于稽查人员岂敢有轻慢之心?上市公司是地方政府的掌上明珠,证监会执法屡屡受阻的背后,往往是“地方保护主义”心态作祟。
现行的法律,对于证监会执法的保障,也不够有力。在我国香港,阻挠证监部门调查,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无合理辩解而拒不服从调查员的要求,属于犯罪行为,最高可处以100万港元的罚款和7年监禁。而按照大陆的相关法律,我们对类似的行为追究,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一般只是将当事人拒不配合接受调查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通报相关部门,至多治安处罚了事。这使得法律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证券市场违法和犯罪层出不穷,使得证监会不得不面对高强度的办案压力。但屡屡遭遇执法不配合,甚至出现深大通这样的暴力抗法,这使得证监会执法的效率难以保证。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证监会执法取证环节花费时间达到案件总调查时间的三分之一。执法效率受多重掣肘,缺乏足够执法保障,这极大影响了执法实效,削弱了稽查人员的执法权威。
建立更好的协作机制,强化立法保障,给证监会执法以支持。这不仅关乎证监会执法权威,更关乎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证券市场健康稳定运行。这个问题,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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