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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3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将一以贯之地严厉打击

澎湃新闻记者 张宁 刘歆宇
2019-05-24 17:4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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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依法对3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据高莉介绍,近日,证监会依法对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内幕交易“银禧科技”案作出行政处罚,对蔡伟强、黄茜萍没收违法所得1250.77万元,并处3752.32万元的罚款,对龙煜文没收违法所得3090.45万元,并处以9271.35万元罚款。

第二宗为屈振兴内幕交易“中安消”案,证监会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第三宗为刘有国、曹冬芳、冷济伟内幕交易“ST南电A”案,证监会对刘有国没收违法所得4.64万元,并处以13.91万元罚款,对曹冬芳没收违法所得2.42万元,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冷济伟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高莉表示,上述案件中,在银禧科技拟收购兴科电子66.2%股权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同时大量买入“银禧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在中安消拟进行资产收购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屈振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联络,并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中安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在2016年ST南电拟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冷济伟、曹冬芳、刘有国三人或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特定关系和联络接触,利用内幕信息交易“*ST南电A”,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高莉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依然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有些案件甚至呈现“窝案”特征,此类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一以贯之地对内幕交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宇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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