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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犯罪低龄化势头得到遏制,未成年罪犯占比下降至3.0%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官网了解到,5月30日,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未成年人刑事审判(2013-2018年)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3-2018年,广东省三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058人,约占全省同期全部罪犯的4.4%,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其占比均呈逐年下降的态势。其中,2018年的未成年罪犯人数较2013年减少3344人,降幅达44.5%,未成年罪犯在同期全部罪犯中的占比从2013年的6.2%下降至2018年的3.0%,下降了3.2个百分点。


犯罪类型以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为主
据前述《白皮书》内容,2013—2018年,在广东法院判处的33058名未成年罪犯中,以涉及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为主,涉及的罪名也较为集中。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四类犯罪的人数合计占比高达72.9%,其中犯抢劫罪和盗窃罪的人数合计达52.6%。


另外,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占比均呈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犯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较2013年增加92%,占比上升近8个百分点;犯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增加近61%,占比上升逾3个百分点;犯诈骗罪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增加68%,占比上升近3个百分点。


《白皮书》显示,六年里,广东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绝大多数,占比达94%。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72.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1.1%。与前几年相比,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比有所上升。


广东高院在《白皮书》中表示,六年来,广东法院在创新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贡献了广东经验,推动形成植根广东省情、适应人民需要、具有广东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并庭前延伸,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及庭后延伸,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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