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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丨孩子被偷27年后送回,把保姆送进监狱真的好吗

澎湃特约评论员 于平
2019-06-13 11: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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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朱晓娟一岁的儿子被保姆何小平偷走,家人苦寻未果。但2017年,何小平突然现身,向警方自首:她曾从重庆解放碑一户人家中抱走一名男婴,取名刘金心,如今受一档寻亲节目感召,欲将孩子送回。

这个事情曝出后,引起网民的公愤,许多人都要求警方应将何小平绳之以法。6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2018年,何小平投案自首时已过刑法追诉时效,因此未立案。

有法律人士反驳警方说法,认为“过追诉时效”并非放弃对保姆追究的理由,依照相关法律条文,保姆何小平依然有被追究刑责的可能。

我非常理解网友和一些法律人士的心情,偷人孩子,让受害者蒙受了27年的失子之痛。保姆何小平的做法可谓丧尽天良,理应受到严厉谴责。

尤其是,朱晓娟在寻子过程中,因为法院亲子鉴定出错,朱晓娟领回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抚养了二十多年,如今,真正的亲生孩子却又回来了。这让朱晓娟遭受两次精神重创。如果孩子不是被何小平所偷,这一切根本不会发生,朱晓娟及其家人根本不会陷入这场人伦悲剧。

不过话说回来。倘若真的如部分网友所愿,警方打破20年追诉时效,对保姆何小平追责,将其送入监狱。这样的结果,真的好吗?

诚然,保姆何小平进监狱,满足了许多人对于正义的要求和期待,对于受害者家庭或许也是一个安慰。但是,这一结果带来的“反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不妨假设,如果有一个人,他也像保姆何小平一样,此前出于一时冲动,偷了人家的孩子,几十年来备受良心的煎熬,一直有把孩子还回去的想法。但是,看到保姆何小平所遭遇的咒骂和攻击,看到何小平选择弃恶从善,法律却追究到底,最终将她送进监狱。那么,他会不会选择跟随何小平的脚步,把偷来的孩子送回去?

答案恐怕很不乐观。

显然,严惩何小平,表明上带来正义,看似大快人心,实际上,结果却可能让更多的罪恶继续被掩盖。让那些悔不当初的人,失去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更多的“朱晓娟们”,永生都可能见不到自己的孩子。

这恐怕是千千万万的“朱晓娟们”,最不愿看到的结局,也是整个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放弃追究保姆何小平,表面上是对恶的放纵,但实际上,追求的是一种“最不坏”的结局。相比那些毫无底线,坠落到底的罪恶。那些有所顾忌,适可而止的罪恶,相对危害则小得多。如果我们的社会,能通过有限度的妥协和让步,让那些为恶者不把事情做绝,而是有所保留,能及时收手就及时收手,能及时改正就及时改正,能少做一件亏心事就少做一件亏心事,何尝不也是一种善?

保姆何小平之所以决定将偷来的孩子送回,显然是因为良心发现。她对朱晓娟及其孩子,内心充满愧疚和忏悔,她不愿看到骨肉亲情,永远天涯永隔。所以,她选择适可而止,而不是把自己的罪恶,带进自己的棺材。诚然,何小平不过是弥补自己的过错,谈不上什么可称赞之处。但至少,对于她的选择,给一份宽恕,在谴责的同时,口下留情,这也算不得过分。

刑法之所以有20年的追诉时效,不止有司法成本和效率的考量,这实际上也承认了法律有限性。法律绝非调整社会关系的惟一尺度,人世间的事情并非都是非黑即白,善与恶之间,往往有着许多中间地带,这是法律往往无能为力的。

疾恶如仇不宽恕,公众的朴素情感,当然值得尊重。但是,凡事不能极端,越是极端,越容易走到事情的反面,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有时候,不是除恶务尽,而是保留一定的回旋空间,让为恶者有所敬畏,让他们能迷途知返。显然,这样“次坏”的选择,比起破罐子破摔的最坏结局,对个体,对社会的伤害要小得多。

    责任编辑:程仕才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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