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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撰稿人:章莹颖案被告律师直接承认嫌犯杀人很罕见,是策略

澎湃新闻记者 许振华
2019-06-15 13: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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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6月12日,在历经两年的准备之后,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失踪案终于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联邦法庭开庭审理。在开案陈词中,犯罪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律师直接承认自己的当事人绑架并杀害了章莹颖,令人震惊。

庭审时的克里斯滕森

即使是在美国的社交网络上,也有美国人对此疑惑不解:为什么被告承认犯下了罪行,并不能直接宣判有罪?辩护律师的意图是什么?迈克尔·塔姆(Michael Tarm)是芝加哥一名法律事务撰稿人,在美联社的一篇文章中,他解释了章莹颖案中辩护律师的可能策略。

根据迈克尔·塔姆的文章,在审判刚开始时就承认被告犯了罪是一种罕见的策略。自2017年案发以来,克里斯滕森都咬定自己无罪。如今辩护律师直接承认被告杀害了章莹颖,将使案件裁定从有罪与否走向死刑判决与否,而这将使辩护律师可能通过重点关注证据、交叉询问与论争来说服陪审团免除克里斯滕森的一死。

在美国,各州的死刑规定不一,伊利诺伊州即已废除死刑。然而因为美国联邦政府并未废除死刑,法律允许联邦政府对特殊罪行寻求死刑,因此在章莹颖一案中对被告克里斯滕森寻求死刑是可能的,这也是控方的立场。根据报道,克里斯滕森一案即是该州2011年废除死刑以来第一次出现的联邦寻求死刑判决的案件。

该案陪审团成员是在伊利诺伊州选出,在一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州属,要所有人都认可死刑的必要性并不容易。迈克尔·塔姆在文章中说,最高法院已经确定,只有陪审团而非法官能决定是否要对被告施以死刑。只要12名陪审团成员中有一名反对执行死刑,克里斯滕森最多将面临终身监禁的惩罚。

对克里斯滕森的审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审判有罪与否,第二阶段是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根据塔姆的文章,辩护律师以承认被告杀人开始辩护,可以让陪审团在几周后决定是否对克里斯滕森执行死刑时,不会突然感到恐惧或震怒。

章莹颖家属的代理律师王志东曾指出,定罪阶段中嫌犯具有无罪推定的假设,举证责任均由控方承担,辩方只需要反驳这些证据的有效性。华盛顿非营利组织死刑信息中心的执行董事罗伯特·邓纳姆(Robert Dunham)说,被告通过辩护自己无罪,使得审判必须经过判决有罪与否、决定是否执行死刑的两个阶段,这为他们带来了更多时间,以证明克里斯滕森不应被执行死刑。辩方可以通过证明控方夸大了被告的罪行以削弱证据的效力。邓纳姆还说,在死刑裁决时被告律师可争辩说承认犯罪表明克里斯滕森已经承担了责任,这是陪审团成员在票决死刑时可能考虑到的因素。

    责任编辑:孙语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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