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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跨省举报拖欠接待费”揭示了什么

柴春元/检察日报
2019-06-20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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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秦风网”发布《关于“河北邢台国资委举报陕西彬州市委市政府拖欠其下属企业吃喝款850万元”问题核查进展情况》。该文称,经查,2012年1月至2018年2月,彬州市委市政府及43个市级部门共拖欠彬州花园国际酒店893.9727万元接待费。2018年4月和5月,陕西省纪委收到有关问题反映后,督促彬州市结清欠款210.3605万元。5月31日,彬州市一次性结清剩余欠款683.6122万元。

此次跨省举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举报者亦为国家机关,而且属于跨省举报。无论如何,这一举报引发迅速和大力度的查处,是一件好事。而有关政府部门多年举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活动并拖欠酒店巨额接待费的情况直至今天才完全浮出水面,值得我们去认真反思。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早在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而据邢台国资委的举报材料称,彬州市有关部门单位拖欠的招待费,正是发生在2013年初至2018年2月期间。经陕西省纪委调查,上述接待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各类会议、一般公务接待等,但其中部分接待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相信在逐笔逐项进行深入核查后,纪委将对有关违纪问题作出严肃处理。但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的事中监督并没有即时跟上并及时处理,其中的监管乏力问题也应得到足够重视,期待有关部门在制度上及时弥补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反复发作。

除了内部廉政和作风建设要加强,机关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的诚信和守约问题同样应得到足够重视。我们的国家机关一方面承担着服务人民、组织领导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责,另一方面,也会作为民事主体参与到一些民事经济关系中。要使社会、企业、个人形成诚信守约的良好风尚,机关单位必须作出表率。

这次彬州市有关部门多年拖欠酒店巨额费用,若不是对方有个“好娘家”站出来举报,很难说还要拖多久。作为强力一方,机关单位在经济生活中若不能做到诚信守约,而是随意拖欠,受损的相对人维权往往相当困难。长此以往,不但削弱了当地经济活力,对于社会风气和商业风气也会形成严重负面影响。因此,建议加强对机关单位自身的诚信作风建设,必要时可以比照个人诚信档案,建立机关单位诚信考评和公示制度,以此带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原题为《“跨省举报拖欠接待费”揭示了什么》)

    责任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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