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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在1960年办一张港澳通行证有多难?

云从龙
2019-08-14 10: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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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8月,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钨矿下属的选矿厂里,碎矿工段电工熊细仔要去澳门的消息不胫而走,成为工友们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对于这件新鲜事儿,大家态度不一,有的对他抱以同情,认为与亲人团聚,天经地义,组织上理应批准。有的则认为他贪图资本主义的奶油面包,去澳门是假,诋毁社会主义才是真。更多的人,纯粹把它看成枯燥生活中的谈资,消遣而已。

熊细仔这一年22岁。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与自己分别了十七年的哥哥居然能从报纸上看到他刊登的寻人启事,并很快与他取得了联系。7月24日,哥哥写来第一封信。虽然很短,但却是他这十多年来读到的最动人的文字。

孟贤:

你好吗?我是你大哥仲贤。在日本侵占香港时期,我们因为生活困难,迫不得已,才将年幼的你与玲妹送给别人,我心非常难过。及后,母亲和超贤(你的二哥)又因生活问题,到惠州去买卖故衣,去了就没有回来,只剩下孤苦伶仃的我。日本战败投降后,我曾登报及托友寻访你们,但是一直皆无音讯,至而今已有拾五年多了。在这拾多年来,我时刻都想念你们,而至做梦和流泪。到最近,我在报上看见你访寻我们的消息,当时真是百感交集,不可言喻。后来,我到报馆查悉你的住址,即来信与你联系。三弟,我们别后你的经历和状况如何呢?有空时来信给我一看好吗?(我现在在纬纶纱厂工作,住址:香港九龙土瓜湾美善同里九号三楼。)

在这拾多年来,我的生活甚为艰苦,如在香港沦陷时,在京都酒店每天要做十六小时(工)作,食的是每餐拾贰两绿豆饭。战后,得代父介绍到大南机器厂当学徒,每天也要作拾贰小时,还要捱全夜班一年多,做了数年,转到怡生纱厂,亦做了多年,最近才转往纬纶纱厂,生活比较好些。三弟,我给你一张近照,以便将来见面。

祝你健康。

李仲贤 字

1960.7.17

我的住址:香港九龙土瓜湾美善同里九号三楼

这封信令熊细仔辗转难眠。他当即决定向单位申请出境,去香港与哥哥团聚。这期间,熊细仔也向哥哥写了回信,告诉了他这些年的生活与工作情况,同时也邀请哥哥能回大陆来看望他。但是,哥哥回信说,纬纶纱厂不同意他去大陆,还以工作相威胁。无奈之下,只好请弟弟来香港一见。

香港回大陆难,大陆去香港又何曾容易。熊细仔到处打听如何才能去香港,得到的信息是:“要去香港比较烦,要等到有人离港才能入港。”又听说澳门没有这样的规定。于是他写信与哥哥商议,兄弟二人在澳门见面。

主意打定,熊细仔便开始写申请书,要求出境探亲。第一封申请书交给了矿厂派出所,此后又向他所在车间的党小组、支部、总支、党委、选矿厂保卫组和总矿厂保卫科多次递交申请,还将哥哥的来信、他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华侨服务处刊登在《新晚报》上的寻人启事、哥哥及父母的照片等拿给各级组织勘验,“但他们总是推来推去的,一天推一天推一天。”对于熊细仔堪称性命攸关的大事,在别人和组织眼里,根本引不起重视。时间长了,竟然还在厂里四处风传,成了工友们的谈资。

1960年10月3日,熊细仔又给钨矿下属选矿厂党总支书记寄了一份申请书,开门见山的写道:“我想去澳门探望亲人,因此特向你申请。”总支书记收信后没有明确回复,而是给他指了条路——找省公安厅。

大约半个月后,熊细仔给省公安厅寄去了申请书,内容和给总支书记的基本一致。又过了半个月,时间已经进入了十一月,天气逐渐转冷,矿区开始迎来雨季。就在熊细仔打算放弃等待另觅他途的时候,一封来自省公安厅的回函交到了他的手中:

熊细仔:

关于你要求去澳门探亲一事,应事先经你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再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特此函覆。

一九六〇年十一月四日

江西省公安厅回函,1960年11月4日

公安厅的这封回函对熊细仔非常重要。它明确地告诉了出境申请的途径:在单位领导同意的前提下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即可。

熊细仔所在的大吉山钨矿厂是否同意其去澳门探亲呢?从前几次递交申请材料的情况来看,钨矿厂的态度是明确的:拒不同意熊细仔出境去澳门探亲。

熊细仔对此心知肚明。于是他越过单位,直接向赣南公安处写了申请信,其中写道:

我从今年八月就开始向派出所申请,但该处不同意,后来我又向单位,从小组到支部总支、党委、保卫组和保卫科等处申请,把我的详细情形都写了,和我哥哥的信、像片,以及华侨服务处的信和在香港登的新晚报寻人广告全拿给他们看了,但他们总是推来推去的,一天推一天推一天,直到现在他们还是不同意我去,使我失望极了。我天天倚门而望,向这里申请,向那里申请。想不到我一家如此悲惨,家散人亡,十几年的离情别话,今天很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哥哥,反而不能见面,想不到我费了如此多的精力,想见见亲人还不能,难道叫我们亲人、父母、祖宗都不要了吗?如果是这样,我实在不想活在人世了。

……

我今天申请到澳门去,只是为了求见一下失散了十几年的亲人,并无他意。我一定按期回来,请党相信我吧!请给我一点方便,请你处给我办一个去澳门的出门证吧!使我能早日见到我的亲人,我真是会感激你处不尽啊!

这封信先被赣州市公安局“收悉”,再由市公安局批转至行署公安处,并附公函一通。

赣南公安处:

现将熊细仔的申请书转来你处,请查收。(误寄我局)

60.11.28

又过了四天,12月3日,行署公安处对这份材料向大吉山钨矿保卫科做出批示,并将其编为“(60)公治字第59号”存档备查。批示将熊细仔的来信转给了保卫科,请其“调查了解”,同时明确指出:“如申请人政治纯洁,对现实无不满情绪,而其赴澳确系探亲,证据确实(香港亲人来信、刊登寻人报纸等),□□将其材料转全南公安局填写赴澳申请表,上报我处审查批示(材料上应签具你们的意见再送县局),以上希即遵照执行。”

12月5日,大吉山保卫科收到了行署公安处的来文,保卫科副科长凌运吉批示:“给选厂保卫组办理。若其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可以告诉他向派出所申请。”同时又在11月4日省公安厅的回函上批示:“派出所李所长:选厂熊细仔同志申请去澳门,请给其办理手续。”

如果不出意外,熊细仔申请去澳门一事将在1960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从公安处的批示来看,行署方面处理此事较为秉公和开明,只要下级单位能将层层把关的材料递交上来,批准其赴澳,应无太大问题。

然而,就在这关键的时刻,节外生枝,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新情况。

熊细仔原名李孟贤,祖籍广东省开平县湖潭乡。1938年5月18日,出生于香港深水埗元洲街62号三楼一个小职员之家。父亲叫李克定,是深水埗邮电局的一名资深邮差。母亲叫陈开,家庭主妇。李家信奉天主教,按照教规,在几个孩子出生后,李克定夫妇在教友中结识了梁芷卿夫妇,作为孩子们的“代父代母”。

除了李孟贤之外,李克定夫妇还有四个孩子,分别为:长子李仲贤,出生于1930年;次子李超贤,出生于1932年;三子李季贤,出生于1935年,早夭;小女李月铃,出生于1940年。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熊细仔一家过着平静而富足的生活,这段经历,在熊细仔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也是他二十多年人生中唯一看起来堪称美好的记忆。1942年,香港沦陷,经济急速下滑,中下层民众生活困顿不堪,熊细仔一家,也由此生变,终致骨肉分离。1943年,父亲李克定因病下世,孤儿寡母顿时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母亲陈开苦苦周旋,仍无法抚养五个孩子。迫不得已,只好在亲戚的介绍下将长子谢仲贤送到京都酒店当学徒。不久,又将次子李超贤送进长沙湾孤儿院,希望能周全孩子一条性命。送走次子后,陈开整日痛哭,向人诉说:“在家饿死,不如送给别人吧。”

即便这样,生活仍极度艰难。到了1944年初,家里能当的东西已全被当光,母子三人,每天只能吃一顿饭,没有床,晚上就睡在地板上。该年五月,陈开认识了来自广东河源的两个妇人,她们说可以将两个孩子寄养在自己家里,这样能避免他们饿死。陈开活子心切,轻信了妇人的话,便将李孟贤和李月铃兄妹二人交给了她们。没有想到,这两个妇人真实的身份是人口贩子。李氏兄妹被两个妇人坐着火车带到河源。在这里,兄妹二人分别被人买走。时年,李孟贤八岁,李月铃六岁。

李月铃被何人买走,至今都不得而知。李孟贤被卖到了广东连平县上坪乡小水村一个叫熊成康的人家。从此,李孟贤有了另外一个名字:熊细仔。熊成康缘何要买一个孩子?可能是因为发妻亡故、尚未生子的缘故。翌年,熊成康迎娶了一房继室,不久,便生产下一个儿子。熊细仔一下子成了家里的“多余人”,由养子变成了长工。不仅失了学,还要为谢家干各种农活,如放牛、割草、下田等等,吃不饱、穿不暖、生病无人理成了常态。稍有怠慢,就会遭到熊成康的暴打。这些经历,成了熊细仔成年之后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共产党定鼎天下。熊成康家也在土改和历次运动中走向了破落。这时候,一些同情熊细仔的村民劝说他与养父脱离关系,自立门户。1953年,熊细仔鼓起勇气,提出与熊成康脱离父子关系,熊成康答应了,但并没有分给熊细仔任何财产。这时,同村的谢潮茂正好要去全南县大吉山钨矿找工作,熊细仔便跟着他去了大吉山,希望也能在此找一份工作谋生。但当时熊细仔只有15岁,年龄太小,隶属重工业部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中南分局管辖的大吉山钨矿厂,不接收未满法定劳动年龄的童工。眼看就要穷途末路,无功而返,一个在矿厂工作多年名叫熊金恩的同乡听说了熊细仔的情况,十分同情他的遭遇,便和妻子许来清商议,将他收留了下来。平日里,熊细仔称谢金恩夫妇为“干爹干妈”,一家人相处的很好。

熊金恩夫妇心底善良,不仅为熊细仔提供了一个栖身之所,还供他在钨矿子弟学校读了两年书。这两年中,熊细仔又一次点燃了生活的希望,他刻苦学习,努力上进,1956年6月,成功考取了钨矿厂电工学徒资格,被分配在大吉山动力厂。11月,到八里半技校学习电工理论,至1957年3月底学满结业。1957年4月至9月在大吉山分造厂实习,10月又调去湖南省湘西矿实习。1958年2月再次调到江西电机厂(在南昌市)实习,当年8月底,实习期满,分配至大吉山钨矿新选厂碎矿车间,享受三级工资待遇,同时还分配到一间单人宿舍,位于选厂新建宿舍25号楼上。

大吉山钨矿位于江西省全南县南岭九连山脉中部,最早的开采历史可追溯到1918年。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5兵团48军143师429团克复大吉山,钨矿为临时军管会接收。1950-1952年,通过接管、没收、赎买等方式,大吉山钨矿回到人民政府手中,生产秩序得以回复。1952年2月,矿区有工人2118人,其中民工1398人,年产钨砂346.55吨。1953年,“一五”计划实施,大吉山钨矿被确定为全国“一五”期间新建和扩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并得到苏联专家的援助。1953-1955年,苏联专家多次来矿考察,指导新选厂设计方案。1954年6月2日,国家计划委员会第5401049号文批准大吉山钨矿扩建设计计划任务书,1956年2月1日,国家建设委员会第5604148号文批准大吉山钨矿初步设计概算。5月,新选厂破土动工,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1958年10月1日,新选厂建成并试生产。是年,为满足苏联设计工程投产需要,钨矿厂新招职工1228人,其中840人来自农村,388人来自矿区家属。熊细仔便是在这一背景下进入选矿厂,成了一名钨矿工人。

熊细仔档案封面

按照保卫科的批示要求,12月8日,选厂保卫组首次对熊细仔的“现实表现”进行了两次调查。调查对象分别是中共党员、电气技术员张某和碎矿车间党支部代理书记钟某。结果,这两个人对熊细仔平时的表现,基本上都打了差评。

张某说,熊细仔“在言论方面不讲话,表现沉闷,在工作中表现不好”。具体是:对生产中电气出现问题后,不积极处理。曾有一次维修不及时导致全车间生产停顿了一个小时;劳动态度不踏实。上班后分配了工作就干,不分配就不干,功效不高,干劲不足;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表现不积极,很少参加政治活动,有时参加,但很少发言。在未找到他的哥哥前表现一般,找到之后表现更差,不如过去。现在总是闷闷不乐,工作上拖拖拉拉,生活上散散漫漫。

张某特别提到三点。“一、他曾几次要求去澳门探亲,而领导(总支)上不睬不理,这样考虑那样考虑,而我(指熊细仔)历史上又没有干过其它事情,为什么不让我去探视呢?这事熊细仔曾对我说过几次,同时对总支未答复他和给他出证明,在他思想内有些不满情绪。曾对我说:你帮我到高书记那里去讲一讲,我向高书记讲,他理都不理我。二、对他去后,受他哥哥的影响可能不会回来。因为他对当前国内形势认识不足,但他从不谈论这些,也不和别人接近。三、如果他回来了的话,我们是不准备留他,那就调他到非生产部门去,因为我们都是全盘自动化。放在这里很不妥当。”

钟某认为熊细仔平时表现一般,工作不积极,业务水平也不高,但对去找他哥哥的事情却相当积极,经常写报告找领导,对组织上不给他解决问题内心有些不满。保卫组最后问钟某:“那组织上的意见呢?”钟某回答:

埋怨情绪是有,认为哥哥找到了不给他去。但很大问题不会有。根据他的政治觉悟和目前形势,是不能给他去。一方面他去了是否返回来还是个问题,另一个问题,他去了之后,到那边可能会乱讲。因此,我们意见还是不能给他去。

张、钟二人的评价宛如一道高墙,对熊细仔申请赴澳形成了巨大阻碍。

诡异的是,在1961年8月5日,熊细仔写给全南县公安局的信中称,他赴澳探亲一事,“从去年9月就向厂里申请,到12月才得到厂方的同意。厂方给我介绍到派出所,即全南县大吉山派出所,就在12月24日派出所给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事出国申请表’,叫我填好,并交代我本人的相片,我香港大哥李仲贤的相片和父母的相片即信件(我大哥的信和华侨服务部的信,以及一封江西省公安厅的信)都交给了派出所,该处说即替我上报批示,最迟在三个月后可以答复。”厂方在情况调查中清楚地做了“不同意赴澳”的结论,为何熊细仔在次年的信中说在此时得到了“厂方的同意”呢?

12月24日,熊细仔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事出国申请表”中,除了已经多次重复填写的家庭情况和申请事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不是再申请去澳门,而是去香港。这是因为“去年我大哥就约我到澳门见面,但我到派出所询问,派出所说到澳门也要办好出国手续才能去,所以我就决定申请到香港。”

此外,还有一份来自赣南行署公安处第三科对大吉山钨矿保卫科的批示,也在12月24日得到了批转,内称:“关于你矿工人熊细仔申请赴澳探亲一事,前我处已将申请书转来,要求你们研究处理。但至今未见你们提出意见。现你矿工人熊细仔又要求赴澳,现再将申请书转来,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报来我处审查为盼。”从行文语气来看,公安处对钨矿厂的不作为显然有些不满,字里行间带着火药味。

十天后的1961年1月4日,大吉山钨矿保卫科在公安处的批示下回复称:

三科:

接你们转来我矿熊细仔申请出国一文后,我们当即据党的政策,安排处理,要求本人向本地派出所申请,至今其到处□□□申请,乃是其本人的问题。特此告知。

又将皮球踢给了熊细仔。

与此同时,保卫科又指使选厂保卫组在1月30日就熊细仔的情况写了一封详细的材料,并对其要求赴澳探亲一事给出意见:不同意。然后加盖公章,报送选厂党总支,总支看后,批示:“同意保卫组意见。”同样加盖公章。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极力阻挠熊细仔出境探亲。

这封材料比之前保卫组在车间所做的“现实表现”调查更具杀伤力,也能帮助我们理解前文提出的疑窦。很有可能是,熊细仔在得知了车间不同意其赴澳探亲的意见后,再次找了保卫组或更高一级组织,甚至又一次给行署公安处写了信。迫于压力,厂方表面上答应了熊细仔的请求,并让他去派出所填表,但在暗地里,却积极罗织了熊细仔的材料,并以组织的名义明确给出结论——“不能让他赴澳”。12月8日的那份“现实表现”情况调查,只是临时的,没有说服力。现在这份材料,加盖了两级组织的公章,即使上级单位再次督办,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一切,熊细仔显然蒙在鼓里。从1960年12月底到1961年夏天,漫长的六七个月中,他一直在焦灼的等待。他也去派出所询问过多次,但对方的回复都是还未接到上级通知。

1961年7月下旬,天气热到了极点,熊细仔再也等不下去,于是又一次向赣南行署公安处写申请书。8月3日,公安处回复称:早已同意熊细仔赴港探亲,“同时该处的信中还说已通知了钨矿公安派出所,叫我到派出所去办理手续。”

熊细仔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去派出所询问,但得到的回答仍然是:“派出所说没有接到通知,厂方其它部门也说没有接到通知。”8月5日,熊细仔大概多少看出了事情的端倪——派出所和厂方“没有接到通知”是假,以各种理由阻挠自己赴港探亲是真。看起来,这件事情,不绕开派出所和厂方是没法办成的。

当日,熊细仔写信给全南县公安局,请求其调查此事,帮助他早日“办好这个去香港的手续”。

解放以来,在党的关怀培养下,我深深感到新社会的温暖和幸福!在新社会里,已没有了我以前这样的悲惨遭遇,同时我看到和听到在过去许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们,在今天人民政府的帮助下,都得到了团聚。这是多幸福啊!所以我也希望党和人民政府帮助我,使我能和亲人团聚,给我一些方便,使我能早日到香港去探望我的亲人吧!在那里我只探访两个星期左右即回来的,决无其它目的,请你处相信我吧!最后我请求你处给我一封回信的答复吧。

这封信寄出八天后,即8月13日,县公安局便做出了答复,在来信第一页上做了批示,但遗憾的是,这条批示被人为撕掉,具体内容今天已无法得知。

从这一天起,熊细仔申请赴港的批办程序明显得到了加快。9月3日,全南县公安局填报了三份关于熊细仔的“往来港澳审批表”。9月13日,熊细仔按要求写了一封赴港申请书,同时递交三级单位:大吉山派出所,全南县公安局,赣南行署公安处。9月17日,大吉山钨矿选厂总支委员会、选厂总支碎矿车间支部委员会两级党组织联名出具了一份“熊细仔的一贯工作表现”材料,话锋陡转,不再对其打差评,小题大做,而是尽可能将其“材料做的好一点”。如在谈到近期表现时说,由于得到了赣南行署公安处的来信,同意他赴港,故近期“工作及思想都在好转”,具体表现在:

组织纪律方面。一般化,上班迟到早退、矿工现象还未发现,工作中一般还能服从分配,不会有讨价还价的表现。

工作态度表现方面。过去一段时期表现很差……最近得到了赣南公安部门的同意后,认为有把握可以去看自己的兄了,故工作中也表现比较安心,在处理问题上一般还能完成一些任务,态度比较愉快了。自参加工作以来,除去年发生一次人身事故外,其他还没有发生什么机械设备事故,安全工作还是比较好。至于一些工作中的破坏行为,至今尚未发现。

联系群众方面。很差,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一个人独自行动,若有工作就干一天,没有事时总一个人坐到,一贯非常沉闷,很少跟大家在一起闲谈,至于高兴大笑方面尚未见到。至于其他有什么别的朋友,我们还未发现。

生活作风方面。据我们所了解一般还比较俭朴,对于平常大吃喝,乱花乱用现象还没有出现,反正每个月自己的工资吃饭就是。平常穿的很突出也没有过。

这份材料相比《熊细仔的单身材料》来,可谓天壤之别。就连最后的结论,也写的比较委婉:“该同志的政治思想觉悟是不够高的,加上我们单位又是一个国外设计的现代化的选厂,他本人又是一个主要工种(电工),为了保守秘密,如果要同意去的话,必须要在他的家里进行一次有关资料的收回工作,否则不能出去。最好就不去好,当然具体还应该由公安部门决定。”三天后,选厂总支委员会签署意见:“以上情况供你们参考”。

9月21日,大吉山派出所将这些材料汇总在一起,全部报送赣南公安处。八天之后,全南县公安局也将相关材料上报赣南公安处,在“往来港澳审批表”,局长何杰绅签署意见:“该人表现不够好,赴港问题请公安处审批。”

10月,两级公安机关的材料都得到了行署的批复。10月12日,行署公安处李姓负责人向大吉山派出所批复:

该人曾数次申请去港探亲,并又经行处(即行署公安处——笔者注)直接去信同意其出境,且经公安局审查该人政治□及在海外亲友还未发现可疑问题,几年来的工作表现也较好,我的意见是可以批准出境,请□处长批示。

翌日,公安处□处长批示:

该人是寻亲人多年的,要求团圆,我们共产党不叫人家团聚,这是对党的影响不利的。此点应向选厂同志讲清。另外去港以前,不许进行什么保密的检查,这是不很□好的做法。如果带什么政治机密资料,边防会检查的。

对县公安局上报的“往来港澳审批表”,行署公安处□处长也于10月12日做出了批示:

该人几次申请出港,按党的政策是可以去的。同意该人出港。

熊细仔往来港澳通行证

1961年10月15日,历时一年多的辗转努力,熊细仔终于拿到了由赣南行署公安处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为期一月。离别故乡、亲人十七年,为了这样的小团圆,再艰难的努力,都值得付出。

(本文所涉及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钟源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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