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沸腾!19条!条条重磅!市里发文支持东临新区发展!

抚州发布
2019-07-31 10: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赣东新闻”

由抚州市全媒体中心主办

每天为你推送

主流、好看、实用、有趣的新闻资讯

在这里,读懂抚州

扫描二维码关注

速看!

7月30日,

抚州市委、

市政府出台

《关于支持东临新区建设

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文如下

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东临新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7月30日)

建设好东临新区,是市委、市政府着眼抚州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抚州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项长远大计,对促进东临一体、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全面扩大开放具有重大意义。为支持东临新区加快建设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把东临新区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样板区、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融合区和建设高铁经济新区的战略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集聚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奋力打造抚州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1.区域划定。明确东临新区管辖范围为原临川区所属的湖南乡、七里岗乡、七里岗垦殖场、太阳镇、灵谷峰景区和原东乡区所属的岗上积镇、红亮垦殖场。

2.建设原则。——规划引领、科学开发。严格按照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定等要求,制定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产业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向、推进时序和管控措施,与临川区、东乡区和抚州高新区等周边区域协同发展、融合发展,打造高标准规划的先行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统筹考虑新区产业发展、人口集聚与城市建设布局,促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持生态功能稳定,推动新区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区域。——集约节约、集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水、电等资源,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能。充分考虑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首位产业、支柱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增强规模效应。加快转变新区发展方式,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政策倾斜、先行先试。整合优势资源向新区倾斜,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凝聚部门合力,给予新区最大限度的资金、项目、政策、科技及人才支持。充分授权新区建立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先行先试,赋予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出新貌,十年大发展”的目标要求,力争到2021年,基本完成核心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各组团布局初具规模。到2023年,新区核心起步区建成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新兴产业聚集、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功能片区。到2028年,核心起步区基本建成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化新区,全区国内生产总值200亿元,财政收入10亿元,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网络图)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授予东临新区县(区)级行政管理权限。市级权限充分授权,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依法授权委托新区实施;根据有关规定不能授权委托的事项,由市直有关单位在新区设立派驻机构;不具备设立派驻机构条件的事项,由新区管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报市政府或市直有关单位审批,市政府或市直有关单位为新区开辟“绿色通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新区建设发展需要,赋予新区在投资项目建设、外商投资项目立项、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排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优化行政资源配置。

按照“机构精简、人员精干、高效运转”的原则,配齐配强新区领导班子,科学合理设置新区管委会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科级职数,保障新区管委会经济社会管理的基本干部队伍力量。根据新区工作需要,市委编委适时研究调整增加新区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随着新区发展,在不增加部门数量、人员编制和科级职数总额的前提下,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机构设置与编制分配,并报市委编委备案。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新区挂职交流。加快推进公安、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司法等市直部门设立派驻机构并尽快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赋予各派驻机构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加快推动新区管委会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六)充分赋予干部管理权限。

加大新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养力度,畅通新区领导干部与县(区)、市直机关的交流渠道。对新区副县级干部的配备使用,充分听取新区党工委的意见。新区内设机构和乡镇(场)的人事调配和科级干部任免,由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和分支机构由派出单位和新区实行双重管理,新区党工委对派驻机构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有建议权,任免前须书面征求新区党工委意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七)建立薪酬激励机制。

支持新区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打破身份编制界限,大力推行市场化用人方式。借鉴抚州高新区人事制度改革经验,深化新区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新区管委会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及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速度逐步调整。支持新区制定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探索行之有效的选人用人模式,重点引进一批高精尖人才落户新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八)创新经济发展体制。

按照大部制、综合性、简政效能的原则,对符合新区总体战略和发展规划所涉及的重大投资项目,建立健全审批“绿色通道”和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鼓励新区大胆借鉴、复制国内其他新区、开发区、自由贸易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优先安排国家和省、市重大改革试点,支持新区在贸易投资、财税金融、开发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九)加强规划落实。

根据新区空间发展规划,布局新区远景规划区范围10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控制区规划用地面积31平方公里,核心起步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支持新区坚持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新区“北苑”“中城”“南文”的空间布局和优化各类功能区布局,注重产业开发功能与城市生活功能相协调,推动职住平衡,优化人居环境,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十)加强区域合作。

促进新区与市中心城区、临川区、东乡区、抚州高新区一体化发展,全力支持新区申报重大交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国家和省、市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向新区倾斜。规划建设东临环城高速和鹰抚城际铁路,推进东临公路提升改造,推进公共交通在新区实现互联互通。支持新区积极创新合作模式,建立与周边区域招商引资合作及土地、基础设施投入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新区与省内外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飞地经济”“战略联盟”等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投资公司)

(十一)统筹城乡发展。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支持新区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实施城镇功能和品质提升行动,构建科学合理、具有特色风貌的城镇化布局。坚持城乡统筹,支持新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新区生态保护,科学编制环保规划,出台招商引资负面清单,严控环境准入条件。支持东临新区创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小城镇,积极打造生态文明的引领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路局、市人社局)

(十二)完善基础设施。

按照“绿色智能、保障可靠、集约共享”的原则,支持新区加快核心起步区交通、通信、水电气、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物流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教育、卫生健康网点和公共文化设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新区核心起步区加快规划建设一所高标准九年一贯制中小学、一所优质高中、一所高标准公办幼儿园、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在所辖乡镇(场)分别规划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推动优质高校教育资源落户新区。推动城市功能向新区转移。支持新区引进有实力的央企、国企和大型民企,创新投资模式,共同推进新区的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建局)

(十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按照以中高端制造业为首位,以大健康、教育与文化、现代生态农业为支柱的“1+3”产业格局,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向新区集中。支持新区建设产业集聚区,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把新区建设成为新兴经济的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资料图)

四、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

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补助新区,保障新区起步阶段的基本运转和发展。市本级每年根据当年土地净收益情况,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新区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新区形成财力的土地基金收入全部用于支持新区建设发展。市直各单位要积极为新区申报项目,争取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项资金向新区倾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新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新区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收取。以2017年度财政收入划转为基数,协调临川区、东乡区合理调度安排新区各乡镇(场)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资金及项目资金,同时在年度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中按不低于5%新增债券总量支持新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中向新区倾斜。市直各单位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新区开展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临川区政府,东乡区政府)

(十五)落实自然资源利用保障。

重点支持新区建设用地和空间规划规模,加快调整核心起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基本农田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整退出。新区各类建设用地指标要做到应保尽保。由市政府委托临川区政府、东乡区政府在新区设置专项公章,用于新区土地报批、农民建房审批、矿权设立、发证等基础性工作。支持新区在总部项目和科研项目用地类型、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招商引资用地用矿政策等方面开展土地利用方式改革,符合条件的新区建设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计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临川区政府,东乡区政府)

(十六)强化金融支持。

在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框架下,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新区发展专项基金。加快完善新区金融服务体系,有重点、有计划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东临新区通过新增用地指标跨市交易、国有资产资本运作、发行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保险资金运用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新区提供融资综合服务。支持和指导新区投融资体系建设,鼓励市投资公司、工创投、文旅投等市属国有企业与东临发展开发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共同开发新区建设项目,鼓励央企、省属国企和优质民营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新区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公司,市工创投公司,市文旅投公司)

五、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十七)建立市级推进机制。

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新区建设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重点工作推进。(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东临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十八)减轻社会事务负担。

按照“移交得了,接管得住,管理得好”的原则要求,有序推进东临新区社会事务交接,对由于行政区划等原因不具备承接条件的社会事务,由临川区、东乡区原渠道代管。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为新区社会事业服务的责任意识,切实减轻新区社会事业管理负担,支持新区集中精力谋发展。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新区社会事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临川区政府,东乡区政府,东临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十九)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围绕本意见的实施,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新区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支持帮助新区建设发展。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建立新区改革试点容错机制,支持改革探索,爱护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在全市上下凝聚支持新区建设发展的共识共为。(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期待东临新区大发展!

推荐阅读

来源:东临新区发布

编辑:章皓馨

值班主任:洪蓓

监制:陈细勤

才乡学堂

抚州小记者

问政抚州

东临新区

加油!

在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