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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重庆却恶意举报上海30家外卖店铺,男子涉敲诈勒索被捕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童画
2019-08-29 14:4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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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远在重庆,陆某某却屡次举报上海的商户违规经营。仅在嘉定区范围内,他就举报了30余家,以此勒索“协商费”。

到案后陆某某声称,这些店铺是他通过外卖平台随机选中的。并辩称,自己的行为不算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常收入”,因为举报店铺会获取相应的举报奖励金,现在只是相应的损失需要店铺经营者承担。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

“你们店铺在美团(饿了么)网络外卖平台上超出经营范围,属于入网商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许可类别范围经营食品,根据法律规定,你们至少被罚款五万元。对于我本人买到不符合标准的外卖食品,我已经举报了,等着相关部门上门执法并处罚吧!”2019年2月,在嘉定区经营一家餐饮店的徐先生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因为坚信自己正规经营,徐先生对于短信中的指责并未理会。没过几天,市场监管局果然上门检查,但徐先生经营正规,并无违法违规的行为,因此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原以为不过是一个恶作剧,没想到对方仍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来短信挑衅:“相关部门上门检查了吧?对于你们危害公共健康、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行为,我会依法举报到底,也会监督相关部门对你们依法处罚。”“还不下架你们的不安全食品?等着处理和罚款吧。”

对方如此执着,到底是为何?是热心市民看不惯商户不按照经营资质营业,还是普通顾客买到不干净的食物为了维权而投诉?

也是在今年2月份,同样经营餐饮店的王先生收到了一模一样的短信。除此之外,他还曾接到对方的电话,对方称吃了店里的饭菜导致身体不适,王先生提出如果不满意饭菜可以退款,如果身体不适可以陪他去医院检查。不料对方撕开“维权”的面具,开口索要2000元,要求私了。

想到“高达”5万元的罚款,王先生尽管意识到被要挟,还是答应了下来。不过事后思索再三,他到底没有转账,而是去了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让其不要理睬,并建议如果再接到电话,可以选择录音留存证据。

针对徐先生和王先生经营餐馆的举报,市场监管局经查认定为不属实和无效举报,而举报人是一位名叫陆某某的男子。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市场监管局频繁收到陆某某发来的举报邮件。

在举报的同时,陆某某故技重施,向店铺经营者勒索钱财,待其支付后,他便撤销举报。2019年2月至6月,陆某某频繁举报,仅在嘉定区范围内,他就举报了店铺30余家。不过大多数商家都并未理会,只有2家(其中1家位于杨浦区)因害怕被处罚而接受他的要挟,分别支付给他2000元和1500元的“协商费”。

口口声声称自己在这些店铺里买到“不安全”食物的陆某某实际身在重庆,他只是通过外卖平台随机选中店铺,以经营食品种类超出经营许可证范围、他本人购买了不安全的食物为由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并以此向店铺经营者敲诈勒索。

2019年7月,陆某某在重庆被抓获。到案后他辩称,其举报的店铺实际销售超出经营范围的食品,根据相关法规,他可以根据处罚的金额获取相应的举报奖励金,所以如果他撤回举报,那么相应的损失需要店铺经营者承担,不算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常收入”。

面对陆某某的“辩解”,检察官一一给出予以反驳。

首先,陆某某根本不是消费者;其次,他举报的目的是为了“拿钱”,如果仅是举报,那么他根本没必要给店铺经营者发短信,并谎称自己是消费者,此举足可以证明陆某某的目的是以“举报”之名,行“拿钱”之实;再次,他口中“举报奖励”并不存在,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其举报的内容并不在奖励范围内,因此奖励一说纯属莫须有。

嘉定检察院认为,陆某某的行为表面上是维权,其实质是通过举报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恶告相要挟,向店铺经营者勒索钱财。日前,该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郑浩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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