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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原检察长齐振瑛逝世:党支部书记干到91岁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19-09-15 08: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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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湖南客户端9月14日消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享受正省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齐振瑛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9月12日8时15分在长沙逝世,享年93岁。

官方简历显示,他曾任长沙市长、湖南省顾问委员会秘书长等职,1988年1月起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8年,最高检主管杂志《方圆》刊发文章回顾道,1991年,在中国北京飞往埃及开罗的一架航班上,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旁边还有空座,刘复之招呼同行的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齐振瑛坐到他身旁去。

那个时候,全国检察机关刚成立反贪污贿赂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势头蒸蒸日上,许多检察机关争先恐后办理了不少大案、要案。对此,齐振瑛感到有不少压力,因为湖南省内大要案件数量不多,每年全省500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大要案只占了25%。齐振瑛把压力告诉刘复之,刘复之拍他肩膀说,“有大的搞大的,有小的办小的,大要案很重要,要加大力度查办,但也不能丢掉小案子。”回想起这件事,齐振瑛笑着说,“打虎拍蝇”的思想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有了,湖南省检察院这样坚持干了近30年了。

回想起反贪工作的开拓,齐振瑛表示,非常困难。筚路蓝缕,开拓反腐败工作的进程是艰苦的。当时各省市刚开始办理反贪案件,都强调“抓大要案件”。而湖南省检察机关在1989年时,每年查办贪污受贿案件5000余件,只有25%为大要案件,比其他省市都要少。他为此跟刘复之检察长聊过一次,才打消了心里的顾虑。以前办理贪污受贿案件也有不成熟的问题,检察机关人才有限,法律机制也不够健全。因为办案经验不够、不成熟等原因,也出现一些错案,现在已经慢慢在纠正了。

他还表示,经常反思自己的工作,也会对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变化感到高兴。比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为对检察机关是非常有益的。以前办案以侦查为重心,公安的力量非常大,大家都说,“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送饭的,法院是吃饭的”,检察院谈不上任何地位,有人调侃说,“检察院就是来签个字的”。现在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任务加大了,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便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齐振瑛还提到,以前办案判死刑的较多,贪官贪污受贿到一定数额就必须要杀掉。现在法律规定了终身监禁的刑罚,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的,判处死缓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这既体现了法律减少死刑适用的进步,也是一种对贪污腐败犯罪的特殊威慑。

 “1993年,我正式离休,被湖南省委院子里的老同志推选为老干部党支部书记,这院子里有几十个省级、副省级干部,还有十几个遗孀。我作为党支部书记,要负责组织大家学习、外出活动,谁生病了都要去探望,去世了要组织送行。好几次,有同志半夜生病,亲属不在身边,便让我去陪同。党支部书记一干就是25年,比我在公安工作的时间还要长。每次换届,我说换人吧,大家就说你先干着,有合适人选就换。不知不觉就干到了91岁。”齐振瑛回顾道。

    责任编辑:王俊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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