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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标的未完业绩承诺,上交所监管关注中信建投两项目主办人

澎湃新闻记者 林倩
2019-09-26 20: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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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对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发种业,600313) 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时任中信建投证券项目主办人冯烜、蒋潇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上述两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一是未能对标的资产业绩的预测和承诺审慎出具专业意见;二是未能有效督促交易对方按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具体来看,2015年,农发种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郭文江等发行股份取得其所持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农化)合计67%的股权。公司与业绩承诺方郭文江分别于2014年10月20日、2015年3月28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下合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郭文江承诺河南农化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33.68万元、7366.37万元和7472.78万元。

但是经审计,河南农化连续三年均未实现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7年,河南农化实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297.08万元、579.02万元和-33078.91万元,实现数远低于承诺数,差异金额分别为3036.60万元、6787.35万元和40551.68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财务顾问应当为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同时,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有义务充分核查和验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且为交易双方审慎、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为双方确定业绩预测与承诺业绩提供合理参考意见。

上交所指出,冯烜、蒋潇未能审慎履行应有职责,未能为此次交易审慎估值、设计合理方案并出具可靠的专业意见,直接影响了交易双方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预测,并使得交易双方据此确定了不合理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使合理信赖法定信息披露文件的投资者对标的资产及及上市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强烈预期,严重影响其投资决策,对投资者构成重大误导。

Wind数据显示,受到重组消息的影响,农发种业在2015年的6月份曾创出历史新高,为10.23元/股。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既然预定的业绩没能达到,那么业绩对赌方就要进行业绩补偿,但是并购重组当事人郭文江并未补偿的现金。

按照审计结果,郭文江应付的2015年至2017年的业绩补偿款分别为5439.73万元、12158.77万元、20330.21万元。

其中郭文江已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现金支付2015年度业绩补偿款;2016年的业绩补偿款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至2017年9月支付3000万元,2019年1月支付7512.32万元(扣税后),尚余1646.45万元未付;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20330.21万元至今尚未支付。

上交所表示,项目主办人冯烜、蒋潇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在业绩未达标后,始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郭文江依照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致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迟迟得不到有效保护。未能督促并购重组当事人依照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澎湃新闻记者在农发种业的公告中看到,冯烜因已离开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在2017年9月不再担任农发种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了。

最后,上交所表示,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等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信息披露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出具专业意见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孙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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