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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了!抚州这些土地将被征收!涉及上顿渡、抚北…
近日,临川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临川区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以及《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
以下是内容全文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抚州市临川区
2019 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的批复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临川区 2019 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的请示》(抚自然资文〔2019〕 30 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抚州市征收临川区东馆镇桥下村,上顿渡镇安泽居委会,嵩湖乡嵩湖村,展坪乡马家村,云山镇云山村、大源村、 库前村,桐源乡圳口村,腾桥镇腾桥村、石塘村,荣山镇付家村、 荣山村,河埠乡斯和村、油顿村,高坪镇荷垅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 43.6665 公顷(其中耕地 0.0027 公顷)和未利用地 2.8147 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 46.4812 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 用于街巷、公共设施、工业、商服项目建设。
二、你局要督促临川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三、抚州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 年 6 月 6 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抚州市临川区
2019 年度 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临川区 2019 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抚自然资文〔2019〕62 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抚州市将临川区抚北镇庄家村,上顿渡镇周家村、 城上村、东殿村、林源村、杨林居委会、仓下村、章舍居委会、河西街村、安泽居委会、笠上村,云山镇圳上村,腾桥镇腾桥村, 荣山镇荣山村,秋溪镇棠溪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 23.8785 公顷 (其中耕地 16.7945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街巷、住宅、公共设施、科教、医卫慈善项目建设。
二、你局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16.7945 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局要督促临川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 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 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抚州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 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你局要督促落实对该批次用地中未批先用的查处意见,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 年 9 月 18 日
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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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网
见习编辑:胡琰
监制:陈细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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