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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写入最高检典型案例

孟亚旭/北京头条客户端
2019-10-1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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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庭审现场。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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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最高检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写入了典型案例。

2019年3月31日下午,在四川省凉山州发生森林火灾救援现场,因风力风向突变,突发林火爆燃,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4月2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30名同志为烈士。社会各界对凉山烈士的牺牲纷纷表示哀悼。

当日,霍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对凉山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公然发布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的品德和形象,引起众多网友的极大愤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7月31日,保定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四川省凉山30名救火英雄的亲属可以就霍某发表侮辱烈士言论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公告期限届满,30名救火英雄的亲属未提起民事诉讼。

8月30日,保定市检察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9月24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霍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当众宣读致歉信,对自己发表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希望得到英雄烈士的亲属及广大社会公众的原谅。9月26日,霍某在《检察日报》上刊发致歉信,向凉山英烈的亲属以及全社会致歉。

对通过互联网损害英雄烈士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提起检察公益诉讼,本案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

据悉,江苏、浙江、福建、云南、陕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也先后提起多起民事公益诉讼。运用检察公益诉讼手段依法捍卫英雄烈士的名誉,彰显了人民检察机关的鲜明司法价值导向,对于加强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维护社会公众对英雄烈士的情感,匡正社会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原题为:《“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案”写入最高检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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