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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卵”背后的单身女性生育权:法律未否认,保障制度待完善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胡丹萍
2019-11-02 08:5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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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的报道引发关注。湖北省卫健委对此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并未放开。

据长江日报报道,湖北省卫健委妇幼健康处处长胡荣介绍,原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但关于未婚女性冻卵问题还存在争议。有律师表示,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冻卵,对女性不平等,法律法规有其滞后性,应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与时俱进。

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官网曾对“关于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作出回应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法律层面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进行限制,也充分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保障。国家卫计委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规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合法权益。

律师:单身女性冻卵尚未合法,法律法规也需与时俱进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目前来说,单身女性冻卵尚未合法。

白翔飞表示,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等文件中,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主要是针对已婚人群,尚不包含单身女性。

同时他也表示,“未婚女性可冻卵”事件引起关注的背后,杂糅了社会观念变化、技术手段发展、法律规范滞后等多方面的问题。目前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保护日益受到关注,虽然我国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这一方面的相关规范仍有缺失、保护仍然不足,比如前述与生育制度有关的规范制定时间较早,已经到了亟需完善的阶段。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告诉澎湃新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03)中“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 (十三)和《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中“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部分显示,目前我国在生育力保存手段上,单身男性可以冻精,单身女性不能冻卵,男女并不平等。

邢鑫认为,随着当前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开,女性晚婚晚育现象日渐普遍和卵子冷冻技术走向成熟,卵子冷冻作为女性生育力保存的重要方式应当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法律未否认单身女性生育权,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

单身女性生育权保护问题近年愈发受到关注。

白翔飞表示,目前单身女性冻卵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卵子如何保存、个人信息如何保护、如何防止不法分子对其进行买卖等等问题,所以需要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

白翔飞认为,从儿童权益的保障角度来说,父母的共同抚养,在精神和物质上或更周到。同时他强调,这并不绝对,因为父母也可能离婚,而很多单身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也足以给孩子较幸福的生活。

北京朝阳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李媛对澎湃新闻表示,卵子冷冻并不是万能药,目前还不能保证取多少个卵子就一定能怀上孩子。李媛称,从技术上来说,国内的正规生殖中心完全可以实现冻卵,主要的障碍还是政策不允许。

2017年8月21日,原国家卫计委官网回应“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提议”称,应看到,目前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单身女性生育权做出具体规定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一是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未对单身女性生育权作出明确规定。作为下位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应当遵照宪法制定相关规定,不应超出宪法规定范围。二是对单身人士生育权通过法律进行许可,与我国传统价值、公序良俗不相符合。

该回复还称,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该回复举例称,实践中,个别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如吉林省2002年9月27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据了解,该规定实施10余年,至当时尚无1例单身女性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

同日,原国家卫计委官网曾对“关于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作出回应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法律层面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进行限制,也充分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保障。国家卫计委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规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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