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安徽18年前伤人案再审宣判:县反贪局原副局长弟弟改判无罪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2019-12-30 16:24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12月30日下午,安徽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阜阳市太和县18年前发生的一起故意伤人案作出再审宣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当事人李金泉的哥哥李金奎处获悉,安庆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李金泉无罪。

18年前,时任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李金奎被卷入一起“涉黑大案”,他被指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指使胞弟李金泉等人,在当年2月27日晚间潜入太和县公安医院持刀伤人。

2002年,22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涉黑案联名上书,并于当年8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示。此后,案件被移交至安庆市法院审理。李金泉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不服判决的李金泉不断申诉,但均被驳回。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入驻安徽,依据李金奎等人提供的线索,督导组决定重启对此案的调查,并最终确定真凶另有其人。

无罪判决书显示,安庆中院经审理查明,认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伤人案可能系其他人所为,且李金泉等人有不在场证明。

18年前因涉黑案获刑

2001年,时任安徽阜阳市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李金奎被卷入一起“涉黑大案”,他被指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指使胞弟李金泉等人,在当年2月27日晚间潜入太和县公安医院,持刀和钢管砍伤了当时正在住院、与李家曾有过节的原胡总乡葛纪村村委委员刘侠义及其妻子。

当年办案警方的定案证据,主要来自被害人刘侠义夫妇的口供。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事发当夜的笔录中,刘侠义和王莲英并未明确凶徒中有李家兄弟,直到2001年3月1日,王莲英才在询问笔录中称:“参加打我的人就有李金泉。”

李金奎对澎湃新闻称,虽然两家有积怨,但当夜真的没去打人。李家人找到当时跟两家都很熟悉的人大代表陶晓侠,希望她能将情况反映一下。时任阜阳市人大代表陶晓侠了解案情后,依法向上反映相关问题,不久,她的丈夫也被划为同案犯拘禁。

此后,该案被升格为反黑专案后,涉案人数飙升至16人。一审开庭前夜,21名证人被公安侦查人员带走问话,其中1人被公安机关以伪证罪刑事拘留。

2002年夏天,来自山东、湖北、河南等地的22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此案联名上书,并于当年8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示。此后,案件被移交至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审理。当年8月8日,这起轰动一时的反黑大案草草收场:15名犯罪嫌疑人因“情节轻微,不予起诉”当庭释放;李金泉一人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李金泉拿着等待了18年的无罪判决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督导组18年后重启调查找到真凶

判决之后,李金泉等人仍不断申诉,但均被驳回。

18年后,转机忽然出现。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入驻安徽,依据李金奎等人提供的线索,督导组决定重启对此案的调查。

重启调查一个月后,疑似真凶浮出。据犯罪嫌疑人肖某云供述,砍杀案系其出资指使他人雇凶所为,并在当时治安大队一民警“帮助”下成功嫁祸李金奎等人。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现年59岁的肖某云系胡总乡人,早年在太和县医药站工作,后成立阜阳民生药业公司,“生意做得挺大”,和李、刘两家都认识。而在此前的2015年,肖家小弟找到李金奎,称因家庭矛盾与哥哥决裂,可提供证据指认哥哥是砍杀案的幕后主谋。

案卷材料显示,据肖某云供述,他出资1万元,指使手下员工徐某来雇人深夜潜入医院砍杀刘侠义夫妇,正是利用刘、李两家产生矛盾之时下手,借此避免嫌疑,同时将刘侠义两口子教训一顿。后续警方调查时,肖某云则谎称自己当时在上海办公,从未回过阜阳。对于接受肖某云雇凶伤人,同案的其余几名犯罪嫌疑人也在接受讯问时供认不讳。

值得注意的是,在肖某云的供述中,他称在决定暗夜砍人之前,曾经向当时负责办理李刘两家矛盾事件的治安大队民警肖某银打听案件进展和刘侠义病房方位,并且在“成事”后告知了肖某银当夜的行动。

一段知情人士和肖某银2015年7月14日的对话录音显示,肖某银承认其知道医院砍人的事系肖某云所为,“我就是知道不错,就是再过500年我也是这样说,事后和我说了。”肖某银还称,大不了就负个窝赃包庇的责任。

为防止事情败露,肖某云曾嘱托时任太和县县长肖军向时任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梁某卿“打招呼”,在查办中为他撇清关系,并在此后多次向梁输送利益。

肖某云落网后,有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在第14督导组入驻期间,梁某卿曾被短暂采取强制措施。

据新华社消息,肖军涉嫌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腐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已于5月13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查时,他已从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的位置上退休四年。该报道称,肖军的保护伞问题正是发生在其担任太和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

判决书

再审被宣判无罪

今年12月12日上午九点,尘封18年之久的医院伤人案在安庆中院再审开庭。澎湃新闻在庭审现场注意到,安庆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官认为,本案一、二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定罪确有错误,建议撤销此前判决,宣告李金泉无罪。

12月30日下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18年前的故意伤人案作出再审宣判,安庆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李金泉无罪。

无罪判决书显示,安庆中院经审理查明,认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伤人案可能系其他人所为,且李金泉等人有不在场证明。李金奎对澎湃新闻表示,鉴于疑似真凶已经落网,对目前的改判理由并不认可,他们将继续申诉。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