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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医院院长被判六年半,数百万受贿因意志外因素未得逞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20-01-05 15: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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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亳州发布”微信公众号1月4日消息: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对亳州市卫计(健)委原正处级干部杜运志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杜运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运志在担任亳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及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或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收受财物价值642.8769万元,其中458.1056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得逞。

蒙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运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对部分受贿,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主动履行财产刑,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蒙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杜运志,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安徽谯城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医学学士学历。杜运志长期在亳州市人民医院工作,从医师,到主治医师、消化科主任、副院长,“爬上”领导岗位。

2005年4月,杜运志升任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5年后的2010年5月,杜运志开始兼任市人民医院院长。2014年5月,杜运志卸去市卫生局的职务后,继续担任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直到2017年12月转任亳州市卫计委(卫健委)正处级干部。

2019年2月14日下午,安徽亳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处级干部杜运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亳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介绍,医院经过近70年发展,如今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健康维护、司法鉴定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医院现为安徽医科大学亳州临床学院和安徽理工大学附属亳州医院。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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