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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途中拒绝临时增加行程,母婴二人高速上被中介“怼”下车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通讯员 孙川 李明锋
2020-01-06 20:01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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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两个半月的儿子,杭州的孙女士(化名)搭车随房产中介经纪人前往周边的海宁市盐官镇看房,途中因不愿临时改变行程,去更远的海盐县而与经纪人发生争执,被“怼”得在雨中抱着孩子下了车,站在高速公路护栏外。

“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是违法的,我们将跟进处理,除了处罚涉事司机,还将向房产中介业主管部门通报。”1月6日,浙江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警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众号@钱江晚报

3日中午,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一名女子电话求助,称自己带着婴儿站在高速公路护栏外。通过视频巡查发现,11时20分许,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停在高速硬路肩,从车上下来一位抱着婴儿的女士,带着辆婴儿车。轿车随后开走。

交警随即赶到。当时下着小雨,交警把抱着婴儿的孙女士带回大队。当天下午,孙女士的丈夫从杭州赶来将他们接走。

孙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和丈夫都是在杭州工作的海宁人,想在海宁靠近杭州的盐官买房。2日上午,房产经纪人刘甲(化名)电话联系她,称盐官有楼盘在打折,请他们去看,“3号丈夫上班,我就带着孩子搭车去了。临出发前,我在微信上多次和他明确,只去盐官,别的地方不去,可车子并没有从盐官枢纽下高速,而是往更远的海盐县开,说要先去海盐看另一个楼盘,还要报销费用。我没同意,后来吵了起来,对方说‘有本事你自己下去’,车子在高速上靠了边,我一气之下就带着孩子下了车。”

孙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事后刘甲通过微信向她转账350元作为返程“路费”,被她拒绝,“现在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当时的司机刘乙(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当天他们要前往海盐的一处楼盘,这个楼盘与中介公司有合作,可以报销接客户看房的出车费用,再去盐官看房,“在车上我们解释了,但那位女士就是不去,要求停车,否则就报警,我们只能靠边停车”。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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