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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福州鼓楼检察惩处医院护工市场中的恶势力

2020-01-10 21: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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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护工”

前 言

随着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有时间到医院陪护自己病人家属的人越来越少...

一些非专业护工人员及群体正在急剧扩充,这些护工大部分没有经过任何业务培训,为患者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更有个别人员为了垄断医院护工市场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手段对其他公司的人员驱赶,造成医院护工行业管理混乱。

01

“拉出来打,打你就像踩死只蚂蚁”

“让你在医院消失”

2018年12月2日,杨某政正在自己家中,突然苏某山等人来到其家中对其威胁、殴打,苏某山把其脖子夹在胳膊底下、王某国跑过来抱住他、后面有好几个人跑过来对其拳打脚踢...

后面余某拿着一把菜刀对着其一边比划一边骂,杨某说“拉出来打,打你就像踩死只蚂蚁”,苏某川说“让你在医院消失”,导致杨某政胸腹部多处皮肤损伤,经鉴定,其损伤属轻微伤。

原来杨某政自2007年开始在福州某医院当护工,他说:“2014年福建某护理有限公司进驻该医院并在墙上贴了公告,声称今后凡是要在该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工都要到该公司登记报名,还要求交保证金,不交就不给派工,接私活被发现后又要被驱赶、殴打。”

该公司对不愿意加入公司的护工及请外面护工的病人家属威胁、恐吓,垄断了该医院的护工市场。其就是因被该公司怀疑在背后说公司坏话而被苏某山等人威胁、殴打。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2017年3月11日,被害人石某全因讨要护理费事宜被被告人万某艳等人随意殴打;

-- 2017年4月,被害人张某英因在医院接私活被发现,后被被告人万某艳等人以驱赶方式进行恐吓;

--2017年6月,被害人李某胜因在医院接私活被发现,后被被告人苏某山、“叶某敏”(另案处理)等人强迫上交管理费、殴打,并以驱赶等方式进行恐吓;

--2017年夏天,被害人黄某冬因在医院接私活被发现,后被被告人苏某川、万某艳、郑某雨(另案处理)等人以驱赶方式进行恐吓;

--2018年4月,被害人石某全因在医院接私活被发现,后被被告人苏某川等人以驱赶方式进行恐吓;

--2018年7月,被害人石某全因在医院接私活被发现,后被被告人苏某山等人以驱赶方式进行恐吓。

02

发挥检察监督职责

严打“涉医黑恶势力”

--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2019年3月,鼓楼区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将提前介入的时间前伸至嫌疑人被“抓捕”前,提出数条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思路、取证模式,为后续审查逮捕、起诉打好基础。

--用好认罪认罚,简化庭审程序。

认罪认罚制度是落实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的有力抓手,为确保被告人在作出认罪、认罚和程序选择时的决定是真实、自愿、理性的,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明确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和后果,本案被告人在听取律师意见后均认罪认罚,并同意庭审适用简易程序,推动了繁简分流,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鼓楼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苏某山、苏某川、万某艳等人在福建某护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在未与福州某医院签订任何关于护工管理合同及协议的情况下,为垄断该医院的护工业务,纠集他人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不加入公司私自接私活、说公司坏话的护工进行随意殴打、强行驱赶等恐吓行为,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苏某山为首,以被告人苏某川、万某艳、郑某雨(另案处理)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2019年12月31日,鼓楼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苏某山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苏某川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万某艳有期徒刑九个月。

检察官提醒

市民在挑选护工时,应到专业正规机构,选有资质的护工。如果碰到案件中以暴力手段垄断医院护工的行为,请立即向相关部门反应,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后记

学习新修订《刑事诉讼规则》

学习新修订《刑事诉讼规则》

1月10日上午,鼓楼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对新修订《刑事诉讼规则》逐条逐句进行了针对性解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条文要义。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熟练掌握新刑诉规则的主要内容,实现新旧法律的有效衔接,提高办案质量,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原标题:《扫黑除恶 | 福州鼓楼检察惩处医院护工市场中的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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