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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猫眼娱乐称系失效活动内容未删除

“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号
2020-01-2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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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就要到了,一大波贺岁档电影即将上演“神仙打架”,而此时,猫眼娱乐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对猫眼娱乐的行政处罚

罚款20万元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市监工罚(2020)10号﹞,显示:

经查:2019年3月30日,消费者举报称其在参与猫眼APP上宣传的“与建设银行联合举办周六电影秒杀活动”中,活动页面说明该活动支持消费者所持有的建设银行龙卡mastercard双标信用卡,但消费者每周参与该活动无一次成功,后消费者致电建设银行被告知消费者持有的“建设银行龙卡mastercard双标信用卡”不参与该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猫眼娱乐回应

失效活动内容未及时删除

对此,猫眼娱乐对媒体回应称:去年年初一次优惠观影活动中,有其中一家合作机构合约到期,在宣传页面中没有及时删除,导致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

同时,猫眼娱乐方表示,“得知用户反馈后,我们第一时间变更了宣传页面,并进行了严格的排查,未对消费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对于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我们深感抱歉。公司现已接到监管部门通知,我们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要求,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守法合规经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2019年猫眼娱乐曾遭三次行政处罚

猫眼娱乐并非首次被行政处罚。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9年,猫眼娱乐新增三条行政处罚信息。

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也有大量消费者因“退票难”、“拉新奖金不可提现”等投诉猫眼娱乐,质疑其欺骗消费者。

提醒消费者,春节临近,在消费过程中,切勿轻信商家宣传诱导,理性消费!

(原题为:《猫眼娱乐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
    责任编辑:李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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