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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检快讯】和平区检察院依法对涉疫情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

2020-03-15 15: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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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苗某忠、苗某彬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是天津市首例提起公诉的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案。

案件事实:2018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苗某忠在无营业执照、未经注册商标授权的情况下,自行购置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在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其本人家中,假冒某公司注册商标制造“明星同款”口罩,并外销获利。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苗某忠先后将其制造的口罩向本市及河北省内多名个体经营者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期间,被告人苗某忠之子苗某彬明知其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仍为其提供包装、封箱、装运等帮助。经鉴定,涉案口罩并非该日本公司生产;属于假冒该日本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检验,涉案口罩不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相关国家标准。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期间,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权利义务告知;通过外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保证了辩护人异地阅卷,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使用远程视频讯问系统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及电话连线方式,由辩护人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讲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利。

二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证据、量刑建议均表示认可,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3月15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苗某忠、苗某彬提起公诉。

稿件来源:第三检察部

摄影:何伟

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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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和检快讯】和平区检察院依法对涉疫情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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